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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勉励:新中国成立初期一个中国原则基本内涵的确定
发布时间: 2021-08-09    作者:张勉励    来源:国史网 2021-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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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中国原则是中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一贯坚持的根本原则,是中国争取实现国家统一、建立和发展同世界各国友好关系的前提和政治基础。它的基本内涵,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在捍卫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和争取实现国家统一的过程中确定的。基本内涵的确定影响深远、意义重大,有针对性的深入研究有助于更全面、更准确地认识一个中国原则。本文通过详细梳理有关历史文献,探讨了一个中国原则基本内涵确定的历程,以期对深化相关研究有所助益。

  一、“另起炉灶”与“唯一合法政府”

  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共产党提出“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和“一边倒”三条基本外交方针。这些基本方针直接关系到新中国争取国际承认和建立外交关系的问题,其中“另起炉灶”方针是一个中国原则核心的政策起源。

  1949年春,毛泽东提出要“另起炉灶”,即“不承认国民党政府同各国建立的旧的外交关系,而要在新的基础上同各国另行建立新的外交关系”。4月3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发言人就英舰“紫石英号”事件发表声明:“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及人民政府愿意考虑和各外国建立外交关系,这种关系必须建立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独立和完整的基础之上,首先是各外国不能帮助国民党反动派。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及人民政府不愿意接受任何外国政府所给予的任何带威胁性的行动。外国政府如果愿意考虑和我们建立外交关系,它就必须断绝和国民党残余力量的关系,并将它在中国的武装力量撤回去”。6月15日,毛泽东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上讲话时首次提出和外国政府通过谈判建立外交关系的问题。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重要文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将上述原则确定为法律条文:“凡与国民党反动派断绝关系、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友好态度的外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可在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与之谈判,建立外交关系”。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毛泽东在天安门上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向世界宣布:“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当日,外交部部长周恩来将此公告具函送达各国政府。10月2日,苏联承认新中国。10月3日,中苏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同日,“国民政府代总统”李宗仁发表文告,呼吁各国不要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中华民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国民政府外交部部长”叶公超在广州发表声明,宣布与苏联“断交”;美国国务院则发表声明,继续承认“中华民国政府”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

  这就是“唯一合法政府”之代表权问题的缘起。它主要涉及新中国对外关系的两个方面:一是国与国之间的双边关系,即承认和建交问题;二是参与国际组织及相关活动,即承认和合法席位问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是对新政府的承认,而非对新国家的承认。在国际法实践中,承认一国之新政府的标准主要依循有效统治原则。按照这一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权继承中国的国际法主体资格,完全享有中国的主权和包括台湾在内的所有固有领土。在人民解放战争中失败的国民党旧政权残余势力,无论是迁至广州,还是退踞台湾,尽管继续使用“中华民国”和“中华民国政府”的称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即没有资格代表中国人民行使国家主权。正如新华社时评所指出的:“任何郑重的政治组织,任何国家的政府和联合国组织,都不应当再与逃往重庆和台湾和不知什么地方的匪类发生外交关系。中国只有一个政府,这就是以北京为首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从国际社会而言,承认“唯一”是要事实上、法律上的充分承认。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即意味着否认“中华民国政府”的代表权;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即意味着断绝与“中华民国政府”的“邦交关系”。从1949年10月到1951年5月,在新中国第一次建交高潮中,苏联等19个国家同新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其中9个国家曾是旧中国的邦交国,这些国家在承认新中国的同时均自行宣布断绝与国民党残余集团的关系,说明新中国将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断绝同国民党残余集团之关系作为建交原则是符合国际法和外交惯例的。

