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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佳木:陈云的改革开放思想
发布时间: 2015-08-12    作者:朱 佳 木    来源:当代中国史研究 201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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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朱佳木,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当代中国研究所原所长,100009  

——纪念陈云同志诞辰110周年

  今年是陈云同志诞辰110周年,也是改革开放的第37个年头。回顾和梳理陈云的改革开放思想,不仅对纪念他具有意义,而且对总结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更好地理解和贯彻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关于“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同样很有意义。

  陈云在以毛泽东为核心和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第一代、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中都是一位重要成员。作为中共中央集体智慧的结晶,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思想以及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思想,都凝聚着陈云的历史贡献。作为专有名词,改革开放特指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时期,但从改革的实质是解决好计划与市场关系,开放的实质是加强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联系的视角看,我们党关于改革和开放的思想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就已产生了。陈云作为长期主持全国财经工作的领导人,更是这一思想较早的酝酿者和提倡者。因此,理解和研究陈云的改革开放思想,不能仅局限于改革开放时期,而应在改革开放前后两个时期的历史长河之中加以考察。这样我们就可以清晰地看出,他的改革开放思想是既要解放思想又要实事求是的思想,是既要积极推动又要稳步前进的思想,是既要搞活微观又要管好宏观的思想,是既要看到消极现象不可避免又要对消极现象坚决克服、严加限制的思想。

  一、既要解放思想又要实事求是

  陈云的思想特点一向是既灵活又务实,很少被框框所束缚。这可以从他所归纳的“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格言中得到验证,也可以从他领导经济工作的实践中得到说明。

  (一)关于改革计划经济体制的问题

  新中国成立初期,随着中共中央做出优先发展重工业和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决策,我国经济战线通过向苏联学习,自上而下地搭建起了计划经济体制。在此过程中,陈云倾注了大量心血、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很快发现了其中的弊病。在1956年的中共八大上,他针对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出现的集中过多、统得过死的现象,率先提出要改变某些计划管理的办法,并相应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构想,即在工商业经营方面,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是主体,个体经营做补充;在工农业生产方面,计划生产是主体,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按照市场变化的自由生产做补充;在社会主义统一市场中,国家市场是主体,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是补充。这个构想虽然由于党的指导思想发生“左”倾而未能付诸实施,但他只要一有机会总要重申。例如,三年经济困难时期的1961年,他在中央化肥小组的会议上就曾指出:“中国共产党的特点是不被框子框住。对苏联的计划经济方法,我们应当既有吸收,也有扬弃。”[1

  进入改革开放时期,陈云关于改革经济体制的思想有了充分表达和不断深化的空间,于是在已有思考的基础上,他作了更系统的阐述。1979年年初,他将自己的思考梳理成一份不到2000字的提纲,其中写道:苏联和中国在革命成功后,都按照马克思所说的有计划按比例的原理发展经济,是完全对的,但没有根据社会主义经济的经验和本国生产力发展的实现状况对这个原理加以发展,导致了计划经济中的缺点。这个缺点是只有“有计划按比例”这一条,没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必须有市场调节这一条。“所谓市场调节,就是按照价值规律调节,在经济生活的某些方面可以用‘无政府’、‘盲目’生产的办法来加以调节。” 2]因此,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必须有两种经济,即计划经济部分和市场调节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的主要的,第二部分是次要的但是必需的。他写道:现在问题的关键是,“我们还不是有意识地认识到这两种经济同时并存的必然性和必要性,还没有弄清这两种经济在不同部门应占的不同比例”。[2]陈云的结论是:“在今后经济的调整和体制的改革中,实际上计划与市场这两种经济的比例的调整将占很大的比重。不一定计划经济部分愈增加,市场经济部分所占绝对数额就愈缩小,可能是都相应地增加。”[2](p.247)这份提纲所阐述的关于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关系的思想,由中央有关部门向外透露后,引起热烈反响并得到普遍认同,“对推动全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进行突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产生过广泛而深刻的影响”[3]。

  但是,当过去那种完全反对市场调节的倾向变为片面夸大市场作用的倾向之后,陈云又反过来提醒大家,要注意忽视和摆脱国家计划的问题。这里所说的计划,已经不再是过去实行的那种高度集中、以指令性计划为主的计划,而主要是指导性计划,也就是今天说的战略性规划或顶层设计;即使指令性计划,也主要是按照综合平衡理论、依据周密调研结果制定并更多运用经济手段实施的计划。他认为,在我们这样一个社会主义的发展中大国搞经济建设,无论如何不能只有市场而没有计划。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不能只讲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作用而不讲政府的作用。他说:“从长期来看,国民经济能做到按比例发展就是最快的速度” 2](p.248);他还说:“合比例就是平衡的;平衡了,大体上也会是合比例的” 4]。1988年,陈云同当时一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又强调:“在我们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学习西方市场经济的办法,看来困难不少”。“在改革中,不能丢掉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经济这一条,否则整个国民经济就会乱套。”[2](pp.365 367

  针对一些人对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非议,陈云也提出了批评。他在同当时另一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指出:“说过去我们学的是苏联那一套,那时我们不能不学苏联。美国和西方其他国家对中国实行封锁政策,学美国、英国、法国行吗?”“对这些问题,都应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来看。”[1](p.407)他还在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的书面发言中说:“现在,我国的经济规模比五十年代大得多,也复杂得多。五十年代适用的一些做法,很多现在已不再适用……如果现在再照搬五十年代的做法,是不行的。即使那时,我们的经济工作也是按照中国的实际情况办事的,没有完全套用苏联的做法。”[2](p.337

  (二)关于改革农业生产经营方式问题

  20世纪50年代初期,陈云坚决支持农业合作化运动。因为,当时农业增产的办法只有三个,即开荒、修水利、合作化。若用开荒的办法,要等拖拉机制造厂的建设、投产,石油的开采、提炼,一时办不到;即使办到了,也解决不了粮食增产的根本问题。若用兴修水利的办法,不仅投资很大,且增产亦有限。而搞合作化,只需要把农民组织起来,不用花多少钱,就可以平均提高产量15%~30%。因此,“合作化是花钱少、收效快的增产办法”[4](p.239)。早在制定第一个五年计划时,他就深切感到国民经济各种比例关系中最薄弱的环节是农业。因为,那时我们一方面要抓住苏联答应全面援助中国“一五”计划建设的历史机遇,以发展重工业为重点,用突击的办法搞工业化,需要农业提供足够的商品粮,以保证城市人口增加后的粮食供应,纺织工业发展后的棉花供应,工业设备进口后的农副产品出口,等等;另一方面,中国耕地少、人口多、交通不便、资金不足、农业单位面积产量和粮食商品率都很低。因此,陈云认为,农业赶不上工业建设的需要,不仅是眼下的问题,也是长期的趋势。作为财经工作的负责人,这是他必须想办法解决的一个矛盾。所以,只要能“花钱少、收效快的增产办法”他都大力支持。正因为如此,当后来发现那时测算的合作化增产幅度带有长期战争后的恢复性,不具普遍意义和持久性后,他又把粮食增产的希望转向了大量增产化肥上。

  20世纪60年代初,中国农业生产力由于“大跃进”时期的天灾人祸受到严重损害,导致粮食产量急剧下降。通过农村调查,陈云发现,人民公社核算单位过大、集体化程度过高是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重要原因。为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力,他竭力主张让“大跃进”时期增加的城市人口和职工回乡,大量增加进口粮食,减轻从农村征购粮食的任务,给农民、农业以喘息机会;同时,他非常赞成一些同志建议的且在一些地区已经实行的包产到户、分田到户的做法,甚至提出在个别农业落后的山区和偏远地区可以实行分田单干。当他就这个主张分别与中央政治局常委们交换意见后,决定当面向毛泽东主席提出。有人担心主席不会同意,劝他慎重考虑,他说:“这是非常时期的非常办法,肯定了这类做法,叫作‘分田到户’也好,叫作‘包产到户’也好,总之,国家遇到了如此大的天灾人祸,必须发动全体农民实行《国际歌》词中的号召,‘全靠我们自己’。”他还说:“我担负全国经济工作的领导任务,要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此事既然看准了,找到了办法,提与不提,变与不变,关系到党的声誉,关系到人心向背,怎能延误时机! 5]然而,谈话之后,毛泽东果然对这一主张做出了严厉批评,认为这是要瓦解集体经济,解散人民公社,是走哪一条道路的问题。

  毛泽东当年之所以反对包产到户、分田到户,主要是担心农村因此出现新的阶级分化。今天回过头看,这个考虑不能说没有道理。但问题在于,当时全国粮食严重减产、粮食供应严重困难,相当多的人吃不饱、营养不良。陈云提出包产到户、分田到户乃至分田单干,都是为解决这一困难而采取的临时措施,不是也不可能是要解散集体经济。时隔20年后的1982年,他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谈到这件事时说:“一九六二年我同毛主席谈话以后,毛主席很生气……把问题上纲到主张分田单干。说分田单干,我还没有发展到那个程度。我说,我只是根据家乡调查的结果,觉得个人搞积极性高一点。现在,万里同志在农村的工作,我说比从前大进了一步,比我那个时候大进了一步。那个时候,我只是说合作小组、个体经营可能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还要存在。” 6]可见,陈云当年所说的包产到户,实际上就是改革开放后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说的分田到户、分田单干,实际上就是改革开放后实行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前提下的土地承包经营。只不过那时不像改革开放后可以从容研究问题,名称和叫法未能经过仔细推敲,因此不够准确罢了。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突破了“左”的思想框框,提出了许多在当时行之有效的措施,总的指导思想仍是坚持和改善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因此只允许生产队包工到作业组和联产计酬,不允许包产到户。那时,安徽等农业比较落后的省份实际上已经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的还实行了分田到户。对此,上上下下出现热烈争论,使一些已经推广包产到户的省份感到压力很大。在这个关键时刻,陈云率先表明了支持的态度。据时任安徽省委书记的万里回忆,当时他首先是跟陈云商量的。那是有一次在人民大会堂开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应为1979618日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开幕当天——笔者注),大会休息时,万里到主席团休息的地方对陈云说:安徽一些农村已经搞起了包产到户,看怎么办?陈云回答:我双手赞成。以后,万里又同邓小平谈了这个问题,邓小平说:不要争论,你就这么干下去,实事求是地干下去。他们的支持,使万里心中有了底。[7]不久后,中央明确了包产到户、到组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从此,包产到户、土地承包在全国范围逐渐推广开来。

