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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云南农田水利建设的成就与基本经验
发布时间: 2020-09-04    作者:李安峰    来源:国史网 202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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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是位于祖国西南边疆一个多民族山区省,水资源丰沛,但水量在时间上分布极不均衡。新中国成立前,云南农田水利建设较为落后、总体规模小、发展速度慢。据统计,“到1949年,全省蓄水容积在10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仅6座,流量0.3立方米每秒以上的引水工程共105处,小型蓄水、引水工程7万处,机电排灌总装机容量2367千瓦,全省灌溉面积只有364万亩”。

  新中国成立后,“云南水利事业迅速发展。在大规模地兴建灌溉和防洪除涝工程的同时,还大力发展城市、工业供水和农村供水,进行水力发电建设,开展水土保持,各项水利建设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关于新中国成立后云南的农田水利建设,学术界已有一定的研究,但对云南农田水利建设的经验总结还需要深入进行挖掘。本文以相关史料为基础,回顾云南农田水利建设的历程并梳理总结了其基本经验,以求教于方家。  

  变迁与成就:农田水利建设事业辉煌70年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新中国成立后,农田水利建设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云南各族人民群众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了大规模的群众性治水活动,经过70年的艰苦奋斗,云南各项农田水利建设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全省农业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总体来看,新中国成立后,云南农田水利建设事业发展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恢复整修初治理:1950—1957年

  1950年2月,云南解放,掀开了云南历史的新篇章。新中国成立初期,云南有步骤地进行土地改革,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翻身农民的生产热情空前高涨,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带领下,他们积极参与农田水利建设。这一时期农田水利建设的特点是:依靠群众搞小型水利,修复和新建相结合,灌溉与防洪兼顾;强调管理,节约用水,灌溉面积稳步增长。

  三年经济恢复时期,党和政府把发展农田水利建设事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来抓。例如,昆明市组织动员农民“恢复原有水利工程设施和兴修群众力所能及的小型水利工程。对原有重点工程松华坝加以维修,增加配套设施,疏挖海口河,整修金汁河涵闸等,并兴修了一批小坝塘与引水渠道”。1952年2月,云南省农林厅水利局制订《一九五二年工作计划纲要》,指出1952年的方针任务是:“广泛同时有重点的协助群众恢复整理及兴办小型水利,并发动群众搞好防洪工作,尽可能争取防止或减少洪灾、旱灾”;“加强干部培育及治本(工程)计划的勘测设计,以适应一九五三年以后的大建设计划”;“有重点的修复改善大型水利工程”;“加强已成水利(工程)的管理养护,推行民主管理,调动有规,力求经济用水”。

  “一五”计划时期,云南提出了“以蓄水为主,大力发展群众性小型水利,兴办力所能及的中型工程,重点举办机械提水,加强管理养护,扩大灌溉效能”的方针,标志着云南农田水利建设由修复与兴建并重转入以建为主。“一五”计划期间,云南“根据当时的财力和技术力量以民办公助为主兴建了一批小型水库、塘坝和沟渠,并开始有重点地兴建中型水库。1954年建成飞井海、北山寺两座小(一)型水库。1955年建成麦子河、洋派两座中型水库。1956—1957年,又有一批中型水库开工建设”。“到1957年底,全省灌溉面积达到618.4万亩,为1949年的1.7倍”。

  这一时期,云南农田水利建设共投资3642万元,群众投入劳动2.11亿个工日,新增灌溉面积255万亩。为了以后有计划地兴办大中型工程,1952年初,在政务院水利部和西南军政委员会水利部的指导下,以省水利局为主,对滇中、滇南和滇西进行历时半年多的水利查勘和考察,于当年冬天提出了《云南省一九五二年全省重点查勘报告》。1954年,由省水利局主持,对南盘江上游进行了历时1年的查勘、测量和规划工作,1955年3月,编成了《云南省沾曲陆宜四县南盘江上游多元开发流域规划报告书》。这两次查勘规划对之后的水利建设、工程布局起了指导作用。1950—1951年,省水利局先后举办了水利技术培训班和辅导班,学制分别为1年和半年,学员80余人,这些技术人员的绝大多数后来成为各级水利部门的骨干。1956年4月,国务院高教部批准在云南建立1所水利学校,从此,云南有了自己专门培育中专技术人才的基地。

