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11月26日,邓小平在关于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安排问题为中共中央起草的给西北局的电报中指出:“除陕西关中地区不宜推至5月,而应尽量争取于3月底以前完成外,余均同意。”《邓小平年谱(1904—1974)》(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147页。再次强调了基层选举工作完成的最后时限。
但全国基层选举实际完成的时间是1954年6月。6月19日,邓小平出席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2次会议,在会上作《关于基层选举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对基层选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在报告最后,邓小平对全国基层选举工作予以高度评价。他说:这次普选是一个规模巨大的民主运动,它在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全国基层选举的胜利完成,大大推动了我国人民民主制度的发展,并为县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奠定了基础。在此基础上,我国的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能够集中全国人民的意志,实现其庄严的使命。1954年6月20日《人民日报》。
三、协助中央确定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名单,参与筹备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1954年6月各地基层选举工作完成后,7、8月间,各省、市、自治区先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与此同时,确定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名单、筹备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工作开始提上日程。在此过程中,邓小平自始至终参与其中,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早在1953年,邓小平即开始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进行指导。4月23日,他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给西南局并中共西藏工委的电报中指出:除昌都地区外,西藏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6人,代表的产生办法应是先经过上层协商,然后召开了由上层人物组成的代表会议,作形式上的通过。但由于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还有一段很长的时间,因此,邓小平特别强调,此项工作目前只能在内部考虑,还有充分时间,不必急于解决这个问题。《邓小平年谱(1904—1974)》(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113~1114页。
随着基层选举工作即将结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开始进入酝酿和协商阶段,其中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对民主人士的安排问题。1954年4月11日,邓小平将李维汉报送的《统战部对全国人民代表中民主人士安排的意见》批送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陈云等人审阅。同上书,第1165页。此前,3月21日举行的全国省、市委以上统战部长会议,主要讨论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省、市人民政府委员会中民主人士的安排方案。会后,中央统战部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民主人士安排的方案及有关说明先期报送中央审查。参见《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217页。7月5日,邓小平又出席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委会第56次扩大会议,协商并通过由中央提名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一部分候选人名单。《邓小平年谱(1904—1974)》(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182页。
经过反复酝酿和充分协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名单最终确定下来。7月12日,邓小平将最后确定的名单批报毛泽东,其中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中的共产党员名单和未当代表的主要党员干部名单,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的民主人士候选人分类登记名单。同上书,第1184页。7月18日,邓小平又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名单问题致信毛泽东:“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名单问题,已由维汉同志试拟了一个党外人士的名单,我试拟了一个党内可能参加人的名单。总的感觉是:党外应该参加的人比较多,党内出人则比较困难。这两个试拟名单只作研究时的参考。”《邓小平年谱(1904—1974)》(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185页。7月21日,邓小平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问题为中共中央起草批复王恩茂时任中共中央新疆分局第一书记。并新疆分局、西北局的电报。电报说:“考虑到新疆的情况,在新疆负主要责任的王恩茂同志应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所以原定名单,勿须改变。”《邓小平年谱(1904—1974)》(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186页。
经过各方面周密筹备,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在即。为此,8月31日,邓小平起草中共中央给正在莫斯科访问的程子华的电报:“中央已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党员代表,非十分不得已的情况,都应出席,因此请你于9月14日前赶回参加大会。”同上书,第1193页。
9月3日,邓小平出席中央选举委员会第5次会议,在会上作《中央选举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同上书,第1193~1194页。他在《报告》中指出:中央选举委员会和政务院1954年4月15日《对于召开省、市、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几个问题的决定》下达后,6、7月间,全国150个省辖市、2064个县、自治县及县一级的单位和170个中央直辖市的区,全部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有些暂时不进行基层选举的少数民族地区的专区级、县级单位也召开了人民代表会议。在这次会议中,各地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分别选举了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16680人。7月底到8月中旬,各省、直辖市和内蒙古自治区先后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这次会议中,除了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审查政府工作报告等议程之外,都分别选举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西藏地方和昌都地区采取了代表会议的形式选出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25个省、内蒙古自治区、西藏地方、昌都地区和14个直辖市共选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136人。军队召开了军人代表大会,选出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0人。华侨事务委员会在所召开的有国外华侨代表参加的侨务扩大会议上,选出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0人。总计各地区和各单位所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1226人。此外,台湾省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该省尚待解放,名额暂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有妇女代表147人,占代表总数的1199%;少数民族代表除选举法规定的150人外,各省、市还选出27人,共占代表总数的1444%。在全部代表名额中,各民族、各阶层都有与其地位相当的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已全部完成。1954年9月4日《人民日报》。会议经过讨论批准了上述报告。
这次普选是中国人民第一次自主地行使神圣的民主权利,极大地激发了全国人民当家做主、管理国家的热情,增进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把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向前大大推进了一步。
在全国普选的基础上,9月15日至28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隆重举行,邓小平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出席了会议。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选举产生了新的国家机构及其领导人。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召开,结束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历史,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确立,开创了我国人民民主建设发展的新阶段。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的过程中,邓小平无疑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重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