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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文化建设的几个重点难点问题
发布时间: 2013-08-20    作者:祁述裕    来源:行政管理改革 201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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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启动文化体制改革至今,已有十个年头。我国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深层次问题也日益凸显。本文联系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十八大报告中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内容,就其中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一、如何看待文化走出去

  文化走出去是文化建设的一个重大问题,也一直是公众议论的一个热门话题。前一段时间,国内有关机构先后在美国纽约时代广场做了几次形象宣传广告,招致许多批评。最近,国外又出现了一些政府和民间人士质疑孔子学院动机的言论,这也在公众中间引起了不小波澜。这使文化走出去的理念和方式问题再次受到公众的质疑。我们确实需要思考究竟如何看待文化走出去。

  现在有这样一个流行的说法:我国GDP现在位居世界第二,已经是一个经济大国。但文化在国际上缺少话语权,这不正常。因此,需要大力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尽快改变这种状况。文化需要走出去,需要加大在世界上的文化话语权,这些都毋庸置疑。但以现在经济强,文化弱的思维模式论证文化走出去的紧迫性,这种说法似是而非。

  第一,GDP总量大与国家强盛不能画等号。1895年以前很长一段时期,清王朝GDP总量一直是世界第一。1895年以后才被美国超越,列世界第二。但我们知道,从1840年开始,中国就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1895年清朝与日本签订的马关条约更是使清王朝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第二,经济影响力与文化影响力常常不同步。19世纪末美国经济是世界第一。但其后约70年时间里,世界文化中心一直是在欧洲。直到20世纪60年代以后,世界文化中心才逐步转到了美国,欧洲也才承认美国在文化上的主导地位。第三,文化创造力决定文化影响力。美国文化影响力从哪里来的?靠的是文化创造性。支撑美国文化影响力的是激发人们创造热情的教育体制,层出不穷的创造性人才,有吸引力的文化产品。目前,全球排位前100的大学美国占了一半;全球获诺贝尔奖的人数美国占70%;国际文化市场中美国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占43%。可见,美国文化之所以在国际上有强大的影响力,背后是有教育体系、创新体系和文化产品生产体系作为支撑的。

  必须看到,要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重点是要把国内的事情做好,打好基础。

  首先,需要转变文化走出去理念。一是要改变急于求成心态。那种认为,只要政府加大投入,只要政府出台几个文件,文化走出去就会收到立竿见影效果的看法,是不切实际的。二是以文化吸引力为导向。文化能不能走出去,关键是看有没有吸引力。靠宣传、灌输,靠送文化,是无法真正走出去的。前苏联新闻社塔斯社一度用三四十种语言向全世界广播。但因为听众寥寥,逐步萎缩,后来只有三四种语言。三是坚持效果原则。文化能否走出去不是看投入多少,是看效果如何。法国钢琴家克莱德曼一个人在世界巡演,同样收到良好效果。四是以增加认同为目的。文化走出去目的是寻求共识,增加认同。

  其次需要转变文化走出去的方式。一是要改变政府主导文化走出去的方式。从主要靠行政力量推动文化走出去,转为主要依靠社会力量、特别是市场力量推动文化走出去。二是改变通过强力推动文化走出去,转为采取柔性的方式走出去。从目前来看,文化走出去有四个关键元素,分别是政府、民间力量、送文化、卖文化。一般来说,在文化走出去的过程中,四种因素组合不同,效果也不同。从实际来看,民间+市场的方式是最优方式;民间+送文化是次优选择;政府+市场再次;政府+送文化是最次选择。因此,中国文化走出去,重点是支持民间(这里所讲的民间是指企业、社会力量)把文化产品卖出去,减少政府送文化的做法。