  这个时期,在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水利方针指引下,云南农田水利建设工作一手抓当前建设和管理,一手抓长远规划和人员培训,虽然工程设施不算多,规模也不算大,但实效显著。经过几年的治理,相比新中国成立前,云南初步扭转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落后的面貌,增强了抵御水旱灾害的能力。

  (二)曲折前行大发展:1958—1965年

  195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今冬明春大规模地开展兴修农田水利和积肥运动的决定》,提出:各地要根据农田水利条件的有利特点,“切实贯彻执行小型为主,中型为辅,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兴修大型工程的水利建设方针”。为落实中央精神,1958年,中共云南省委提出了6条治水原则:全面规划,综合利用,逐步施工;大、中、小型相结合,以中型为主;永久性、半永久性与临时性相结合,以永久性为主;自流灌溉与提水灌溉相结合,以自流灌溉为主;地上水与地下水相结合,以地上水为主;大春灌溉与小春灌溉相结合,以大春灌溉为主。在这一原则指导下,在“大跃进”形势的推动下,水利建设高潮持续了三年。三年间,水利建设共投资1.3亿元,投入劳动18.2亿个工日,增加灌溉面积235万亩,显著地提高了抗御旱洪灾害的能力。

  1958—1959年,云南水利工程开工项目、投入劳动力人数达到空前规模。仅“玉溪县(今玉溪市红塔区)在短短的3个月,先后开工新建凤凰、合作、田房、关箐、沙河、大红坡、罗木箐、西河一库、西河二库、涌泉坝、后河大沟等11座小(一)型水库和引水工程”。“除兴建众多的小型工程外,独木、毛家村两座大型水库,松华坝、北庙、玉溪东风、建水跃进、丘北红旗、九龙甸、板桥河、姐勒、博尚等上百座中型水库,以及较大的引水工程景东川河大沟、元谋东山大沟、蒙自工农大沟等均同时投入建设,开工的工程项目从内地到边疆都有分布”。“这个时期的水利建设项目以水源工程和骨干工程为主,建设成果为后来云南水利的进步全面发展打下了基础”。

  据一位曾参与当年水利建设的民工回忆:那时候“水利建设搞的热火朝天,工地上人山人海,大家分工协作,我参加了双化水库建设,之后又去支援周围其他地方”。在三年水利建设高潮中,广大群众、各级干部和技术人员风餐露宿,苦干不息,谱写了云南水利建设史上光辉的一页。“三年胜八年”是对这一成就的中肯评价。但由于当时“左”的思想影响,一方面,急于求成,“五风”严重,不少工程不按基建程序办事,存在质量问题,造成相当大的损失,并且给以后留下长期的“扫尾”工作;另一方面,片面强调搞“协作”,平调大量非受益区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由此而造成的后果也很严重。

  从1961年起,云南“根据国家关于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水利建设重点放在续建、配套上,在建工程补做勘测设计,对现有灌区进行清查整顿。1961—1965年间,全省共加固中型水库工程36座,续建、配套中、小型工程500多处,灌溉面积增加了205万亩”。经过几年调整,水利工程效益显著,如“陆良县的小白户公社,粮食总产量由1958年的37.8万斤,增加到109.5万斤,水稻单产由300斤左右提高到700多斤”。

  1958—1965年,云南“8年中建成大中型水库61座,使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增加到85.3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30.7%(1957年为15.6%)。1963年,全省发生了几十年未遇的严重干旱,有44个县连续9个月滴雨不下,但水利设施发挥了巨大威力,粮食总产量仍高于1962年”。总体上看,与新中国成立初期相比,这一时期云南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的规模、数量、有效灌溉面积和所发挥效益都有了快速增长,农田水利建设事业取得很大的发展。

  (三)艰难推进有收获:1966—1976年

  总的来讲,“文化大革命”(以下简称“文革”)初期,云南农田水利建设受到很大冲击,相关水利技术人员被下放劳动,省、地、县水利机构有的停办、有的撤销。1966—1968年,全省农田水利建设虽未间断,但处于低潮,进展不大。1968年后,云南各地农田水利建设又逐渐恢复,中小型水利工程有所发展。