  当包产到户推广后,又出现一些农民不顾生产计划和任务,什么利润高种什么,什么赚钱干什么,使粮食生产计划和许多农副产品的征购派购任务得不到落实,城市粮食价格出现波动、农副产品供应发生困难。对此,陈云指出:“搞了生产责任制以后,包产到户以后,计划并不是不要了。”[2](p.305)“不能让农民自由选择只对他自己一时有利的办法”。“不这样做,八亿农民的所谓自由,就会冲垮国家计划。说到底,农民只能在国家计划范围内活动。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农民的长远利益,国家才能进行建设。”[2](p.306)他还说: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在农业搞了生产责任制以后仍然要坚持。“如郊区要计划种菜,养猪要派任务,种烟叶的亩数不能增加了,粮食播种面积不能减少了。”[2](p.309)这一事实也说明,陈云当年主张包产到户、分田到户并不是要解散集体经济。因为如果是那样,农业是不可能做到计划经济为主的。

  1985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陈云进一步指出:“现在有些农民对种粮食不感兴趣,这个问题要注意……发展乡镇企业是必要的。问题是‘无工不富’的声音大大超过了‘无农不稳’……‘无粮则乱’,这件事不能小看就是了。”[2](p.350)对于他的这一提醒,一些领导同志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误以为农业“一包就灵”,粮食问题已经过关;误认为农民种了几千年地,不需要我们教他们该种什么不该种什么。那时,国民经济受伤的元气还没有完全得到恢复,国家也不具备完全靠价格手段引导农民生产的条件,结果,粮食在连续增产几年后出现下滑趋势,导致城市的农副产品供应紧张,引起社会恐慌。实践反复说明,中国的粮食生产在今后的很长时间里,仍是政府要高度重视和下大力气解决的重要问题。中国要把农业搞上去,一方面生产经营方式要适应气候影响大、人均耕地少的特点,另一方面任何时候都不能离开政府的引导;一方面要尽可能多地运用价格手段引导农民生产,另一方面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政府的领导和组织作用。陈云关于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改革的思想,对于我们考虑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问题将具有长远的借鉴意义。

  (三)关于吸引外资问题

  资金不足是中国工业化建设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因此,能借到国外贷款,对于陈云来说是求之不得的事。但新中国刚成立即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处于交战状态,能借给我们钱的只有苏联。而苏联当时正处于战后的经济恢复时期,也缺资金,能借给我们的钱十分有限。在我国“一五”计划工业投资中,苏联贷款只占3%多一点。即使这点钱以及在抗美援朝期间苏联向我们提供的武器装备的钱,在赫鲁晓夫当政时期也逼着我们偿还。在这样一个背景下,陈云从平衡发展的理论出发,继财政、信贷、物资三大平衡之外,又提出外汇平衡的思想。就是说,进口花的钱与出口赚的钱要大体相等,并略有顺差;向国外借的钱要能通过外贸顺差、补偿贸易和其他办法还得上。很长一段时期,我们向国外购买先进设备,一方面靠出口农产品、矿产品、纺织品、工艺品;另一方面靠千方百计搞外汇。比如,大陆解放时,唯独对香港、澳门两个弹丸之地不动,其目的就是为了把它们作为新中国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进行贸易、赚取外汇的管道。为了吸引海外侨胞把手中的硬通货汇到国内支援国家建设,新中国成立初期成立的第一家投资公司便是广东华侨投资公司。

  “九一三”事件后,陈云由战备疏散地江西回到北京,协助周恩来总理研究外贸的方针政策问题。这时,西方同中国的关系在尼克松访华后得到很大改善,虽然在敏感技术上还对中国采取限制政策,但在贸易和贷款方面的限制实际已经解禁。陈云发现,中国外贸已由过去的75%面向苏联和东欧国家、25%面向资本主义国家,变成75%面向资本主义国家、25%面向苏联和东欧国家,因此提出对资本主义要研究、要利用的观点。但那时“文化大革命”(以下简称“文革”)还没结束,极“左”思想泛滥,向资本主义国家借贷和同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都遇到来自“四人帮”设置的重重阻碍。为此,陈云做出与之针锋相对的一系列论述。例如,资本主义国家的银行看到我们的信誉好,找上门来贷款,我们应当利用,“不要把实行自力更生方针同利用资本主义信贷对立起来”,“不要被那些老框框束缚住”。[2](p.219)利用国内丰富的劳动力搞来料加工,可以为国家创造外汇收入,归根到底是为了加快国家的工业建设。“进口棉花加工棉布出口是依靠外国,不是坚持自力更生。这种看法是不对的。”[2](p.223)进口成套设备时一并进口国内解决不了的附件、零配件是必要的,否则一旦因缺货而推迟投产很不合算。“如果有人批评这是‘洋奴’,那就做一次‘洋奴’。”[2](p.224)“资本主义市场的商品交易所有两重性……我们应该研究它,利用它”。[2](p.222)如要购买大宗商品时,先通过交易所买期货,然后再买现货,待国际市场价格上涨后,则抛出期货,从而使我们在外汇上不至于吃亏,甚至还可以多赚一点。国际市场上大米价格高于小麦,可以通过交易所出口大米,购进小麦,以增加国内粮食库存,抵御农业歉收。“我们利用交易所,只是不让资本家得到全部的超额利润,并没有剥削工人阶级创造的剩余价值。”[1](p.190)出口商品定价要灵活,为了开辟和占领新市场,开始时要定低一点。“批判了稳价思想,不等于提价就是马克思主义。稳价多销不对,但高价高到卖不出去也不对。”[1](p.184)这些论述说明,即使在“文革”那种环境下,陈云关于利用资本主义信贷、交易所、中间商、市场规律等思想也是十分鲜明的。

  粉碎“四人帮”后,全国上下出现了一种急迫情绪,希望经济建设大干快上,把被“文革”耽误的时间夺回来。在这种情绪的支配下,当时主持中央工作的领导同志提出组织“新的全面跃进”的口号,指示有关部门制定了新建和续建120个大型项目的八年规划,并把希望寄托于放手利用外资、大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上。随后,冶金、化工、煤炭等部门陆续同国外签订了引进22个合计需要130亿美元(相当于人民币390亿元)大型成套设备的协议,国内尚需配套投资200亿元。结果,1979年、1980年的财政赤字分别达到190亿元和127亿元,迫使银行增发货币,造成通货膨胀、物价上涨。针对这种情况,陈云呼吁大家要头脑冷静,看问题要全面,不要忘记过去的教训。他充分肯定了利用外资和引进国外新技术的做法,说:“‘资金不够,可以借外债’。这是打破闭关自守以后的新形势”[2](p.276),同时他还强调:“可以向外国借款,中央下这个决心很对,但是一下子借那么多,办不到”[2](p.252)。“现在谁也不反对借外债,但对所借外债要加以分别。”[2](p.265)外债中一种是买方贷款,这种贷款实际上是对方垫钱卖机器设备;一种是自由外汇贷款,这种贷款数量很少,而且利息很高。他指出:“利用外资和引进新技术,这是我们当前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不过要头脑清醒”。“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外国资本家也是资本家……对外国资本家在欢迎之中要警惕,这是因为我们有些干部对这件事还很天真。我之所以要提出这样的问题,丝毫没有不要利用外资的意思,只是敲敲警钟,提醒那些不很清醒的干部。”[2](p.277)“外资还要不要,外国技术还要不要?一定要,而且还要充分利用,只不过把期限延长一点就是了。”[2](p.254)他还提出,利用外资不仅只有借外债这一条路,可靠的外汇来源还有增加矿产资源和农副产品、纺织品、工业品、工艺美术品的出口以及发展旅游业;利用外资不仅要买设备,更要买技术、买专利。

  在“文革”前后两个时期,陈云关于利用资本主义资金、技术问题的观点是否发生了变化呢?只要看看他的一贯主张就很清楚,他的观点并没有改变,变的只是客观情况和他针对客观情况变化强调的重点。他历来主张搞经济建设要按比例平衡发展,不能靠多发钞票的办法;要以自力更生为主,在这个前提下借一些不吃亏的外债。“文革”中,他强调要利用外资,那时因为“四人帮”鼓吹的极“左”思潮根本反对借外债和买国外的先进设备,把这统统说成是违反自力更生方针,是“洋奴哲学”。“文革”结束后,陈云反过来强调对待外资要头脑清醒,那是因为当时已经不存在反对利用外资的错误倾向,却出现了不顾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的现状,试图通过借外债、大规模引进设备、用外资弥补基本建设资金缺口的另一种错误倾向。而这不仅违背了国民经济按比例平衡发展的原则,也违背了自力更生为主的方针。在陈云看来,不存在要不要利用外资的问题,而是利用外资时要不要考虑是卖方贷款还是自由外汇,利息是否合理,有没有还款能力,引进设备的国内配套资金从哪里来,财政能否负担得起,会不会增发钞票,引进设备的同时要不要更多地引进技术和专利,等等。总之,用他的话说,“借外债,要用得好,还得起”[2](p.367)。