  “唯一”的原则亦适用于以主权国家为成员的国际组织。中国是联合国的创始国,也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1949年9月,以蒋廷黻为首席代表的“中国国民政府代表团”出席第四届联合国大会。11月15日,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致电联合国郑重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业已基本上解放了全中国的土地和人民,且已得到全中国人民的热烈拥护。而国民党反动政府则已流亡溃散,其残余力量不久即将消灭,它已丧失了代表中国人民的任何法律的与事实的根据。因此目前以代表中国人民名义参加联合国组织并出席本届联合国大会的所谓‘中国国民政府代表团’已经变成了一小堆流亡分子的御用工具,绝对没有代表中国人民的任何资格。我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正式要求联合国,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原则与精神,立即取消‘中国国民政府代表团’继续代表中国人民参加联合国的一切权利,以符合中国人民的愿望”。1950年,周恩来多次致电联合国,要求立即恢复中国的合法席位,接纳中国政府代表,并将国民党残余集团的所谓“代表”从联合国及其安全理事会等各机构、各国际组织中开除出去。

  然而,美国拒绝承认新中国政府,继续与蒋介石当局维持“邦交关系”,并据此声称其“代表”蒋廷黻的全权证书继续有效,纵容其非法占据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不过,即使美国政府拒不承认新中国政府,并阻挠新中国政府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它也只能在联合国抛出所谓“中国代表权”的问题,而非“两个中国”的问题。1950年3月,联合国秘书长赖伊在关于“联合国中代表权问题的法律方面的备忘录”中也指出:中国“有两个敌对的政府并存着”,“当前争执的问题应该是,究竟这两个政府中哪一个在事实上据有使用国家资源及指导人民以履行会员国义务的地位”。

  在美国的操纵下,1950年9月召开的第五届联合国大会否决了“印度代表提出由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代表中国出席大会,并建议联合国其他机构采取类似行动的提案,苏联代表提出联合国大会驱逐国民党反动残余集团的非法‘代表’,以及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所指定的代表参加大会及其所属各机构工作的两个提案”。9月23日,“联合国大会又非法通过了全权证书委员会认为国民党反动残余集团的所谓‘中国国民政府’之证书为合格的决议,并否决了苏联代表所提的全权证书委员会提交大会的决定为不合法并取消中国国民党代表团的动议”。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于9月25日发表声明指出:“联合国大会否决印苏两国代表的提案,拒绝我国代表参加联合国及其所属一切机构,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完全非法的;中国人民不能接受这个破坏联合国宪章的决定”。 

  新中国在建交谈判中,将是否支持新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确定为必须首先解决的一个“属于和国民党绝断关系范围内的问题”。通过各国在这一问题上的实际行动,中国政府要判断对方“是不是真正愿意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同我们建立外交关系”,“是否接受我们的建交原则”,“它们如果在联合国中不投新中国的票,而去赞成蒋介石反动政府,那我们就宁愿慢一点同它们建交”。

  1950年,中国决定延迟同英国、荷兰、挪威三国建交的主要原因,就是三国对联合国中国代表权问题的态度。英国是最早承认新中国的西方国家,却一面表示“撤销了对逃到台湾的中国国民党政府的承认”,一面又表示“驻台湾淡水领事将与台湾地方当局保持事实上的联系”。在联合国及其所属机构中,英国对恢复中国代表权的关键问题不投赞成票,并追随美国,宣称国民党残余集团的代表权为“合法”,称其“有资格占有一席代表中国投票”。荷兰在1950年5月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所属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会议上两次投票反对驱逐国民党残余集团的代表。因为台湾问题,中国直到1972年才同英、荷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即便挪威在1950年1月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讨论苏联提议驱逐国民党残余集团代表时投了弃权票,中国政府亦认为“未能完全满意”。朝鲜停战后,挪威改变对华政策,于1953年9月在第八届联合国大会上投票反对美国提出的延期讨论中国代表权问题的提案。1954年,中国重启同挪威的建交谈判。9月,挪威在第九届联合国大会再次投票反对美国“缓议案”。10月5日,中挪双方圆满结束谈判,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

  二、“解放台湾”与“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1949年2月,毛泽东在同苏联代表米高扬谈到解放全国时指出:“台湾是中国的领土,这是无可争辩的。现在估计国民党的残余力量大概全要撤到那里去,以后同我们隔海相望,不相往来。那里还有一个美国问题,台湾实际上就在美帝国主义的保护下。台湾问题比西藏问题更复杂,解决它更需要时间”。

  此时,基于冷战需要和对蒋介石失败的预期,美国已经对亚洲安全战略做出了重大调整,在其太平洋海岛防御圈设想中,明确将“不让台湾和澎湖列岛落入共产党手中”定为对台湾的基本政策目标。