  1969年2月,“据楚雄、大理、文山、玉溪、临沧五个地(州)的极不完全的统计,目前已上阵的劳力18万多人,上阵各种类型工程(主要是小型水利)2万余件”。从1971年开始,大理白族自治州,“在以续修为重点的同时,也新建了少数骨干工程(祥云邵家水库、弥渡栗树营水库)。由于库塘的续修配套,蓄水库容随之增加,到1976年,全州库塘库容达到43945万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51.28万亩”。

  “文革”期间,楚雄彝族自治州“加固配套了九龙甸主体工程,完成了81公里长的元谋东山大沟,并扩建庆丰、麻栗树两水库为中型水库,还整治了龙川江南华、楚雄河段,修建人畜饮水工程和小型水利等”。昆明市在此期间全面整治了盘龙江,建成官渡天生坝水库,富民丰收水库等。这个时期,云南水利投资5.6亿元,投入劳动7.68亿个工日,增加灌溉面积259万亩。

  “文革”期间,云南“广大干部群众在极为艰难的条件下,仍然坚持不懈兴修水利,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几年间,建成中型水库12座,并对‘大跃进’时期遗留下来的近百处小型水利工程进行了续修配套。到1976年底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到了1326万亩”。总的来看,“文革”时期,云南农田水利建设在艰难推进过程中仍然有所收获。

  (四)持续发展新时期:1976年至今

  “文革”结束后,云南省同全国一样,“把农田基本建设当作一项伟大的社会主义事业来办”,农田水利建设又呈现出一派新的气象。

  1977—1978年,云南“开展以治水改土为中心,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的农田基本建设阶段,许多河道投入治理,治河项目开工数量之多前所未有”。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云南农田水利建设“以加强现有工程的管理,充分发挥已有水利设施的效益为重点,先后建立各类水利工程的管理责任制,制订水费收取办法,列出专项经费对病险工程进行加固处理,进行灌区渠系、建筑物配套以挖掘灌溉潜力。水利管理单位普遍开展综合经营。新上的项目更注意建设质量和设施配套”。“1979—1985年间兴建了丙间、大银甸、胡家山、岔河、磨房河等中型水库,并将北坡、黄草坪水库扩建成中型。到1985年,全省大、中型水库达到116座,灌溉面积发展到1447.43万亩”。“80年代后期,水利发展速度加快,水利工程建设的目标也从单一的为农业和农村服务转向为全社会服务,建立了一批以城市、工业供水和水力发电为目标的项目”。

  到1990年底,“全省共拥有建成的大型水库2座、中型水库121座、小型水库4327座、引水工程约18万处、排灌机械69.6万千瓦,水利工程年供水能力达到120多亿立方米;已治理河道1000余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449公里;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581万亩,占耕地面积的37%,为1949年的4.3倍”。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投入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逐年增加,抵御水旱灾害的能力显著提升。“从1991到2000年,全省投入水利建设的资金达297.8亿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投入最多的时期,共新建、改造加固大中小型水库729座,其中新建大中型水库26座,小型水库703座”,在“八五”和“九五”两个五年计划中,云南“农田水利建设投资的总量和占全省财政的比重都居全国前列。持续10年的农田水利建设,使云南农业生产条件有较大改善,抗旱能力有所增强”。“10年中尽管自然灾害频繁,但农业生产一直稳定持续发展,没有出现大起大落现象。粮食产量分别于1994、1996、1998、1999年跃上了1100、1200、1300、1350万吨新台阶,2000年达1467.8万吨,云南粮食短缺的局面基本缓解”。

  进入21世纪,中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发行国债大幅度增加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云南省积极抢抓机遇,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云南开启了“润滇工程”,加快了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相继出台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水利水电建设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投资结构也有了很大变化,使水利建设投入大幅度增加,有力地促进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十五”计划期间,云南“完成水利水电建设投资268.8亿元,其中:水利基本建设投资81.1亿元,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投资56.3亿元,地方水电建设投资131.4亿元。水利水电完成投资比‘九五’期间增加58.8亿元”,增幅达28%。“‘十五’水利基本建设争取中央投资40.8亿元,比‘九五’增加25.7亿元;省级投资17.5亿元,比‘九五’增加3亿元”。全省“建成大中小型水库181座,新增水利水电蓄水库容21.7亿立方米,净增有效灌溉面积208万亩”,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的条件,夯实了粮食稳产的基础。