  随着中国外汇储备的增加,陈云还率先提出向海外投资的主张,那是在1984年听取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宋平汇报到海外购买钢铁企业二手货问题时提出的。他说:“对外开放不一定都是人家到我们这里来,我们也可以到人家那里去。向国外钢铁企业投资,订购钢材,用一个亿美元可以,用二亿、三亿也赞成。这不是卖国,是爱国。你买旧设备,那些埋在地下的东西就都不能用了。”他还说:“我国富矿很少,如果能从国外进口或合资开采矿石,当然很好。”[6](pp.537~538)由此可见,对于陈云来说,不存在要不要引进外资的问题,而是如何适应中国实际情况用好外资的问题。无论对外引资还是对外投资,关键看对己是否合算,合算就干,不合算就不干。

  二、既要积极推动又要稳步前进

  陈云一向主张在经济建设上应采取既积极又稳妥的方针,并因此一度被认为是“右倾机会主义”,但实践证明,这个方针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多、地域广、经济落后且地区之间发展极不平衡的大国来说,是完全符合实际的,是十分适宜的。改革开放后,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问题上,他提倡的同样是这个方针。

  1980年国民经济第二次调整时期,陈云就指出:“我们要改革,但是步子要稳。因为我们的改革,问题复杂,不能要求过急。改革固然要靠一定的理论研究、经济统计和经济预测,更重要的还是要从试点着手,随时总结经验,也就是要‘摸着石头过河’。开始时步子要小,缓缓而行。”[2](p.279)在全面开展经济体制改革时期,他高度评价“这个改革的意义,不下于五十年代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他指出:改革要打破的是“大锅饭”,而“平均主义‘大锅饭’实质上也是不干活的人占有干活的人的劳动成果,打破这个‘大锅饭’,将会大大调动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干部进行四化建设的积极性,使我国的生产力获得一次新的大解放”。[2](pp.336~337)但另一方面,他仍然强调:“改革必须经过试点” 6](p.529)。

  为什么改革必须“摸着石头过河”,“必须经过试点”呢?从陈云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三点原因:第一,“这次体制改革涉及范围相当广,广大干部还不很熟悉,在进行中还会出现一些现在难以预见的问题。因此,必须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经验”[2](p.338)。第二,“工业、财贸的体制改革比农业复杂。内部的相互关系,外部的关系,都比农业复杂。因此,工业体制改革的步子要稳”[6](p.489)。第三,“因为试点而使改革的进度慢了,与为了加快改革的进度而不经过试点,以致改得不好,还要回过头来重新改,这两种损失相比,前一种比后一种要小些”[6](p.529)。所以,他认为,对改革“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只要这样做了,这次改革就一定能够成功”[2](p.338)。

  (一)关于企业改革问题

  陈云从延安时期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始终负责财经工作的宏观领导,对企业的内部问题照他自己的话说:“摸得不够”,但作为经济战线的最高领导人,在新中国企业管理制度的奠定以及中途变动时,他都给予过许多具体指导,提出过许多重要意见。比如,他在东北解放区担任财经委员会主任,对收归国有的企业,从管理体制、制度到办企业需要注意的问题,都曾作过一系列论述。比如,在改善企业经营和管理方面,他提出:“改善国营、公营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工作,主要是贯彻企业化原则和实行管理民主化” 8]。在搞好企业经营管理方面,他要求“第一要企业化”。“工厂不是机关,也不是部队,开工厂就要像开工厂的样子,一定要有经济核算,考核成本,计算原料和机器消耗。成本需要多少?原料需要多少?机器消耗需要多少?卖什么价钱?要会算帐。用人也要有制度,按能力按技术,按称职不称职,既要精干,又要合理。”[8](pp.366~367)在推进管理民主化方面,他提出:要成立工厂管理委员会或企业管理委员会,由厂长或经理、工程师和其他负责人及工人和职工代表组成,双方各占一半人数,作为工厂或企业的领导机构,由厂长或经理任主席;要在500人以上的工厂、企业组织职工代表大会,负责传达管委会决定,讨论生产计划,总结生产经验,对干部实行监督,讨论职工普遍关心的生产、生活问题。在对待工人群众的态度方面,他指出:“工人是企业中最大量、最重要的劳动者,是创造社会财富的基本力量”。“在人民企业中,一切劳动者都是企业的主人翁。”[8](p.358)因此,在生产、业务管理中,既要运用厂规、店规等企业规则,又要依靠工人群众的自觉劳动纪律和维护劳动纪律的舆论。在对待原有技术管理人员的态度方面,他指出:“技术员、技师、工程师、专门家,是管理庞大复杂的近代企业中必不可少的重要人员”[8](p.355)。只要他们忠于职守,就要给予优待,使他们发扬专长,为人民服务。在对工厂、企业负责人的要求方面,他指出:“我们解放区的同志只会当政治家、军事家,还不是企业家。我们干革命是内行,但办工厂是外行,这就需要向一切内行的人学习”。[8](p.367)他强调,搞好经营管理是为了“达到原料足、成本低、质量好、产量多、销路广的目的”[8]。因此,必须按章程办事,要有厂规和个人负责制,要有检查制度,“成品好坏,做工好坏,管理好坏,都要有检查,该赏就赏,该罚就罚”。[8](p.367

  在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过程中,陈云也提出过许多关于企业公私合营后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意见。比如,“原有的生产方式、经营方式,应该在一个时期以内,照旧维持不变,以免把以前好的东西也改掉了。”[4](p.296)什么是好东西呢?就是好的品种、好的质量。他指出,不要轻易改变原有的进货渠道、原有的劳动定额、原有的按质论价等等,以免品种减少,质量下降。再如,对“所有的资方实职人员,应该全部安置”[4](p.287)。因为资本家同地主不同,他们绝大部分懂技术、能管理、有业务经验。我们一些同志之所以不愿用,是怕搞不赢他们。他指出,其实不必害怕,“只要我们不犯大错误,不是糊里糊涂,那末,社会主义方法是一定可以战胜资本主义方法的”[4](p.288)。再如,改变过去国家对产品统购包销的办法,采取工厂、企业竞争,商业选购的办法。如果产品统统由国家收购包销,工厂、企业就不再愿意生产数量较少、质量较高的东西,而愿意生产大路货。他指出:“难道说社会主义就应该是大路货吗?当然不应该是这样。”[4](p.333)再如,对商品的设计人员、工程师、设计师,要采用产品销售额提成的办法给予奖励。再如,要实行优质优价。他说:“过去稳定物价是一个很大的成就,但是做得过分了些,就是好货不能提价,坏货不能降价,现在应该改变。”[4](p.301)遗憾的是,上述意见由于种种原因,很多后来并未能实行。

  “文革”期间,陈云曾两次被安排到工厂“蹲点”调查。一次是在1969年中共九大之后,他按照毛泽东关于一些没有担负实际工作的老同志去工矿企业“蹲点”调查的指示,被安排到“8341”部队支左的北京新华印刷厂,每天上午去半天,参观各大车间,并参加了几十次职工“斗、批、改(斗指斗争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批指批判修正主义路线,改指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笔者注)学习班”会议和调查座谈会。事后,他向毛泽东写了一份“蹲点”情况报告,其中针对“斗、批、改”运动中的问题写道:规章制度有些必须改革,否则妨碍生产,但有些不该废除的也冲垮了。安全操作规范是不能废的,比如,几个人共同操作的机器在开动前必须按警告电铃,以便使工人站在安全的操作岗位上,避免出人身事故,这个规定就不能废除。他还建议,先由各厂根据自己的情况对各项规章制度加以整理,提出修改意见,然后由国务院各部归纳草拟新的条例,发到下面讨论。[1](p.152

  后来,根据战备要求,陈云被疏散到南昌郊区,并在住地附近的江西化工石油机械厂继续“蹲点”,每天仍然是上午去工厂,下午、晚上在住地看书。不到一年时间,他参加了这个厂的一百多次班组会。在当时那种政治氛围里,他很少讲话,实在不能不讲时,也说几句肯定“改革不合理规章制度”的话。比如,在1970年中共九届二中全会小组会作书面发言时,他一方面检讨自己的所谓“路线错误”,另一方面谈在北京新华印刷厂和江西化工石油机械厂“蹲点”的收获,他说:“专款专用,年底‘一刀砍’,这是苏联的办法,形成了‘打醋的钱不能打酱油’,助长了抢购物资,把钱用光。这样的问题,通过走群众路线,很容易解决”。[1](p.159)但一有机会,他也对一些极“左”的做法提出不同意见。比如,1972年在江西省委扩大会议批判林彪反革命政变罪行时,他就“蹲点”中发现的问题说:“工厂的班组会,一年要占四百五十个小时,相当五六十个工作日,而且质量不高,作用不大”[1](p.169)。在“蹲点”期间,他还针对工厂学习解放军管理的问题对厂领导说:“企业管理是一门科学,包括很多内容,简单地把军队那一套搬到工厂是行不通的。工厂的生产组织要适应生产的发展,各个工种要相互配合。”[1](pp.163~164

  改革开放后,陈云领导制定的许多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这方面的建议,逐渐得以恢复和落实。对此,他表示十分满意,说:“这几年就比过去搞得好,比‘文化大革命’以前也搞得好。”[2](p.319)同时,他认为企业管理中仍然存在不少需要继续改革的问题。他多次说过:资本主义是大不合理小合理,比如,“资本主义企业里头相当有计划”。[2](p.309)而“我们有些地方是大少爷办企业,没有时间概念,没有利润概念”。他指出:“有些企业,个别工人调皮捣蛋,就停止他的工作,我看这样会有好处。这种做法,是我们开国以来历史上没有过的。企业不能开除人,这套东西是从苏联来的。”[6](p.488)他还强调:“政企职责分开很必要。这样做,一方面可以给企业比过去大得多的自主权,另一方面可以使各级政府部门从许多日常工作中摆脱出来,议大事,看全局,把宏观方面管住管好。”[2](p.337