  中共中央对于美国侵略和分离台湾的意图高度警惕。3月15日,北平新华广播电台播发新华社时评《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指出:“美国帝国主义正在进行侵略中国的领土台湾省的活动”,“中国人民(包括台湾人民)将绝对不能容忍美国帝国主义对台湾或任何其他中国领土的非法侵略,同样地亦绝对不能容忍国民党反动派把台湾作为最后挣扎的根据地。中国人民解放斗争的任务就是解放全中国,直到解放台湾、海南岛和属于中国的最后一寸土地为止。由于中国形势已发生巨大变化,中国人民解放斗争的胜利一定要在不久的时间内全部实现。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一定要解放全中国”。次日,《人民日报》头版刊发了这一时评。这是中共中央关于解放台湾的政策宣示,也是对美国分裂中国企图的严正警告。9月4日,《人民日报》又发表时评,揭露美国策动“台湾独立”,驳斥其散布的所谓“在对日和约签订前台湾仍属于盟军总部,目前仅仅是由中国占领而已”,“台湾虽已加到中国的领土上,但在技术上讲,在对日和约签订前台湾仍是日本领土”的荒谬言论,严正声明“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台湾人民是中国人民的一部分”。

  统一中国,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强烈愿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奋斗目标。维护国家领土完整,是主权国家的神圣权利。《共同纲领》总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必须负责将人民解放战争进行到底,解放中国全部领土,完成统一中国的事业”。

  1949年底,人民解放军已歼灭国民党军残留在大陆的主力,蒋介石和“国民政府行政院”迁往台湾,标志着国民党残余集团全面退踞台湾。在国民党当局的戒严令和军事封锁之下,台湾与祖国大陆陷入对峙隔绝的状态。要“将人民解放战争进行到底”的新中国不会接受国民党残余集团割据一方,因此,抓紧进行解放台湾的各项部署。12月31日,中共中央发表《告前线将士和全国同胞书》,提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在一九五○年的光荣战斗任务,就是解放台湾、海南岛和西藏,歼灭蒋介石匪帮的最后残余,完成统一中国的事业,不让美国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在我们的领土上有任何立足点”。然而,解放台湾原本是中国内政,却受到外部势力的严重阻碍和干涉,导致了台湾问题的产生。

  美国政府清楚“台湾在政治上、地理上和战略上都是中国的一部分”。“从历史上看,它是中国的。在政治和军事上,它是一种严格的中国责任”,但仍坚持不让台湾“落入共产党手中”的既定政策。

  1950年1月1日,美国驻日盟军司令麦克阿瑟发表援助台湾国民党当局的五项意见。1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指出:“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人民决不容许匪帮长期盘踞,也不容许任何帝国主义侵略”。为阻止中苏结盟,美国总统杜鲁门同一天正式公开发表声明说:美国重申《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关于台湾归还中国的规定,美国“目前”无意在台湾寻求特权或建立军事基地,美国政府也无意使用武力干预现在的局势,而将遵循不卷入中国内战的方针,不向台湾提供军事援助或咨询意见。尽管杜鲁门的声明以“目前”为以后出尔反尔埋下伏笔,但再次证实了以下两个重要事实:一是台湾已经归还中国,是中国之领土;二是台湾问题是中国之内战问题,是中国内政。

  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6月27日,杜鲁门推翻1月5日的声明,声称共产党军队占领台湾“将会对太平洋安全和在该地区执行合法和必要职责的美国军队构成威胁”,为此,他命令第7舰队阻止对台湾的任何进攻,同时监督台湾当局停止对大陆的一切海空攻击,而台湾“未来地位的决定必须等待太平洋安全的恢复、对日和约的签订或经由联合国的考虑”。这样,美国政府不仅悍然派军侵入台湾海峡,还公开抛出了它谋划已久的“台湾地位未定论”和所谓的“台湾中立化”政策。