  云南省的水库大部分兴建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截至2007年,全省已建成大中小型水库5403座,有病险水库3000多座,占水库总数的60%以上,除险加固的任务相当繁重。党中央、国务院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十分重视,将其作为水利工作的重点之一,从1998年起安排了大量国债资金,在全国开展了大规模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2007年,党中央、国务院又下达了3年基本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的工作部署。云南抓住中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把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作为水利建设的重点,通过落实责任、多方筹措资金、落实技术方案、狠抓工程质量、严格项目管理等手段,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前所未有的大规模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从2001—2007年,全省先后共有541座病险水库进入国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其中:大型1座;中型88座,占全省中型水库总数的49%;小(1)型水库451座,占小(1)型水库总数的48%。截至2007年,已开展了70座中型、154座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已竣工验收49座中型和39座重点小(1)型水库。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后,消除了安全隐患,增加了蓄水库容,充分发挥了水库防洪、供水效益。

  2010年是“十一五”计划收官之年,这一年云南遭遇了百年一遇的特大旱灾,全省充分发挥已有水利设施的优势,加快水源工程建设,抗旱工作和水利建设均取得了显著成绩。2010年,全省“共完成‘五小水利’工程40万件,解决了328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完成第一批14个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09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建成集雨水窖、水池338个,引水堰闸19座,渠道整治1007千米(其中节水防渗976千米),安装低压管道327千米,建设抽水站20座,配套渠系建筑物2080座”。在总结抗御干旱灾害经验教训的基础上,2011年,全省“新开工骨干水源工程41项,新建成35座中小型水库、45万件‘五小水利’工程,实施51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357万亩,解决299万人的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农业生产的综合能力。

  中共十八大以来,云南农田水利建设迎来了新的机遇,在习近平总书记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的引领下,2013—2018年“云南省加快推进水网工程建设,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累计完成水利投资1962.3亿元”。“滇中引水工程等5项重大水利工程和49座中型水库、180座小(1)型水库工程相继开工建设;麻栗坝、青山嘴、小中甸等3座大(2)型水库、46座中型水库、61座小(1)型水库建成投入运行;新增蓄水库容12.15亿立方米,新增供水能力18亿立方米”。“完成13座中型、251座小(1)型和3990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实施277项重点中小河流河段治理,建成山区‘五小水利’工程240万件,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1647万亩”。“五年间,云南省共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52万亩,改善农田灌溉面积600多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48万亩,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2777万亩”。2019年,水利投资的力度持续加大,“全省水利系统完成投资336.33亿元,同比增长24.2%”,“全省累计新开工重点水网工程63件,超额完成年度新开工50件项目任务,在建水网工程超过350件,总投资规模超过1600亿元。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投资33.2亿元,巩固提升了498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总体上看,改革开放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云南农田水利建设进入持续发展的繁荣时期,在治水理念、投资力度、工程配套体系、水网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农田有效灌溉面积、高效节水灌溉建设、水利公共服务能力等诸多方面成果丰硕,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砥砺奋进:铸就宝贵经验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云南农田水利建设事业既取得了很大成绩,也积累了诸多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相结合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实现农田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和根本保证。新中国成立初期,云南农村基层逐渐建立起党支部,担负起领导农田水利建设的重任。20世纪50年代末,全省各地普遍成立水利工程委员会或水利委员会,由一名党委书记担任负责人;水利建设工地成立指挥部,也由一名党委书记担任指挥长,掀起了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的高潮。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全省农田水利建设缩短战线,着手进行续修配套工作并加强了管理。改革开放新时期,全省调整治水思路,创新治水理念,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全省统筹做好水网工程建设、水旱灾害防治、水资源节约、水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了农田水利建设事业的大发展、大跨越。