  然而,当有人在企业改革中把农业包产到户的办法机械地搬到工矿企业,提出“包字进城、一包就灵”,从而导致产品质量下降、工资奖金提高、单位成本上升等不正常现象时,陈云又及时提醒,推行企业责任制必须抓住几个要点,如搞平均先进定额,否则起不到促进生产的作用;质量不能下降,否则害民害国;单位成本只能降低,不能提高,否则还是国家吃亏;增加的收入要从全局出发合理分配,既要提高工资、奖金,也要增加技改和大修基金,做到“一要吃饭,二要建设”。[6](p.489)他在同当时的中央负责同志谈话中说:“企业实行承包责任制,有积极的一面,也要看到消极的一面,比如不少企业为了完成承包数,硬拼设备,带病运转。近年来安全事故增多,恐怕与此有关。企业一定要维护好设备,特别是关键设备,四个九不行,必须做到万无一失。”[2](pp.365~366)他还指出:“现在无论是农业生产,还是工业生产,都相当普遍地存在着一种掠夺式的使用资源的倾向,应当引起重视。”[2](p.366)当时以及后来发生的情况都告诉我们,陈云关于企业改革既要积极又要稳妥的思路完全正确,那种只顾赢利而不顾生产安全、资源、环境的思路只能是竭泽而渔,是难以持续的。

  (二)关于价格改革和财政补贴问题

  价格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的方向是使价格符合价值规律,并逐步与价值趋于一致。在计划经济时期,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部分价格都由政府部门制定。陈云历来认为,制定价格时,凡是能够运用价值规律的都要尽可能利用,凡是人民一时承受不了的,为了大局稳定,宁可政府出钱补贴。例如,新中国成立初期,纺织厂原料告急,陈云说:“我们把一斤皮棉价定为八斤米价,结果棉花大发展”[2]。这可以看成是那个年代运用价值规律制定价格的成功范例。但当上海粮食告急时,各地往上海运粮,他又指出:“如果完全按价值规律办事,那末,四川的大米运到上海,就应该比上海产的大米售价高。但是,在当时的情况下面,我们不能那样做”[2](p.337)。就是说,四川大米的运价是由政府补贴的,售价并没有按价值法则来定。改革开放时期,中国经济实力比20世纪50年代强得多,物资也比那时多得多,国家有了比那时好得多的条件来理顺价格、减少补贴,但在价格改革问题上,他仍然主张采取既积极又稳妥的方针。

  1982年,鉴于棉花提价而棉布价格一直未动,使纺织企业亏损越来越严重的情况,国务院制定了纺织品价格调整方案,送给陈云征求意见。当了解到这个方案中既提高棉布价格,也降低化纤价格,因此纺织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对人民生活影响不大时,他明确表示同意。[1](p.307)随后,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了国家物价局《关于降低化学纤维品价格和提高棉纺织品价格的报告》。1984年,国务院就价格改革提出了整体设想,并再次征询陈云的意见。他表示:价格改革现在确实是有利时机,应该稳步进行。上次化纤降价、棉布提价没有引起社会震动,是一个成功的例子,可以借鉴。[1](pp.360~361

  以上事例说明,陈云是主张价格改革的,但前提是保持物价水平的稳定,不降低人民的生活,不引发社会的动荡。1980年,在谈到“按经济规律办事”的问题时,他说:“这是一种好现象”,但“在许多方面,在一定时期内,国家干预是必要的”。比如,“粮食的收购价高,销售价低,国家要补贴。房租很低,只能作修理费,甚至抵不了修理费。国家补贴一年共计有二百多亿元。从微观经济看,这是不合理的,似乎是不按经济规律办事。但我国是低工资制,如国家不补贴,就必须大大提高工资。究竟哪种办法好?我看现在还是国家补贴、低工资的办法好。不补贴,大涨价,大加工资,经济上会乱套”。[2](p.278

  后来,陈云在审阅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文件时,曾两次建议删去有关物价与价值要一致、物价与工资要挂钩的内容。一次是1981年审阅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稿,建议删去其中关于“许多产品的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又同市场供求关系严重脱节。价格体系这个根本问题不解决,很多改革措施都难以奏效”的话。他说:这个话写上去,会引起调高价格的猜测,弄得人心不安。价格与价值应当符合,但是现在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不能不背离。比如,进口粮食是要贴钱的,即使按照粮食进口价卖,我们还要贴钱。然而,粮食赔了钱,市场稳定了,市民有肉吃,有菜吃,使我们有时间搞体制改革;另外,经济作物发展了。钱从那里赔了,又从这里拿回来。“如果粮食不补贴,市场就要大波动。”他还说:“西德的资本家对煤炭有补贴”,在这里补,从别的地方收回来。如果马克思活到现在,“他也会赞成保持一种合理补贴的社会主义,即小的方面不合理,大的方面仍然是合理的”。[6](pp.495~496)另一次是1984年审阅《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送审稿,建议把其中“工资和物价挂钩”的话删去。他说:“农副产品价格是浮动的,有升有降;工业品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有些也会降价;而工资一般说来,只能升不能降。因此,工资和物价不可能挂钩。”最后,两个文件的改定稿都采纳了他的意见。[9

  1988年,中共中央酝酿更大幅度的价格和工资改革,总体思路是在五年时间里,每年价格上涨10%,人均收入增加11%~14%,以期初步理顺价格关系。对此,陈云明确表示不赞成。他分别对中央有关领导同志说:“物价每年上涨百分之十,连涨五年,我打个很大问号”。“物价连续上涨百分之十,影响的面很大……物价上涨后不拿工资的农民怎么办”[9](p.1791)。“每年物价上涨百分之十,办不到。我是算账派,脑子里有数目字。理顺价格在你们有生之年理不顺,财政补贴取消不了。”[9](p.1792)然而,当时的中央主要负责人听不进这个话,坚持认为“物价这一关非过不可”,并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原则通过了价格、工资改革方案。方案基本内容在报上一经公布,立即引起居民恐慌,出现全国性抢购和提款风潮,物价猛涨到百分之二十多,迫使国务院发出紧急通知,进行解释,并表示银行将开办保值储蓄,但这一切都晚了,事情已经闹大,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随之而来的“八九”政治风波的起因之一。“八九”风波过后,陈云同刚刚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江泽民谈话,再次强调:“国家财政补贴取消不了。暗补、明补,都是补贴。在我国,还是低工资、高就业、加补贴的办法好。这是保持社会安定的一项基本国策。即使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对某些产品也是实行补贴的。当然,通过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可以逐步减少一些不合理的补贴,例如某些企业的亏损补贴,但要从根本上取消补贴是不可能的”。[2](p.376

  今天,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补贴在进一步减少,但无论消费环节还是生产环节,很多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价格和弱势产业的扶助措施仍然有补贴,有的甚至还在增加。比如,粮食售价和居民的义务教育费、医疗费、水电费、煤气费、取暖费、公交费、地铁费、火车票等等,都有政府补贴;为了鼓励农民生产粮食,保护生态环境,政府这些年还陆续出台了种粮补贴、农机补贴、种子补贴,以及退耕还林、还草补贴,环保产业、产品补贴等等。这说明,陈云关于价格改革和补贴方面的主张,正如他所指出的,“小的方面不合理,大的方面仍然是合理的”。我们无疑应当继续进行价格改革,减少各种不合理的补贴,使价格尽可能反映价值,但在制定价格改革方案时,务必考虑低收入群众的承受能力、弱势产业的发展,权衡经济、政治、社会等各方面的利弊得失。这也是被实践反复证明的客观规律,违反了同样是会受到惩罚的。

  (三)关于经济特区问题

  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试办经济特区,是我们利用这几个地方毗邻香港、澳门,面对台湾海峡,在海外的华侨、华人多等优势,而采取的一项对外开放的重大措施。对这项措施,陈云强调得比较多的意见:一是特区首要的任务在于认真总结经验;二是其他地方先不要搞特区;三是特区内不能几种货币同时流通;四是特区在取得先进管理经验的同时要由进口型逐步变成出口型。有人因此认为陈云不支持经济特区,甚至反对创办经济特区。事实果真如此吗?只要实事求是地分析就会看到,他的这些意见同样是对改革开放既要积极又要稳妥的体现。

  创办经济特区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做出的决策,陈云那时已经回到中央领导岗位,而且分管经济工作,虽然现在看不到当时决策过程的档案,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个决策是他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共同制定的,是他所赞成的。从他后来的讲话、批示中都可以看到,凡是讲到经济特区时,第一句话总是说“特区要办”,后面总是说“力求使特区办好” 6](p.516)。那为什么强调要不断总结经验呢?这是因为,我们国家与世界经济隔绝了很长时间,忽然拿出几块地方和西方市场经济对接,尽管面积很小,但究竟怎么办,会出什么问题,对内地会产生什么影响,完全没有经验,心中不是很有底数。比如,陈云曾将一份反映广东省政府及时采取措施打击沿海走私活动的简报批给当时国务院负责人,指出:“要不断总结,因走私分子会用各种方法”[6](p.516)。那位负责人问,要不断总结经验指什么?他对此解释说:这是指“各种经济犯罪分子会针对我们工作的不断改善而不断变换手法,因此不能满足于总结一两次经验,必须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拿出新办法”。[1](p.310)可见,强调总结经验,目的正是为了把特区办好。