  二、如何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管理创新

  2003年启动的文化体制改革提出了一个重要概念,叫“分类改革”。就是把国有文化单位划分为两类,一类叫公益性文化事业,一类叫经营性文化产业。与此相对应的是国有文化企业也划分为两类,一类叫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一类叫经营性文化企业。前者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后者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类别不同,改革的重点也不同。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国家主要是增加投入,改变以前经费不足的问题。“十一五”时期,全国公共文化事业经费年均增幅达19.3%,总量是“十五”时期的2.5倍。对经营性文化企业,国家主要是要推动转企改制,鼓励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2011年,公益性文化单位、博物馆业龙头老大故宫博物院爆出了“十重门”事件。“十重门”事件涉及文物失窃、文物损坏、文物丢失、文物倒卖、国有资产滥用等种种问题。故宫博物院不差钱,但公共服务意识欠缺、管理混乱、缺乏外部监督等问题多多。这说明,仅仅靠增加投入,并不能解决公益性文化单位存在的弊端。这实际上提出了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如何科学划分国有文化机构性质?

  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以及文化体制改革出现的种种问题,使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二分法的科学性受到质疑。从表述方便的角度,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的划分为有其合理性。但严格按照这两个类别制定政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主要是增加投入,经营性文化企业主要是转企改制,很多问题就出来了。

  实际上,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公共文化产品与满足市场需求的文化产品,并不能截然分开。在很多情况下,两者是一块硬币的两面。比如,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前后广告时段,在中央电视台广告收费中最高,新闻联播节目所属的一频道却属于公益文化事业类。再比如,美国好莱坞大片是商业片,都是以赚钱为目的的,但好莱坞大片在传达美国精神上所起到的效果是任何其他手段都不及的。可见,公益性文化事业需要重视经营市场,经营性文化产业也要重视公共价值。只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得到体现,文化产品才能实现效益最大化。

  既然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二分法存在很大的缺陷,那么,有没有取代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二分法更好的分类方法?有。笔者认为,营利组织与非营利组织的划分更科学。国际上通行用营利组织与非营利组织来对一个机构的性质进行分类。营利机构与非营利机构的区别是什么?营利机构就是经营者有权占有和支配经营收益。非营利机构经营者则无权占有经营收益,只能将财富回报社会。非营利机构因为承担的是一种公共职能,所以可以获得财政支持,接受捐助,税收政策也有优惠。所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相比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二分法,营利机构与非营利机构划分的优胜之处是,强调无论什么文化机构都要最大限度地利用市场,都要追求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第二个问题:如何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管理创新?

  2003年启动的文化体制改革重点是国有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管理创新不多。故宫博物院等公益性文化机构暴露的问题说明管理创新十分紧迫。这项工作如何推动?我认为有以下五点思路:

  第一,建立理事会治理结构。我国公共博物馆、公共媒体为什么服务意识不强?关键是负责人是上级行政部门任命,因此,只对上负责、不对社会负责。建立理事会治理结构就是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公共博物馆来说,理事会治理结构是理事会决策、馆长负责。理事会成员除了政府官员、主办单位,还要吸收社会精英和服务对象参与治理,做到自治、自律。发达国家的公共文化机构如英国大英博物馆、BBC广播公司都是实行理事会治理结构。根据2012年4月中央出台的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凡是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比如故宫博物院、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都要实行理事会治理结构。

  第二,信息公开透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才能避免权力滥用。比如,英国国家审计局定期公布大英博物馆、英国BBC的收入和开支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并随时接受公众质询。我国故宫博物院、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也要做到这一点。

  第三,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公共文化服务无需国家包办。宁波市有近百家博物馆。其中民营博物馆占三四成,而且形式多样。有国助民办、民企民办、合作联办等多种。公共媒体是不是只有国家才能创办?也不一定,美国之音、英国BBC都不是国有资产。允许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媒体服务,应该是我国媒体发展的大趋势。

  第四,完善社会捐赠制度,促进资金来源多元化。公益性文化事业不一定都要财政买单。美国文化艺术团体收入来源,财政支持只占约6%,私人捐助约占40%。应该通过建立完善的捐赠制度,促进公共服务基金来源多样化。

  第五,公众满意是绩效管理最重要的指标。对于任何一家文化机构来说,消费者认同度是绩效管理最重要的指标。消费者认同才能谈得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消费者不认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就无从体现。