  政府主导是农田水利建设事业顺利推进的关键。1950年后,经过国民经济恢复、土地改革以及社会主义改造,云南逐渐废除了乡村旧有的水规和治水模式,人民政府开始主导农田水利建设事业的发展。在治水理念上,人民政府严格执行各项水利方针政策;在物资经费上,统筹协调各地方、各部门之间的资源;在工程管理上,秉持全省“一盘棋”的思维,建立起自上而下的农田水利管理体系;在群众利益上,较好地处理了受益区和非受益区群众之间、汉族居住区和少数民族居住区群众之间的关系;在水利技术上,注重水利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技术革新等,同时,人民政府还很好地解决了农田水利建设涉及的民工生活、施工安全、移民搬迁、伤亡抚恤等问题。

  人民群众是农田水利建设的主体和依靠力量。新中国成立初期,经过土地改革,云南各族人民群众积极踊跃投入到水利建设事业中,恢复整修了原有的水利设施,并修建了一批小型水利工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正是云南各族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各地兴修了数以万计的中小型水利工程和一批骨干水源工程,使全省农田水利建设事业取得了很大发展。据一位当年曾参加水利建设的民工回忆:“那时候修水库、造水渠,技术不行,基本都是人挑肩背,哪有机械化啊,工地上人山人海,不像现在都是机械化了,那时候靠人,靠老百姓呀”。改革开放后,云南全面推进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在实行民生水利、水网工程和水生态恢复治理的过程中,仍然离不开各族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因此,云南70年农田水利建设事业,正是把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相结合才取得了突出的成就。

  (二)坚持不断发展的治水理念

  云南刚解放时,百废待兴。1951年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一九五一年水利春修工作的指示》,指出:“广泛而同时有重点的发动群众性的岁修防洪及小型水利,加强管理,废除封建水规,以达到恢复和发展生产的要求”。随着“一五”计划的实施,1954年1月,云南省农林水利工作会议举行,“会议传达了中央农林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布置了云南省1954年农业生产任务,水利‘不仅要为农业服务,也要为工业服务’”。“大跃进”运动期间,中共云南省委提出了六条治水原则。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全省农田水利建设主要是将“已有的水利工程管好、用好;集中力量把安全没有过关的工程,彻底处理完毕;没有完成的工程,续修配套”等。“文革”时期,全省农田水利建设工作主要在学习“大寨精神”的基础上,坚持自力更生、依靠群众、勤俭办水利,并注重工程配套和工程管理等。

  改革开放后,云南农田水利建设工作迎来了改革发展的新局面:一方面加快改革的步伐,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水利发展和水资源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另一方面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治水理念深入人心,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成为共识,全省逐渐实现了治水思路的转变。中共十八大以来,云南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为引领,坚持“兴水强滇”战略,立足山水林田湖治理的整体性和综合性,把治水与治山、治林、治田、治湖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动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和践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理念,加快推进水网工程、民生水利和水生态治理等,实现了农田水利建设的高质量发展。可以说,正确的治水理念是发展农田水利建设事业的关键因素。

  (三)重视水利管理和技术人才的培养

  云南水利管理工作随着农田水利建设事业的不断推进而逐步完善。1951年10月,省人民政府颁发了《云南省水利管理养护暂行办法(草案)》,初步建立起管水用水的规章制度。1955年底,省水利工作会议提出全省农田水利“管理养护工作是解决水利设施上分散经营与统一管理用水间矛盾的重要措施”,“应以依靠互助合作,并以互助合作为目标,贯彻以社、组带动群众的办法,开展养护工作”。1962年11月,省水利局发出《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管理制度与机构设置意见》,还陆续印发了大中型水利工程计收水费、机电排灌站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文件。“文革”后期又制定了旨在加强水利管理的文件。改革开放以后,云南水利管理有了新思路和新面貌,1980年7月1日,省人民政府同意并转发了《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各级水管机构逐渐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管理制度更加完善。2018年3月31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明确了水利工程管理应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因地制宜、依法管理。如今,云南省已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契合的水利管理模式。