  陈云多次讲,经济特区只能有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不能增多,尤其“像江苏这样的省不能搞特区”[2](p.307)。“现在搞特区,各省都想搞,都想开口子……不能那么搞。” 2](p.311)为什么只能有四个特区而其他地方不能办呢?这是经济特区的特殊性质决定的。当时,这四个特区搞的来料加工、外商投资办厂或合资经营等,其他许多地方都可以搞;但有几样东西是其他地方不能搞的,比如,货物进出口在关税上的减免政策,人员进出港澳在审批上的手续简化。正因为如此,特区在与内地接壤的地方都采取了隔离措施,被称作特区管理线或“二线”,凡内地的人去特区,视同“准出境”,必须办理特殊的通行证。如果其他地方也搞这种特区,第一,全国并没有多少地方具有像深圳、珠海那样的区位特点,因此,如果其他地方也办特区,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第二,面积小的地方办特区还好隔离,如果内地城市甚至整个省都变成特区,很难采取隔离措施。所以,陈云说:“来料加工,合资经营,现在许多地方也在做,但不能再增加特区”。“广东不是全省特区,福建也不是全省特区”。[2](pp.306~307)后来,邓小平在提出开放沿海港口城市,如大连、青岛时也指出:“这些地方不叫特区,但可以实行特区的某些政策。” 10]对邓小平的提议,陈云明确表示赞成。随后,国务院和中央书记处召开了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决定进一步开放14个沿海港口城市。这些城市享受的特殊政策表明,它们主要是有外商投资上的优惠和在地方自主权上的扩大,而没有四个特区那种关税上的优惠和人员出入境的便利。随着四个特区建设任务的逐步完成以及内地开放地区的不断扩大,特区的关税优惠和出入境的便利渐渐失去意义,与内地开放地区政策的差别也越来越小,于是隔离措施最终被撤销。这说明,当初不是增加经济特区而是逐步增加开放城市、开放地区,是完全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正是这一做法,既保证了经济特区的健康发展,又保证了全国各地开放的有序进行。如果说中国对外开放走出了一条成功的道路,那么,这一做法可谓这条道路中的重要一环。我们今天创办自由贸易区,许多做法借鉴的正是当初创办经济特区的经验。

  陈云不赞成发行特区货币,如果一定要发行,必须坚持两条:第一,发行权在中央;第二,只能在特区内流通,不能在内地流通。这个意见是依据经济特别是金融规律提出的,同样是为了既积极又稳妥地进行改革开放。那时,特区同志为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强烈要求发行与港币挂钩的特区货币,并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同意,连货币都印好了。当不同意见反映到陈云这里时,他明确表示“不同意发行特区货币”[9](p.1675)。为什么特区货币发行不得呢?19844月,他在听取谷牧关于沿海城市开放问题的汇报时说:特区货币究竟怎么办?是一个特区发,还是每个特区都发?“如果特区货币只在特区内发行,也没有什么了不得的问题。如果各个特区都发货币,那末实际上就是两种货币并存。而两种货币并存,人民币的‘腿’会越来越短,特区货币的‘腿’会越来越长。因为‘优币驱赶劣币’,这是货币的客观规律。”[9](p.1676)后来,他在中国银行工作人员一封反映特区货币发行问题的信上批示:“特区货币发行权必须在中央。决不能让特区货币与人民币在全国范围内同时流通。如果不是这样做,就会出现国民党时期法币发行之前的状况。”[9](p.1676)由于陈云紧紧把住了发行权在中央和不能在内地流通这两条,使主张发行特区货币的同志也感到再搞特区货币意思不大了,撤回了原来的要求。这个过程说明,陈云反对发行特区货币,并不是不支持特区,而是防止包括特区在内的国家经济由于流通两种货币而陷于混乱,是没有被新的框子框住的体现。

  陈云既积极又慎重的改革开放思想还表现在他关于经济特区发展方向的主张上。19844月,他听取关于开放沿海城市问题汇报时说过:有关深圳的报道,他每一篇都看了。深圳有管理上的“拳头”,但还没有“拳头”产品,而且“要它那里搞‘拳头’产品有困难”。[9](p.1674)为什么说有困难呢?原因在于那时深圳的多数企业都是搞来料加工、贴牌生产。而所谓“拳头”产品,是指自己的名牌产品和优势产品。生产这样的产品,没有对国内工业的适当保护是绝对不可能的。他表示,为了吸引外资,不能不让出一些国内市场,问题是让多少。让多了,自己正在发展的东西就会被挤掉。他说:“对国内工业,保护落后我不赞成,但是,要使自己的东西一步一步地进步,达到先进的水平,这还是应该提倡的……保护落后是不应该的,但自己必须发展而且正在发展的东西,不要被外面进口的挤掉了。发电机组,开始是几千千瓦,现在搞到三十万千瓦,像这样的东西就要保护。”[6](pp.535536)那时,有人制造舆论,说他和李先念反对经济特区,因而从来不去。李先念逝世后,陈云在悼念文章中特别说道:“先念同志和我虽然都没有到过特区,但我们一直很注意特区建设,认为特区要办,必须不断总结经验,力求使特区办好。”说到这里,他专门讲了一句:“这几年,深圳特区经济已经初步从进口型转变成出口型”。[2](p.379)可见,陈云对特区办得好不好的衡量标准,最终是看它有没有形成自己的名牌产品、优势产品,有没有能力把自己的产品打出去。这是我们创办经济特区的最终目的,也是对外开放的最终目的。

  三、既要搞活微观又要管好宏观

  稳中求进、活而不乱,是陈云关于经济发展的一贯指导思想,或者说是他心目中经济发展的理想境界。所谓稳中求进,是经济运行的一种状态;所谓活而不乱,是特定经济体制下的结果。因此,对外开放、对内搞活都是陈云内心十分向往的。1982年年底,他在与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上海代表团部分代表座谈时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搞活经济的政策,效果显著。现在百货商店里的东西多得很,‘卖方市场’正在变成‘买方市场’。群众把票子拿在手里,好的就买,不好的就不买。这么好的形势,很久以来没有见过。” 2](p.320)其兴奋之情,溢于言表。然而,陈云从来都认为,经济上的“活”不应当是无序的“活”,而应当是有序的“活”,因此,微观要活,宏观要有所控制。他指出:只有“搞好宏观控制,才有利于搞活微观,做到活而不乱”[2](p.350)。

  就在上述那次谈话中,陈云将微观搞活与宏观控制比喻为鸟与笼子的关系。他说:“搞活经济是在计划指导下搞活,不是离开计划的指导搞活。这就像鸟和笼子的关系一样,鸟不能捏在手里,捏在手里会死,要让它飞,但只能让它在笼子里飞。没有笼子,它就飞跑了。如果说鸟是搞活经济的话,那末,笼子就是国家计划。当然,‘笼子’大小要适当,该多大就多大。经济活动不一定限于一个省、一个地区,在国家计划指导下,也可以跨省跨地区,甚至不一定限于国内,也可以跨国跨洲。另外,‘笼子’本身也要经常调整,比如对五年计划进行修改。但无论如何,总得有个‘笼子’。”[2](p.320)本来,这只是一种比喻,而且是一种对于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关系非常形象、贴切的比喻,但一些别有用心、望文生义的人却肆意歪曲、妄加评论,把这个比喻中的“笼子”解释成像鸟笼那样狭小,并就此把陈云的经济思想污蔑为“鸟笼经济学”。其实,只要稍微认真一点都能看到,陈云在比喻中特别强调了这个“笼子”可大可小,可以跨省跨地区,甚至可以跨国跨洲,指出作为“笼子”的五年计划本身也要经常调整。正因为如此,这个比喻不仅生动,而且极富经济全球化和改革开放的时代特征,曾引起海内外严肃的经济学家们的广泛兴趣和赞同。比喻中虽然只讲了“笼子”是计划,但由于它揭示了宏观控制必须有“笼子”作为手段的道理,所以为人们把法律和政策等手段也作为“笼子”打开了思路,提供了启示。“笼子”究竟用什么“材料”做,在这个比喻中并不是重点,重点在于既要搞活经济又不能把经济搞乱、搞小,更不能搞没,这是一切严肃的经济学家甚至资本家都懂得的道理。因为如果让搞活经济的“鸟”飞起来,又没有“笼子”的控制,“鸟”就会飞得无影无踪。那样,搞活经济还有什么意义呢?比如,前面说过,陈云提出对外开放也可以到海外投资办厂,如果我们没有相应的法律、规章、制度等“笼子”,投到海外的国有资产岂不会“飞”掉。可见,这个比喻对于搞活经济来说,绝不像某些人所说的那样是什么“保守”的体现,相反,具有十分积极和深刻的意义。

  (一)关于企业竞争问题

  陈云对企业之间、商品之间开展竞争,一向持积极态度。前面说过,他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提出商业对工业产品“选购”的设想。所谓“选购”,就是竞争。可惜那时没有市场机制,这一设想未能实现。他后来评论说:那时“因为市场调节受到限制,而计划又只能对大路货、主要品种作出计划数字,因此生产不能丰富多彩,人民所需日用品十分单调”。[2]改革开放后,有了市场调节的条件,他再次倡导竞争,提出用竞争的办法增加品种、提高质量、降低成本。那时,一些轻纺企业在上海开花,在外地结果,反过来进入上海市场,挤上海的产品。对此,上海一些部门和同志颇有怨言。陈云在同上海的同志座谈时说:“这是好事,不要用行政措施去阻挡,上海要接受这个挑战,迎上去和它们竞争。办法就是加强技术改造,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他还建议上海“要有若干个大企业,能灵活地搞小批量生产,增加花色品种,使产品迅速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2](p.319

  陈云在倡导竞争的同时,也强调竞争要在国家计划范围之内,要遵守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要照顾到中国人口多的特殊国情。他认为,要竞争就会有一些企业被淘汰,但对有些落后企业要尽量扶持,帮助它们提高,不要轻易采取破产的办法。因为,“在我们国家,先进的企业、落后的企业并存的局面,要在一个相当长时期内存在。否则,容纳不了那么多就业人员,有人就要闹事”[2](p.253)。显然,这个政策也是一种“笼子”。就是说,要让企业竞争之“鸟”飞起来,但又要让它在社会主义国家政策范围内“飞”,绝不能像资本主义那样恶性竞争,搞“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那一套。