  6月28日,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发表声明指出:“杜鲁门二十七日的声明和美国海军的行动,乃是对于中国领土的武装侵略,对于联合国宪章的彻底破坏”,“不管美国帝国主义者采取任何阻挠行动,台湾属于中国的事实,永远不能改变”。7月6日,周恩来致电联合国秘书长赖伊,代表中国政府郑重声明“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在以往不断宣示对台湾主权的基础上,中国政府第一次在外交文献中明确使用这一表述,并沿用至今。

  美国意图借朝鲜战争将台湾地位问题国际化。8月25日,美国驻联合国代表奥斯汀致信赖伊,再次宣扬“台湾地位未定论”,称台湾的“实际地位是:它是由于盟军在太平洋的胜利而从日本手里接收过来的一块领土。像其他这样的地域一样,它的法律地位在采取国际行动决定其前途之前是不能确定的。中国政府经盟国要求接受了该岛日本军队的投降,这就是现在中国人在那里的原因”。10月7日,联合国第五届大会将美国提出的所谓“福摩萨问题”列入大会议程。17日,周恩来致电联合国大会主席安迪让及秘书长赖伊,向联合国第五届大会提出坚决要求:“美国之所以提出这一议案,显然是企图盗用联合国名义,来干涉中国内政,侵犯中国领土与主权。台湾是中国领土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不仅是历史事实,又为日本投降后的现状所肯定,而且也为一九四三年的开罗宣言及一九四五年的波茨坦宣言所确定。关于台湾,今天存在的只有美国侵略中国领土台湾的事实,并不存在关于台湾的地位或前途的所谓‘福摩萨问题’”。

  11月28日,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讨论“控诉美国武装侵略台湾案”。中国特派代表伍修权作了2个小时的长篇发言。这是新中国第一次在联合国发声,也是新中国第一次在国际舞台上就台湾问题公开阐述政策,表明立场。伍修权严正提出:“中国国民党反动残余集团在联合国的所谓‘代表’,只是不久即将完全被消灭的一小撮流亡分子的御用工具,绝对没有代表中国人民的任何资格”。“这实在是中国人民所不能容忍的事情”。“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才是代表中国全体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他重申:“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的一部分,是丝毫没有怀疑的余地的了”。“历史的事实和日本投降后的现状早就决定了台湾的地位问题,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的一部分。台湾的地位早就决定了,台湾根本不存在什么地位问题。联合国宪章第一百○七条明确规定:‘本宪章并不取消或禁止负行动责任之政府对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本宪章任何签字国之敌国因该次战争而采取或受权执行之行动’,因此,联合国根本无权变更台湾的地位,更何况台湾根本不存在什么地位问题”。“联合国大会任何关于所谓台湾地位问题的决定,不论其为利用‘托管’或是‘中立化’的名义交由美国公开代管,不论其为利用‘调查考察’的名义拖延不决而维持美国实际侵占的现状,其实质都将是夺取中国的合法领土,都将是赞助美国侵略台湾而反对中国人民,都将是不合理的与非法的。一切这类决定,都不能动摇中国人民解放台湾的决心和阻止他们解放台湾的行动”。伍修权还强烈谴责美国对于“台湾分离运动”的策动。最后,他向安全理事会提出三项建议:“一、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公开谴责,并采取具体步骤严厉制裁美国政府武装侵略中国领土台湾和武装干涉朝鲜的罪行;二、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使美国自台湾完全撤出它的武装侵略力量,以保证太平洋的与亚洲的和平与安全;三、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使美国及其他外国军队一律撤出朝鲜,朝鲜内政由南北朝鲜人民自己解决,以和平处理朝鲜问题”。

  11月30日,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否决了苏联关于谴责美国侵略台湾、要求美军迅速撤出台湾和其他中国领土,以及苏联关于赞成中国所提三项建议的提案。接着,联合国大会政治安全委员会决议无定期休会。伍修权在12月16日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分发文件,这一文件是伍修权准备在联合国第五届大会政治安全委员会上的发言。发言稿中重申:“台湾确定不移地是中国领土不可分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解放台湾乃是对于自己的领土行使主权,是严格的中国内政问题不容许任何外国政府干涉”。