  新中国成立后,为适应大规模农田水利建设的需要,也为改变技术落后和人才短缺的局面,云南在全省范围内有系统、有计划的培养人才。据不完全统计,“1951—1964年间,除由省水利主管部门统一开办了9类为期1—8个月的短期培训班,培训学员1891人外,各县又举办由农民积极分子参加的不脱产学习3—5天的区乡小型水利指导员训练班,培训人数达4646人”。这些人员经过短期培训学习,掌握了一定的技术要领,缓解了技术人员匮乏的局面。据一位退休的水利站管理人员回忆:“当时我还年轻,不懂技术,那时去红河那边培训了将近三个月……主要学习一些水位测量、工程监管、安全施工等知识,都是比较简单的,通过学习培训还是有很大收获,起码了解了很多原先不知道的水利技术。”之后,随着水利事业的发展、工程规模的扩大以及建成工程的增长,突出暴露了云南中、高级水利技术干部不足的状况,“故相继成立了省水利水电学校、省农业大学水利系、云南工学院电力工程系水利专业等人才培育基地。至1985年已基本形成具有培养初、中、高级技术干部的教育网络”。此外,云南还积极从省外吸引技术骨干,为全省水利建设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人才。

  (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

  在农田水利建设过程中,人畜饮用水和因修建农田水利工程造成的移民搬迁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积极解决农村人畜饮用水问题。从1953年起,云南省“开始安排人畜饮水工程的专项经费”,兴修了一大批小型水利工程和大中型骨干水源工程。至1974年,全省“已解决124.47万人和79.31万头大牲畜的饮用水问题”。1979年后,云南不断增加专项经费力度,大力修建重点水源工程、引水工程,帮助农村建设水窖、水塘、饮水池、土井、管道、机井等供水设施,并派专人负责管理以确保饮用水安全。中共十八大以来,云南省“持续加力民生水利工作,群众受益程度进一步提升。解决了784万农村人口和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巩固提升了718万农村人口的饮水保障水平,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5%,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2019年6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云南省水利厅印发了《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推进方案》,为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做出了详细规划。

  移民搬迁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初,对于兴建水利工程而产生的移民问题,云南主要按1953年政务院颁布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执行,对小型水利工程占用公田、本社社员土地,由社队内部调剂,而需要搬迁的移民一般安排在受益区内,政府给予一定的盖房补助。1962年8月,省水利指挥部发出《关于处理好水库占地淹没问题(和)计划蓄水的通知》,指出“工程占地和迁移安置问题是近几年来各地大量兴修水库所遗留下来的一个严重问题,要求力争在三、五年内,根据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地彻底解决现有水库的全部移民问题”。此后,结合对“大跃进”中“一平二调”的纠正和退赔,1964—1966年,国家每年划拨专款配合地方财力,对各地水库移民遗留问题作了一些处理,移民遗留问题较多的县成立了专门机构,分别以“插队落户”和集体统建房等形式解决了一批问题,帮助迁移户克服困难,发展生产,重建家园。“文革”期间,移民工作受到干扰,各地党政机关和水利部门曾对一些突出事件做了处理,但收效不大。改革开放后,“1980年省水利局决定全面彻底地解决全省水库老移民遗留问题”。经过一年多的普查及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出台了解决方案及相关政策,决定“自1982年起每年从农田水利补助费中安排500万元,专项用于分期分批解决全省小(一)型以上水库老移民安置和残废、死亡民工补助、抚恤遗留问题”。1982—1986年,云南省共支出处理移民遗留问题专项经费2570万元,这项工作使全省水库蓄水能力增加8200万立方米,很多移民户迁入灌区后不久就脱贫致富。1987年6月3日,“省水利水电厅向省政府和水电部上报专题总结报告,总结了全面清理和解决老移民遗留问题的主要效果”,得到了水电部的肯定。

  进入21世纪,《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管理办法》等相继颁布,使移民安置问题的管理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加规范、合理,切实维护了移民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移民问题,不仅赢得了各族人民群众的拥护,也保障了全省农田水利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

  (五)注重民族地区的治水工作

  云南少数民族众多,民族地区水利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很难抵御水旱灾害的侵袭。1950年后,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少数民族地区掀起了大规模农田水利建设热潮,政府在物资经费、劳动力调配、政策扶持、培训民族技术干部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楚雄彝族自治州的一位老人说:“原先我们这里道路不通,水旱灾害严重,老百姓吃不上水,庄稼的产量很低,经过土地改革我们分到了土地,大家有了干劲,党和政府也重视水利,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旱涝保收是没有问题的,大家也吃上了干净的水”。