  (二)关于外贸改革和外汇储备问题

  改革开放前,中国进口设备主要依赖出口赚取的外汇。为此,陈云提出并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例如,凡是能出口的东西,内销要让出口;要根据国际市场变化组织货源;要巩固和扩大西欧市场,千方百计打开美洲、大洋洲和其他市场;在打开新市场初期,商品定价要稍低,然后再慢慢提高,以求站住脚跟;要建立出口商品基地,确保原料供应;要建立严格的出口商品质量检验制度,对不合格商品要包换包退,以树立信誉;要对有信用的商人采取分期付款的办法,使推销商、中间商在价格上有利可图,等等。

  改革开放初期,虽然可以吸引国外的卖方贷款,但总归要用外汇偿还,所以,如何增加外汇收入来源,对于我们国家来说仍然是一个重要课题。陈云指出:“外国人说我们支付能力差,的确差。光靠农产品出口,数量不大,要多找门路。”[2](p.254)除了补偿贸易、来料加工、合作生产外,他又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提出了一些新措施。例如,要重视和加强旅游的外汇收入。他说:“旅游收入,比外贸出口收入要来得快,来得多……实际是‘风景出口’”,他批评当时的旅游事业,“是行政管理,还不是业务管理”,要求“旅游项目必须优先安排,要同引进重要项目一样对待”。[2](p.237)另外,要大搞“劳务出口”。他指出:进口原料、出口成品,实际是“劳务出口”,中国人多,应当大搞,并提议“这件事应在中央财经小组会上议一下”[1](p.314)。他还赞成利用美国制定“加勒比海发展计划”(指美国于1983年制定的援助该地区经济发展的法案,包括对该地区输往美国的“本地产品”给予几年免税进口的最优惠待遇——笔者注)的有利时机,向该地区投资办纺织厂,以打破西方发达国家对我国纺织品出口的配额限制。

  针对改革开放中出现的外贸出口削价竞争和不珍惜外汇储备的做法,陈云提出了批评意见。那时,许多地方和工业企业在相关工作没有准备好的情况下,纷纷取得外贸自主权,随之出现各地为出口自己的商品竞相削价的现象,导致境外国产商品普遍降价。对此,他在198011月的一份简报上批示:这种现象“必须引起注意,而且要有具体办法,避免外汇损失”[9](p.1666)。半个月后,他又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说:“现在国际市场上出现了某些中国货降价现象。这不是正常的必须的降价,而是各省市、各部门为了取得外汇自己降价。我们必须研究出一个既能出口又不贱卖的方案。总之一句话:‘肥水不落外人田。’”[2](p.280)过了三年,这种情况不仅没有好转,而且愈演愈烈。在听取外贸部负责人汇报时,他索性提出了“走老路”的主张,指出:“这几年外贸亏损和外贸体制改革有很大关系,如果走老路,亏损不会那么多。先把它‘搞死’,‘先死后活’。走两年老路,略加改良,看一看哪种办法好。你们提出要控制三十二种出口商品、十五种进口商品,这实际上就是走老路。走老路的办法无非是省里吃亏,部门吃亏,油水少了,积极性没那么高了。但他们那种积极性高了,中央的钱就少了。”[1](p.340)这些意见是反对改革吗?当然不是,这只是反对乱改,反对为改而改,反对任由“鸟”乱飞和自相“残杀”的改。只要是符合实际、对中国有利的改革,陈云总是抱以热情支持的态度。比如,就在这些意见讲过不到一年时间,外贸部送来一个既促进微观搞活又不使宏观失控的“外贸体制改革意见”,他很快表示同意,并在回信中指出:改革方案“可在实行中继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强调“对外贸易工作既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又要坚持统一对外,这是外贸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一条原则”[6](p.539)。可见,说陈云反对外贸体制改革是完全违背事实的。

  中国家底薄,加之出口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都比较低,因此,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外汇和黄金储备一直很少。陈云从为国当家理财的角度出发,历来主张国家要逐步积攒一些外汇和黄金,以便应付急需;同时,他认为外汇和黄金储备越多,在国际市场上借贷会越容易。“文革”中他虽然“靠边站”,但仍然时刻关注国际经济的变化。他考虑,当时国内正处在“打派仗”的状态,无心建设,外汇花不出去,而国际金融动荡,黄金价格上涨,美元相对贬值,所以,当黄金每盎司80美元时,他向李先念建议用外汇买一些黄金保值。此后,中国的黄金储备增加了一倍。

  改革开放后出口有了较大幅度增加,1981年年底,贸易顺差达到40亿美元。陈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上说:“我希望一九八五年能达到一百二十亿美元的周转外汇,增加两倍。我们这个国家,有一百二十亿的外汇作为周转资金,很有必要。”[2](p.307)到了1985年,周转外汇果然达到120亿美元。这时,有人认为,外汇多了,不用是浪费,应当进口消费品,卖给老百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还有人提出,中国外汇储备只要相当于三个月进口额和400吨黄金储备就足够了,多余的黄金可以打造黄金首饰出售。对此,有的外国人,如美国国务院经济研究中心顾问爱德乐就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中国随着外贸发展和外资增加,仅保留相当于三个月进口额的外汇是不够的;中国不能只考虑国际金融贸易中对自己有利的一面,还要考虑不利的一面,一旦国际形势出现动乱,黄金比外汇可靠。陈云在反映这个意见的简报上批示:“有经历的外国人也是摸着石头过河,所有外国资本家都是如此。凡属危险项目,他们不搞,宁吃利息。这是一个千真万确的道理。”[1](p.355

  19833月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书记处书记会议上,陈云针对黄金储备多了的观点进一步指出:“我们现在的黄金储备,绝大部分是一九七三年、一九七四年国际货币动荡时买来的。那时,我同先念同志讲,与其把外汇存在瑞士银行,不如买点黄金。中国有这么一点黄金是必需的,不算多。”[1](p.323)后来,在19852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他又说:“我们应该储备多少外汇、多少黄金?这一点,过去我们许多同志并不是很清醒的。前一个时期,我们有一百二十亿美元外汇,还有几百吨黄金,有些同志就觉得手烫得不得了啦。我认为,我们有一百亿、一百五十亿、二百亿美元外汇,不算多。我们是个大国,储备一二百亿美元外汇,有风吹草动的时候可以应付。从长远来看,现在我们的外汇不是多了,而是紧了。去年七八月的时候,有人讲外汇多啦,没有地方用。先念同志和我谈过一次话,我说:有比没有好,多比少好。沙特阿拉伯在美国存款有三千五百亿美元,按现在的利率计算,利息一年就是三百五十亿美元。我们如果有一百五十亿美元外汇,利息一年就有十五亿美元。现在还没有哪一个资本主义国家,肯痛痛快快一年借给我们十五亿美元。”[2](pp.344~345

  在这次会议上,陈云还就有的地方和部门直接把外汇存在国外银行提出批评。他指出:“各单位赚了外汇,应该说对国家是一种贡献,必须存在中国银行。有一些经过特许存到外国银行是可以的,但有许多是不可以的。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他们把外汇存到美国。现在台湾有钱的人,把钱也存在外国,不愿意存在台湾,怕靠不住。我们各单位赚了外汇要存到中国银行,这是应有的责任,也是光荣的责任,不要私自把钱存到外国银行。”[2](p.345)他的这些主张同样是为了在搞活微观的同时管住宏观,是为了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和全局利益。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的外汇储备逐年增多,2006年超过了1万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一,现在已经接近4万亿美元。雄厚的外汇储备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功不可没。当然,外汇过多也有问题,假如陈云活到今天,相信对此也会有另外的说法。

  (三)关于扩大地方自主权问题

  中国是一个大国,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是各个时代中央政权都要面对和处理的重大问题。新中国成立后,在处理这一关系的过程中有过多次反复,其中有经验,也有教训。改革开放后,扩大地方自主权成为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此,陈云从搞活经济出发,曾积极主张,大力推动。但同时,他认为地方自主权的扩大,一定要放在国家整体利益之中,不能损害这个大局,而且必要时,地方自主权还要服从中央从整体利益出发做出的集中力量的决策。就是说,要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讲,这种关系也是搞活微观与管住宏观的关系。

  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中共中央为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社会主义建设速度,曾经进行过旨在扩大地方自主权的经济体制改革。1957年,在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上,陈云在发言中专门讲过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应该注意的问题。他说:“扩大地方的职权是完全必要的,一般来说,当地的事情,地方比中央看得更清楚一些。体制改变以后,地方更可以因地制宜地办事。”但他同时指出:“必须加强全国的平衡工作。因为经济单位是分散的,没有全局、整体的平衡,就不是有计划的经济。过去中央各部可能忽视地方,但是职权下放以后,地方也可能发生不顾全局的倾向。因此,一方面要有适当的分权,同时又要加强综合。我们认为,分权以后,平衡工作不是应该削弱,而是应该大大加强。今后,全国各地在经济上都必须有所发展,但必须注意不要使全国已有的生产设备闲置而造成浪费。”[2](p.75