  至于所谓“福摩萨问题”提案,一方面正如伍修权所指出的“台湾的地位早就决定了,台湾根本不存在什么地位问题”“联合国根本无权变更台湾的地位”,另一方面美国自认当时没有任何解决方案可以符合美国的利益目标,所以很快就被联合国决定延期讨论。

  三、反对“两个中国”与提出一个中国原则 

  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悠久文明、幅员广阔、人口众多的大国,是近现代意义上的主权国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同盟国和战胜国,还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最重要的、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联合国的创始成员国和安全理事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近代以来,从清政府到北洋政府、国民政府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尽管政权更迭、国名变换,但中国作为国际法主体始终只有一个,主权和固有领土疆域不变。这根本是一个无须证明、亦无可置疑的事实。因此,在既有政治话语体系中有“新中国”“旧中国”(“老中国”)的说法,但没有“一个中国”“两个中国”的说法。“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是围绕台湾问题在反对“两个中国”的斗争中提出的,是一个中国原则三个基本内涵中最晚出现的表述。

  朝鲜停战后,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的指示,人民解放军开始部署对东南沿海岛屿的军事行动。针对台湾当局意欲同美国缔结“共同防御条约”的图谋,1954年7月,中共中央再次提出解放台湾的任务。7月23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一定要解放台湾》的社论。8月13日,中央军委下发《关于对台湾蒋匪军积极斗争的军事计划与实施步骤》。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就对台军事斗争拟定战略计划。8月22日,全国政协常委会扩大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为解放台湾联合宣言》,向世界宣告“:台湾是中国的领土,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紧接着,《人民日报》于8月26日、9月5日先后刊发社论《解放台湾是中国的内政,不容许美国干涉》和《告台湾同胞》,宣示“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前一篇是反对美国的干涉和侵略;后一篇是对台湾人民传达同胞之情,“台湾人民是我们亲爱的同胞”“八百万台湾同胞是中国民族的好儿女”,号召“台湾同胞和祖国同胞要加紧团结起来,为完成解放台湾的神圣事业而奋斗!”。

  9月3日和22日,根据中央军委的命令,人民解放军炮兵部队两次对金门进行较大规模的惩罚性炮击。9月23日,周恩来在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时,声明中国政府对台湾问题的严正立场。他指出:“美国政府和盘踞台湾的蒋介石卖国集团,无论订立什么条约,都是非法的”,“一切想把台湾交联合国托管,或者交中立国代管,以及‘中立化’台湾和制造所谓‘台湾独立国’的主张,都是企图割裂中国的领土,奴役台湾的中国人民,使美国侵占台湾的行为合法化。这都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许的”。“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台湾一天不解放,我国的领土就一天不完整”。

  美国认识到,中国共产党已经巩固了在中国大陆的政权,而且“最终要重新夺回现在被美国和西方占有或保护的历史上就属于中国的领土”。为了阻止台湾“落入共产党手中”,同时又要避免卷入与中国的战争,美国在“台湾地位未定论”的基础上,炮制出“两个中国”的概念,以图“合理合法”地将台湾与中国分离。8月,美国国务卿杜勒斯向总统艾森豪威尔报告说,他找了一个国际法专家来研究修改联合国宪章的可能性,使之“把中国排除出安全理事会的常任理事国”。杜勒斯希望这样做之后,能够出现在联合国大会接纳“两个中国”的可能性。10月,杜勒斯在一份递交给艾森豪威尔的秘密文件中建议“我们对中国和台湾采取的政策,应当同我们正在德国和朝鲜奉行的政策属于同一类型”,表示他希望台湾和中国大陆之间的分裂状态长期继续下去。西方媒体特别是英美报纸杂志同时散布所谓“台湾交联合国托管”“台湾中立化”“台湾独立”等论调和“两个中国”等谬论。8月21日的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甚至提出承认“两个中国”的建议。

  美国当时有一种观点认为:金门、马祖是中国固有之领土,亦无国际条约予以约定,中国政府是“永远不会同意像金门这样的沿海岛屿被分离出去”,但却“可能同意台湾的独立”。1954年9月,美国同英国秘密策划“神谕行动”,意图通过联合国进行干涉,来实现台湾海峡的所谓“停火”和“中立化”,以维持国民党残余集团控制中国东南沿海岛屿的现状,甚或以放弃沿海岛屿为交换条件来取得台湾和澎湖的“独立”。