  另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民工回忆:“这里干旱厉害,粮食产量低,政府为了改变这种面貌,就支持我们修建工农大沟,从外面引水过来,那时候条件艰苦得很,这条大沟前后修了很多年,一些地方是悬崖峭壁,难得很,如今大沟仍然在发挥作用,农田灌溉有保障了,吃水也不愁了,能不高兴嘛”。

  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为例,“截至2017年,全州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302亿元,建成水库433件。其中,中型水库14件、小(Ⅰ)型水库53件、小(Ⅱ)型水库366件,总库容6.25亿立方米,总供水量9.35亿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43.39万亩,是建州时的15倍;建成‘五小水利’工程49.29万件,全面解决和巩固提升了219万农村人口和7.27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了82%”。

  再如迪庆藏族自治州,“截至1990年底,全州共建水利工程2152件。其中拥有引水渠1523条,总渠长4359.57公里”,全州灌溉面积12.42万亩。而到2014年,“全州水库总容量达0.2236亿立方,引水工程年设计供水能力达3.0166亿立方,全州有效灌溉面积达25.29万亩”。

  2018年,云南民族地区“共开工建设40件重点水网工程,实施8个续建大型灌区、1个重点中型灌区、178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55个水土保持、57个河道治理等水利工程建设,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20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6万亩……完成356.2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水利条件的改善为云南民族地区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这些成就不仅从根本上改变了民族地区水利基础设施落后的局面,而且促进了民族地区脱贫致富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增进了民族团结。

  (六)推进水土保持工作,改善生态环境

    水土保持工作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田基本建设的重要环节。云南地质构造复杂,水土流失现象较为严重,1950年以前,云南“无水土保持专门机构”。1956年2月,云南省水土保持委员会成立,“在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东川、昭通、盈江、梁河等10多个县市设有常年工作机构”。20世纪50—60年代,“水土保持工作主要是以乡社为单位进行全面规划,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围绕着‘绿化’、梯田梯地化、水利化来开展水土保持工作”。“至1965年,全省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0多平方公里,年均400平方公里”。“文革”期间,水土保持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改革开放后,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认识的深入,全省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开启了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并实施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采取生物与水利、田间工程措施相结合,防治并重,治管结合,将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效益有机结合,收到了良好的成效。

    中共十八大以来,云南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综合治理、保护修复、严格监管、强化监测、完善规章制度等为重点,先后发布了《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等。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成效显著。据统计,“截至2015年,全省累计综合治理小流域9千余条,兴建谷坊、拦沙坝1.78万座,新增拦沙库容3.48亿立方米,兴建塘坝、蓄水池等小型蓄水保土工程52.05万座,新增蓄水能力4.82亿立方米,减少土壤流失量3.9亿吨,兴修坡面水系12万公里,修筑梯田6600余平方公里,造林种草2.27万平方公里,种植经济果木林1.16万平方公里,封育治理2.44万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到55.7%,林草覆盖率达到59.7%。通过这些措施,林草植被覆盖逐步增加,水源涵养与水质维护能力日益增强,蓄水保土能力不断提高,减沙拦沙效果日趋明显,治理区生态环境逐步改善”。2019年,云南“全面推进‘云南清水行动’及各类保护区违规违法整治等专项行动”;“对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坚持‘一湖一策’精准治理”,“基本理清了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存在的问题”;“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514平方公里,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通过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预防工作,云南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云南农田水利建设事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形成了宝贵的历史经验。全省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较为落后到基本形成一套防洪排涝抗旱的现代化灌溉用水体系;从技术人员匮乏到形成初、中、高级教育培训体系;从肩挑背扛、人山人海的大规模劳力投入到机械化、现代化的高效率治水;从较为单一的工程类型到蓄、引、提、排等多种工程相结合;从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到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从人畜饮用水困难到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等等。这些成就的取得与党的领导、政府主导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是分不开的。总之,70年来,云南农田水利建设走出了一条适合省情的发展路子,其辉煌的发展历程不仅留下了诸多宝贵经验和有益启示,也为全省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更为全省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简介]李安峰,历史学博士,副教授,贵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20年第4期,注释从略,引用请参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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