  “文革”时期,该中央集中的不能集中,该地方分权的不能分权。粉碎“四人帮”后的1978年年底,陈云在中央工作会议东北组所做的关于经济问题的发言中,特别提出要给各省市一定数量的真正的机动财力。他说:“要信任各省市的领导同志,他们都是共产党员,都是高级领导干部,我想他们不致把钱乱花掉。”[2](p.237)但不到两年,中央财力的比重大大缩小,而地方财力的比重却大大增加。由于那几年又犯了急于求成的毛病,弄得财政赤字、通货膨胀、物价上涨,中央不得不紧缩开支。在这种情况下,陈云又提出:“今后若干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在开支方面都要大大紧缩。地方财政结余要由中央财政借用,财权仍归地方。地方财政结余要冻结,否则煞不住地方随便投资搞基本建设或随便开支这股风,中央财政也平衡不了。冻结几年,要看情况。中央财政有赤字,就要向银行透支,向银行透支就是多发钞票。一切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的上年结余,都不许动用,非动用不可的,都要经过批准。这种做法就是集中。像我们这样的国家没有这样一个集中是不行的,否则就会乱套,也不利于改革。”[2](p.279

  中共十二大提出到20世纪末力争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目标,同时提出为实现这个目标,今后20年分两步走的战略,即前10年主要是打基础,搞好重点建设,为后10年的经济振兴创造条件。但十二大刚开过,不少地方、部门便在“提前翻番”的口号下,乱上基本建设项目,乱涨价,乱摊派,乱发奖金,把资金又分散了。结果正如陈云所说:“中央手里的钱,除去行政、科研、文教、国防的经常费用,剩下的可以说办不了什么大事。什么几个核电站,什么三峡工程,什么增加港口、铁路,通通办不成就是了。”[2](p.324)为此,中共中央于19836月召开了一次中央工作会议,动员各省节约开支,并把结余经费交给中央。陈云在讲话中指出:要“说服企业、部门的干部和工人、农民从全局和长远观点看问题,大家一齐来支援重点建设,支援骨干项目。否则,像现在这样下去,四化没有希望。”[2](p.324

  针对改革开放中的地方财权越来越大,中央该集中的财力集中不起来、该办的大事办不成的情况,陈云越来越多地强调要增加中央财力。1988年,他在同当时中央负责同志谈话中指出:“中央的政治权威,要有中央的经济权威作基础。没有中央的经济权威,中央的政治权威是不巩固的。在经济活动中,中央应该集中必须集中的权力。搞活经济是对的,但权力太分散就乱了,搞活也难。”[2](p.3661994年,他在去世前一年同上海市负责同志谈话时再次强调:“如果没有中央的权威,就办不成大事,社会也无法稳定。”[2](p.380)谈话中,他表示完全赞成中央制定的旨在使中央逐步集中必要财力的分税制,并对上海和全国各地支持中央这一决策感到欣慰。这次谈话的要点作为封卷篇收入了《陈云文选》,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一谈话也可以被看成是他留给全党的一个政治遗言。

  四、既要看到消极现象不可避免又要对消极现象坚决克服、严加限制

  凡事有一利必有一弊,只有利没有弊的事情,在这个世界上是没有的。决策者要考虑的问题不是决策有弊还是没有弊,而是利大还是弊大,决策之后如何趋利避害。经济体制改革的利在于逐步加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运用市场反应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及时适应需求。这些利是改革的主要方面。但改革也有弊的一面,比如,市场固有的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等。对外开放的利在于能够及时了解和紧跟世界经济的新发展、新规则以及科技革命的新潮流,学习和借鉴国外在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吸收和引进国外的资金和技术,更好地利用国外的市场和资源发展自己,并且有利于加强中外文化交流和人民友好往来。这些利是开放的主要方面。但开放也有弊的一面,比如,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资产阶级的腐朽文化及生活方式等会随之而入。正如有人形容的:“打开了窗户,新鲜空气会进来,苍蝇、蚊子也会进来。”对此,陈云一方面指出,在改革开放情况下出现一些消极现象是必然的,不必大惊小怪;另一方面他反复提醒,对消极腐败现象绝不能视而不见、麻痹大意,更不能姑息纵容,而要坚决克服、严加限制,否则势必泛滥成灾,最终导致改革开放的失败。

  (一)关于改革开放的方向问题

  改革开放究竟有没有方向?要不要坚持正确方向?在这些问题上一直存在争论。其实,涉及国家大政方针的事怎么可能没有方向呢?只不过方向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罢了。邓小平一再强调:“我们的改革不能离开社会主义道路”[10](p.242);“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必须始终注意坚持四项基本原则”[10](p.379)。就是说,改革开放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为什么要强调这个问题呢?因为有人假借改革开放的名义,要把中国向资本主义方向拉。他说:“中国在粉碎‘四人帮’以后出现一种思潮,叫资产阶级自由化,崇拜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自由’,否定社会主义……他们搞的这一套无非是大鸣、大放、大字报,出非法刊物,实际上是一种动乱,是‘文化大革命’遗留下来的做法。”[10](pp.123~124)邓小平还说:“在一些同志的思想中也确实存在着混乱,例如有人认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会妨碍解放思想,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会妨碍社会主义民主,对错误意见进行正确的批评是违反‘双百’方针,等等……尤其严重的是,对于这些不正确的观点、错误的思潮,甚至对于一些明目张胆地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的观点,在报刊上以及党内生活中,都很少有人挺身而出进行严肃的思想斗争。最近一些与非法组织有关的人物特别活跃,他们假借种种名义放肆地发表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论。这种危险的信号,应该引起全党、全国人民和全国青年的足够警惕!” 11]在这个问题上,陈云与邓小平的看法完全一致。

  首先,陈云强调,我们进行的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他和邓小平在1985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都强调:“现在进行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2](p.350),他还在全国端正党风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书面讲话中指出:“我们国家现在进行的经济建设,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经济体制改革也是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改革。任何一个共产党员,每时每刻都必须牢记,我们是搞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不是搞别的现代化;我们进行的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2](p.347)。针对一些人理想信念动摇、对社会主义丧失信心、主张全盘西化的现象,他尖锐地指出:“我们是共产党,共产党是搞社会主义的”[2](p.350),“资本主义必然要被共产主义所代替,这是无可改变的法则” 2](pp.332~333)。在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上,他在发言最后说道:“我们可以充满信心,高呼:社会主义万岁!共产主义万岁!”[2](p.333

  其次,陈云强调,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的权威。他说:“要使全党同志明白,我们干的是社会主义事业,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这一点,非常重要”[2](p.347)。“现在有些人,包括一些共产党员,忘记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丢掉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些问题的发生,同我们放松思想政治工作、削弱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的作用和权威有关,应引为教训。”他提出:“应当把共产主义思想的教育、四项基本原则的宣传,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中心内容。这种宣传教育不能有丝毫减弱,还要大大加强。”[2](p.352

  再次,陈云强调,选拔任用意识形态工作的干部要特别注意政治标准。他说:“培养执笔的、写文章的中青年,选择的时候要特别注意,要特别谨慎。一是必须培养能写文章的人,党内没有能写文章的人不行;二是必须培养既能写,又有德,德才兼备的人……拿笔杆子的人,能写文章的人,选择的时候要特别注意。”[2](p.3021980年,波兰爆发全国范围的工人罢工事件后,他提醒中央一线负责同志,要注意把握好宣传工作的方向,指出:“我们有没有可能发生波兰事件?对此要充分警惕。如果我们经济工作处理得不好,宣传工作处理得不好,有可能发生波兰事件”[1](p.262)。有些人出国转了一圈,看见了外国的摩天大厦、高速公路等,就以为中国不如外国,社会主义不如资本主义,马克思主义不灵了。陈云说:“对于这些人,我们要进行批评教育;对其中做意识形态工作的同志,经过教育不改的,要调动他们的工作。”[2](p.332

  (二)关于两个文明一起抓的问题

  陈云所以认为改革开放中的消极现象不可避免,原因在于经济体制要改革,就要引入竞争机制,而要竞争,就会出现“种种为谋取小公和个人利益而损害国家利益的不正当手段”。比如,当时一方面许多企业的产品要自销出去;另一方面,绝大多数社队企业的原材料没有列入国家计划,没有指标,需要自己去找。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必然会出现消极现象。所以,他在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书面发言中说:“这是不奇怪的”。对于“两菜一汤、生意跑光;四菜一汤、生意平常;六菜一汤、生意兴旺;八菜一汤、独霸一方”,以及男采购人员办不到的事,年轻漂亮的女采购人员能办到的现象,也“不必大惊小怪”。但他同时指出:“如果我们不注意这个问题,不进行必要的管理和教育,这些现象就有可能泛滥成灾,败坏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因此,我们在抓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必须抓精神文明建设,两个文明一起抓。只要我们的头脑是清醒的,看到这些现象,并加强精神文明的建设,这些消极方面是可以受到一定限制的。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既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也要有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是我们永远要坚持的奋斗方向。”[2](pp.338~339)过了一年,他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的书面发言中再次强调:“社会主义建设,包含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者是不能分离的”。“社会主义事业也不可能先进行物质文明建设,然后再来进行精神文明建设。”[2](p.354

  对于当时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精神污染问题,陈云同邓小平一样也很重视。他在1985年和中纪委领导同志谈话中说:现在一些小报上面讲的无非是男女关系等乱七八糟的东西,腐蚀干部和青年,“这不只是党的问题,还关系到我国青年的志向问题。把青年的思想和兴趣引向这些乌七八糟的方面,也会亡党亡国的”[6](p.541)。他指出:现在贩卖、放映淫秽下流录像,引诱妇女卖淫等丑事坏事都出现了。“‘一切向钱看’的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正在严重地腐蚀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2](p.356)。“那种‘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资本主义哲学,那种不顾国格人格的奴才思想,就是危害社会主义事业的因素。”[2](p.355)“要坚决地刹歪风、正党风,增强全体党员的党性,从精神文明建设上,保证和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使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改革,沿着正确的轨道,不断前进。”[2](p.3481990年,他从简报上看到有关国外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和一些人披着宗教外衣从事反革命活动的材料,立即批转给当时的中央领导同志,指出:“利用宗教,同我们争夺群众尤其是青年,是国内外阶级敌人的一个惯用伎俩,也是某些共产党领导的国家丢失政权的一个惨痛教训。”他建议中央要切实抓抓这件大事,“务必使它不能成为新的不安定的因素”。[2](p.374)他还指出:“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关键是搞好执政党的党风,提高共产党员的党性觉悟,坚定地保持共产主义的纯洁性。要同一切违反共产主义理想的错误言行,进行坚决斗争。”[2](p.348