  1954年10月19日,周恩来与来访的印度总理尼赫鲁会谈时指出:“如果把反对美国侵略的斗争停下来,就等于承认现状,使美国侵占台湾合法化”。12月8日,周恩来就12月2日美蒋签订的所谓“共同防御条约”发表声明,严正指出:这一条约“根本是非法的、无效的”,“中国人民坚决反对”,“中国人民热烈地要求和平,但是决不会拿自己的领土和主权作代价乞求和平”。

  1955年1月18日,人民解放军一举解放浙江沿海大陈岛外围的一江山岛,以军事行动回应美蒋“共同防御条约”的签订和美国的“停火”主张。第二天,艾森豪威尔在记者招待会上第一次公开谈论“两个中国”,当《纽约时报》记者约瑟夫·洛夫特斯询问其“把福摩萨和红色中国看作是各自独立的国家,互相保证安全,用这种方法来解决问题”意下如何时,艾森豪威尔回答说:“这当然是不断加以研究的若干可能性之一”。他知道海峡两岸“可能都不愿意认真考虑这个建议”,却还是公开表示要将制造“两个中国”作为一个可能的选项。

  对于美国策划“两个中国”的意图,中国政府保持高度警惕。1955年1月5日,周恩来同英国驻华代办杜维廉会谈时,强烈批评英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态度和做法,正式表达中国政府的不满。他指出:“美蒋条约是要使美国对台湾和澎湖列岛的侵占合法化”,就是想在世界上制造“两个中国”。“英国赞成,但我们是永远不会同意的。英国承认美国的侵略,这对中英关系是不利的”。1月24日,周恩来发表《关于美国政府干涉中国人民解放台湾的声明》,严正声明:“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解放台湾是中国的主权和内政,决不容他人干涉”,“联合国或任何外国都无权干涉中国人民解放台湾”。

  1月31日,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定,将1月28日新西兰提案“关于在中国大陆沿岸某些岛屿地区的敌对行动问题”列入议程,邀请中国政府派代表参加讨论。2月5日,周恩来在接见瑞典大使魏斯特朗时指出,新西兰的提案“是要把被中国和被中国人民唾弃和推翻了的蒋介石集团放在对等的地位,来谈判停火”,“这样的活动包含一个阴谋,那就是把属于中国内政的事情,把任何外国或联合国都无权干涉的中国内政的事情,放在国际舞台上。这要造成两个中国,要割裂中国的领土”。因此,中国“不能参加关于新西兰提案的讨论,而且联合国也无权过问”。2月6日,周恩来在接见印度大使赖嘉文时指出:“现在的问题是一切努力都不能容许落入两个中国的圈套”。

  1955年2月底,国民党军队被迫从浙江省沿海各岛屿撤退,仅占据马祖和金门等岛屿。美国又试图说服蒋介石放弃金门、马祖,遭到拒绝。英国政府则继续替美国出面向中国政府试探“和平解决”的可能。2月28日,周恩来“接见英国代办杜维廉,听取他转告艾登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口信:如果中国政府保证不对台湾、澎湖列岛和沿海岛屿使用武力,我们愿意将此意告诉美国,促成中美接触”。3月1日,周恩来复信艾登:“中国政府对于任何和缓台湾地区紧张局势的真诚努力都是欢迎的”。但是,“您所提出的意见不仅不能和缓台湾地区的紧张局势,而且会使美国的侵略行为合法化,因而中国政府不能同意”。3月5日,毛泽东在写给苏共中央第一书记赫鲁晓夫的复信中指出:“美国想要我们答应不以武力解放台湾和沿海岛屿,来交换沿海岛屿的撤退,从而在事实上承认美国对台湾的霸占,并在事实上造成‘两个中国’的形势”,对此,中国“坚决不能同意美、英国人用沿海岛屿交换台湾澎湖造成‘两个中国’的要求”,“这一点我们是不能让步的。即是说,我们宁可让美国人在一个时期内事实上占领台湾而不去进攻台湾,但不能承认美国的占领合法化,不能放弃解放台湾的口号,不能承认‘两个中国’”。

  台湾海峡的局势引起世界的关注。国际舆论开始出现一个中国的说法。1955年1月29日,印度《政治家报》刊发消息说:“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并且,就印度而论,只有一个中国”。3月9日,缅甸驻华大使吴拉茂向记者发表谈话指出:“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这是早经国际协定一再确认过的。台湾当然应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这是完全没有疑义的”。“在缅甸联邦政府看来,中国只有一个,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的蒋介石‘政府’是不存在的”。3月15日,印度尼西亚总理阿里·沙斯特罗阿米佐约在接见合众社记者时表示:“就中国而论,只有一个中国,那就是北京政府”。

  不久,在反对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和第16届国际奥运会墨尔本组织委员会制造“两个中国”的斗争中,中国政府首次采用一个中国的说法。1955年6月11日,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和各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代表联席会议在巴黎开幕。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副主席荣高棠在会上发言时指出:“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蒋介石集团早已被中国人民所唾弃,它没有资格代表中国人民参加任何国际组织和任何国际会议。代表中国人民的只有一个中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从目前已公布的文献看,中国领导人最早公开使用一个中国表述的是周恩来。1955年11月1日,周恩来在同来访的法国议员代表团会谈时针对中法建交提出一个中国原则。他说:“现在世界上有人有这么一种想法,好象中国可以容许‘两个中国’的存在,就象德国、朝鲜和越南那样。中国人民决不能接受这种情况。两个德国、两个朝鲜和两个越南是战争造成的,它们也要求统一。中国本来是统一的,中国内战的结果是中国人民取得了彻底的胜利,蒋介石被中国人民所抛弃。革命成功,新的代替旧的,不能有‘两个中国’”。“我们只承认一个法国,法国人民选择哪一个政府我们就承认哪一个政府”。“法国也应当承认一个中国”。

  1956年6月28日,周恩来在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针对“两个中国”的阴谋,第一次正式提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的说法。他说:有人“妄想把台湾说成是另外一个中国或者是独立存在的一个国家。但是,这种妄想只能被认为是在强大的现实面前丧失了理智的表现。台湾从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庄严的国际协议也早已承认台湾属于中国。而且,连蒋介石集团也承认台湾是属于中国的。一切中国人民,包括台湾同胞在内,在任何时候,也不会容许把台湾从自己的祖国分割出去”。“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唯一能够代表中国人民的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我们相信,这个现实终有一天会得到世界上普遍的承认。这一天越早到来,国际间的正常关系就能够越早恢复”。这篇发言第一次全面阐释了一个中国原则的三个基本内涵,标志着一个中国原则的确定。 

  结 语

  从上述梳理分析,可以清晰、完整地看到一个中国原则三个基本内涵形成的历史轨迹。根据“另起炉灶”的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当天向世界做出“唯一合法政府”的主权宣示,要求同中国建交必须与国民党残余集团断绝关系,必须承认国际组织内只能有新中国一个代表,这为之后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奠定了历史和法理基础。“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早已是无可置疑的事实。中国共产党以中国人民的名义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即对台湾予以领土主权的宣示,指出中国人民解放斗争的目标就是要“建立一个独立的统一的人民民主的新中国”,解放台湾是中国人民解放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新中国成立后很快就在反对美国侵略台湾的斗争中明确提出“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同样毋庸争辩。它最晚出现,是因为从来就没有“两个中国”。美国为彻底控制台湾、分裂中国,捏造炮制出“两个中国”的非法概念,激起中国和国际社会正义力量的共同反对,一个中国的说法因此产生。

  一般观点认为,一个中国原则是在中国处理对外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但一个中国原则基本内涵的确定过程表明,其内在历史逻辑从一开始就包含两个方面:对内是争取实现国家统一大业,对外是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这两个方面性质不同,却密切关联、相互作用。可以说,一个中国原则是中国围绕台湾问题在处理对外关系和对台工作的过程中形成的。