  (三)关于党在执政和改革开放条件下的自身建设问

  “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陈云在改革开放之初所做的这一论断,早已为党内外所熟知,也早已成为党的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为什么说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呢?陈云在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上解释说:“党在全国执政以前,在敌人统治下的地下党,那时作一个党员就有杀头的危险,根本谈不上什么物质享受;在苏区的党和解放区的党,大家忙于打仗和支援战争,另外,也没有什么物质可以享受。党在全国执政以后,从中央到基层政权,从企业事业单位到生产队的领导权,都掌握在党员手里了。党员可以利用手中掌握的各种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2](p.331)为什么说改革开放对执政党党风会带来更大挑战呢?他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解释说:“对外开放,不可避免地会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作风的侵入。这对我们社会主义事业,是直接的危害。”不过,他同时指出:“如果我们各级党委,我们的党员特别是老干部,对此有清醒的认识,高度的警惕,有针对性地进行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教育,那么资本主义思想的侵入并不可怕。”然而,“值得严重注意的是,目前许多党委和党员干部,对此没有警惕。例如,一说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有些党政军机关、党政军干部和干部子女,就蜂拥经商。仅据十几个省市的调查,从去年(指1984年——笔者注)第四季度以来一下子就办起了两万多个这样那样的公司。其中相当一部分,同一些违法分子、不法外商互相勾结,互相利用。钻改革的空子,买空卖空,倒买倒卖,行贿受贿,走私贩私,弄虚作假,敲诈勒索,逃避关税,制造和销售假药、假酒”。[2](p.355)正因为如此,他指出:“对于利用职权谋私利的人,如果不给以严厉的打击,对这股歪风如果不加制止,或制止不力,就会败坏党的风气,使党丧失民心。”[2](pp.331~332)“我们党是执政党,目前又处在新的发展时期,如何有效地进行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事关重大。”[2](p.352

  党在执政和改革开放条件下如何才能抓好自身建设呢?从陈云的论述看,他比较多的是强调治党必须从严的原则。

  第一,在进行党员的党性教育和执行党纪上要从严。

  陈云说:“我们党是处于全国执政的地位,再加上目前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客观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必须重视执政党条件下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党性教育。” 6](pp.547~548)他还说:“为什么那么多的党员,甚至多年的老党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歪风刮来时,自己顶不住,一下子就卷进去了,跟着跑,跟着干,这是什么原因?这些共产党员的党性到哪里去了?从党的建设的角度看,这是个值得严重注意的问题,发展下去,不就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吗!”“各级党组织和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只是查处违法乱纪的案子不行,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共产党员的党性教育和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的教育。提高共产党员的素质,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是党的建设上的一个根本问题。对这一点要有清楚的认识,要认真地抓紧抓好。”[6](p.541)那时,有人认为过去的许多制度、纪律,束缚了改革开放的手脚,提出要给干部“松绑”。针对这种提法,他指出:对于实践证明不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经过一定审批程序,该改的应当改。但是,“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的问题。没有好的党风,改革是搞不好的”。[2](p.275

  第二,在掌握选拔和任用干部的标准上要从严。

  陈云曾长期担任中共中央的组织部长和中纪委的第一书记,历来主张干部选拔标准不仅要德才兼备,而且要以德为主。改革开放后,有人提出要选拔能人、明白人、开拓型的人担任领导干部。陈云听到后说:“开拓型也要,但首先要强调有德,有党性。德才兼备,才干固然要有,但德还是第一。我希望政治局、书记处要注意这样一个问题。”[2](p.359)他针对有人说改革开放情况下不能对干部要求太严的观点指出:开放政策是对的,但越是在开放的地方,越是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干部越是要“金刚钻”的。“提拔中青年干部必须注意德。有才缺德的人,一个也不能提拔。”[1](p.288)他还特别提出,党的纪律检查部门是专门协助党委抓党风党纪的机构,因此必须把纪律检查队伍本身的干部选好。他强调:“做纪律检查工作的干部,应当是有坚强的党性,有一股正气的人;应当是能够坚持原则,敢于同党内各种不正之风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人;而不应当是在原则问题上‘和稀泥’,做和事佬、老好人的人。”[6](pp.511~512

  第三,在对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的要求上要从严。

  改革开放后,有些农村党员集训,除伙食补贴之外还要发误工费。陈云在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发言中指出:“我看一切集训、开会要钱的人,不能成为共产党员”。“凡属要求误工补贴的党员应开除党籍。”[2](p.3321982年年初,他从中纪委信访简报上看到广东一些地区走私活动猖獗,涉及不少党员干部,立即批送中央政治局常委传阅,并在批示中写道:“对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我主张要严办几个,判刑几个,以至杀几个罪大恶极的,并且登报,否则党风无法整顿。”邓小平在上面又加了八个字:“雷厉风行,抓住不放。”[1](p.287)当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斗争开始以后,他又将境外媒体有关评论批转给中纪委领导,指出:“对于经济犯罪案件必须严办。阻力再大也必须办”[1](p.301)。

  第四,治党从严要从领导干部及其家属严起。

  陈云在1985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讲话指出:“现在确有少数党员、党员干部,特别是个别老党员、老干部,不能坚持党性原则,遇到歪风,跟着干。”他提出:对整顿党风这件事,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要重视。要真正身体力行,作出榜样”,并要求退居二线或者离休、退休的领导干部也要重视,说:“在以身作则、关心党风党纪、发挥监督作用上,没有退居二线和离休、退休的问题。只要是党员,活着就永远处在第一线”。[2](pp.351~352 1986年,他看到内部简报上反映,有的高级干部自己有公家配备的汽车,还向下属单位要新的高级轿车,便批示:“凡是别人(或单位)送的和个人调换的汽车(行政机关配备的不算),不论是谁,一律退回,坐原来配备的车。在这件事上,得罪点人,比不管而让群众在下面骂我们要好。”他在这个批示中还特别指出:“中央要求北京的党、政、军机关,在实现党风和社会风气根本好转中做表率。我建议,做表率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和国务院的各位同志做起。”[6](pp.543~544

  针对一些干部子女蜂拥经商的问题,他提出:“希望所有党的高级领导人员,在教育好子女的问题上,给全党带好头。决不允许他们依仗亲属关系,谋权谋利,成为特殊人物。”[2](p.352)那时,中纪委起草了一份关于不许领导干部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建议,陈云看后批示:“这件事,应由中央像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问题那样,作出明确的决定方能制止。不然的话,发展下去,党的肌体、党群关系必将受到损害,有所好转的党风也会受到影响,改革也难以顺利进行。”他还提出,应退出经商企业的干部子女的范围,可以再大一点。[6](p.543

  第五,对歪风邪气盛行的地方和部门要追究相关党委、纪委的责任。

  陈云认为,要从严治党,各级党委和纪委必须承担起应负的责任。他说:“有些违反党的方针政策的事,违法乱纪的事,如果仅是某一个人的错误行为,那是个人的问题,但是如果哪个单位、哪个地区的歪风邪气大量存在,而又长期未得到纠正,那就显然不只是个人的问题,而是同那个单位、那个地区的党委领导有关。对于危害社会主义建设,败坏党风、社会风气的歪风邪气,熟视无睹,听之任之,除了追究那些为非作歹的个人外,还要追究那个单位、那个地区的党委的责任,包括纪委的责任。”[2](p.356

  陈云的改革开放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开放实际相结合的成果,是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同时又带有自己的鲜明特点。这个特点就是,始终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改革开放的宗旨,始终把中国国情作为考虑改革开放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始终牢牢把握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方向,始终用唯物的、辩证的观点分析和处理改革开放中的各种矛盾,始终既防止“左”的偏向又防止右的偏向,始终保持冷静、力求全面、坚持稳健。这一思想特点的形成,与他的成长过程、革命经历有关,与他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刻苦学习、切实运用有关,也与他长期一贯的思想作风、行事风格有关。他的改革开放思想已经融入亿万人民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之中,成为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在领导全党全国人民继续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这是深刻总结新中国建立65年尤其是改革开放36年来正反两方面经验的产物,是对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继承、发展,也是对陈云改革开放思想正确性的又一次验证。历史告诉我们,真理是要经过实践反复检验的,真理也是能够经得住实践反复检验的。

  

  1]《陈云年谱(1905~1995)》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73页。

  2《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5页。

  3《在〈陈云文选〉(一~三卷)、〈陈云〉画册出版发行暨纪念陈云同志诞辰九十周年座谈会上江泽民同志的讲话(一九九五年六月十三日)》,《人民日报》1995614日。

  4《陈云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2页。

  5《陈云与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168页。

  6《陈云文集》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522页。

  7《大型电视文献纪录片〈邓小平〉》,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168页。

  8《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6页。

  9《陈云传》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687页。

  10《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2页。

  11《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64365页。

    1. 邱霞:论陈云的改革方法论
    2. 陈云与调查研究
    3. 周红:试论陈云对苏联援助新中国工业化建设的思考与评价
    4. 王蕾:改革开放初期陈云强化党内监督的思想及实践
    5. 吴超:陈云与新中国初期的劳动保护事业
    6. 欧阳雪梅:陈云精神文明建设思想及时代价值
    7. 储著武 桂奕菲:1985年陈云质疑“万元户”宣传考释
    8. 李正华:陈云治国理政的突出特点
    9. 宋月红:陈云谈台湾问题的一则史料
    10. 陈云:共产党员的“六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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