  从1954年到1956年,在反对“两个中国”的问题上,海峡两岸表现出一致立场。尽管两岸对峙局面不变,但大陆和台湾基于只有一个中国的共识开始形成一种两岸共处的默契。这是中国政府转变对台政策的一个重要前提。为反对美国制造“两个中国”、分裂两岸的阴谋,中央适时提出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设想,寻求第三次国共合作的可能。

  1954年12月5日,周恩来在与来访的缅甸总理吴努会谈时第一次公开提出和平解放台湾的可能,他说:“解放台湾问题,对我们来说,如果能和平解放,何必诉诸战争。但是,和平解放台湾的前提条件一定要肯定台湾是中国的。中立化台湾、台湾独立国、公民投票都是行不通的”。

  1955年4月15日,周恩来在出席亚非会议途径仰光时同吴努会晤,再次谈到台湾问题。他说:“中国同蒋介石集团之间的战争是内战的继续,过去没有现在也不允许外来干涉。如果美军撤退,我们是可能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只要蒋介石同意中国的和平和统一,同意和平解放台湾,并派代表来北京谈判,我相信即使蒋介石本人中国人民也会宽恕他。但是蒋介石集团必须承认中央人民政府,不能自称代表中国”。

  1955年5月13日,周恩来在举行的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五次会议上做《关于亚非会议的报告》,正式公开宣布:“中国人民解放台湾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即战争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7月30日,周恩来在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做《目前国际形势和我国外交政策》的发言,他强调指出:“只要美国不干涉中国的内政,和平解放台湾的可能性将会继续增长。如果可能的话,中国政府愿意同台湾地方的负责当局协商和平解放台湾的具体步骤。应该说明,这是中央政府同地方当局之间的协商,所谓‘两个中国’的任何想法和做法,都是中国人民坚决反对的”。

  1956年6月28日,周恩来在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的发言,不仅阐释了中国政府关于台湾问题的政策,而且说明了中国政府的两岸政策。他指出:“中国共产党人和国民党人曾经两度并肩作战”,“只要大家以民族和祖国的利益为重,我们仍然可以重新携手团结起来”。“我代表政府正式表示:我们愿意同台湾当局协商和平解放台湾的具体步骤和条件,并且希望台湾当局在他们认为适当的时机,派遣代表到北京或者其他适当的地点,同我们开始这种商谈”。

  中国政府在全面提出一个中国原则三个基本内涵的同时,第一次正式公开表示“愿意同台湾当局协商和平解放台湾的具体步骤和条件”,希望国共两党“重新携手团结起来”,“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加之此前“和平解放台湾的前提条件一定要肯定台湾是中国的”,“只要蒋介石同意中国的和平和统一”,“蒋介石集团必须承认中央人民政府,不能自称代表中国”,“这是中央政府同地方当局之间的协商”等,已初步形成了中国政府关于两岸关系一个中国原则的最早设想和表述。遗憾的是,中国共产党关于国共再次合作的倡议未能得以实现。但一个中国原则首先在外交领域付诸实践,并不断取得成果,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为后来“一国两制”的提出奠定了坚实的国际法基础。

  诚如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所判断的,台湾问题十分复杂,统一大业任重道远。1954年8月,毛泽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3次会议上发表讲话:“解放台湾的时间也不会很短”,“这里面有军事工作、外交工作、宣传工作、政治工作”,“同时,收复台湾也是个经济工作”,“是很复杂的,是个艰巨的工作”。1955年4月30日,周恩来致电中共中央并毛泽东,发出《关于出国后在各地商谈台湾问题的报告》,报告说:“在台湾问题中存在着两个性质不同而又互相关联的问题。中国人民解放台湾是行使自己的主权,争取领土完整和中国的完全统一”。“中国和蒋介石集团之间的关系是内政问题。‘美国侵占台湾干涉中国人民解放沿海岛屿,造成了台湾地区的紧张局势,因此中美之间的关系是国际性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面对复杂局面,抓住问题关键,确定根本立场,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短时期内确定一个中国原则的基本内涵,对有关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其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作者简介]张勉励,历史学博士,副研究员,当代中国研究所,100009。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21年第4期,注释从略,引用请参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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