  三、文化产业发展要纠正哪些误区

  新世纪以来,我国文化产业蓬勃发展。但也存在一些误区。可概括为“四多四少”:

  1.讲文化产业占GDP比重多,讲如何提高国民文化素质少。有一个现象,就是在各地制定的“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几乎都提出要把文化产业建设成为支柱性产业,却很少讲如何通过发展文化产业提升国民文化素质。这既反映了浮夸、跟风心理,也说明对文化产业发展规律缺乏正确认识。实际上,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并不是衡量文化产业发展状况的决定性指标。由于产业结构不同,统计方式不同,不同国家文化产业占GDP比例有高有低。英国占GDP8%,日本只有3%。不能说,日本文化产业就不行。文化产业不光有经济价值,更有提升国民文化素质的功能。从很大程度上讲,后者比前者更重要。台湾地区出台的《文化创意产业促进法》中对文化产业下的定义是:“源于个人创意和才能,通过知识产权之方式,具有创造财富和提供就业机会(之产业),并能够提高公众美学素养,并提升生活环境之产业。”

  2.讲文化单位组织结构改革多,讲文化内容管理制度建设少。为发展文化产业,我们下了很大力气推动国有文化单位转企改制。这是必要的。但文化产业是内容为王。现在,文化界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缺少名家,缺少精品。没有名家、名品,就谈不上大发展,大繁荣。出现上述局面很重要的原因是文化内容管理有很大缺陷,不利于激发艺术家的创造力。究其原因,一是管理手段粗疏,二是长官意志。完善文化内容管理需要做到管理精细化和法制化。比如:准确界定文化内容底线,实行文化艺术消费分级制,对承担不同功能的媒体实行分类管理,善于利用科技手段管理文化等。

  3.讲做大做强国有文化企业多,讲扶持中小文化企业少。目前,各级政府重视做大做强国有文化企业,优惠政策也很多。对扶持中小文化企业重视不够,办法不多。这种思路应该改变。因为:其一,中小企业是文化产业的基础。一般制造业到了成熟阶段,往往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几家大企业。但文化产业却很不同。支撑美国好莱坞电影产业的不仅是六大影视公司,更是上万家各类中小文化企业;其二,中小文化企业机制灵活,往往是创新的发动机;其三,中小文化企业是解决就业的主力军;其四,中小文化企业抗风险能力差,需要政府支持。所以,各国都把支持中小文化企业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重点。比如,2011年,韩国就专门出台了《一人创作企业育成法》,扶持一人公司。

  4.讲产业发展多,讲完善教育支撑体系少。发展文化产业多做打基础的事情,要从教育抓起。要完善中小学艺术教育体系,培养高素质的文化消费者,培养创造性人才。

  四、是否要做大做强国有文化企业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们就提出要做大做强国有文化企业。主要途径有两种:一是组建企业集团,二是推动国有文化企业上市。现在,国有文化企业集团已有将近200家,国有文化企业上市约20家。十几年过去了,国有文化企业是不是做大做强了?还不能这么说。目前,把已经上市的国有文化企业市值加在一起,大约只有腾讯一家公司市值的四分之一。与国外跨国文化公司相比差距就更大。笔者认为,做大做强国有文化企业这目标难以实现,也没有必要。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国有文化企业集中在夕阳产业。现有的国有文化单位主要集中在报刊、纸质出版、广播和电视等传统媒体产业,这些都是夕阳产业。出版业、报刊业是夕阳产业不用再证明。电视业同样是夕阳产业。有统计,现在中国电视消费者的平均年龄是49岁。最近三年北京电视开机率已经从以前的70%,减少到30%。在网络媒体和移动媒体时代,要做大做强这些传统媒体产业,几乎是不可能的。能不能通过涉足新媒体产业实现转型?很难。国外尚无成功案例。所以,发达国家总是新媒体兼并传统媒体,美国在线兼并美国时代华纳就是一例。

  二是垄断。能够做大做强的文化企业一定是市场打拼出来的。但我国目前媒体资源是国有垄断。于是出现了一方面国有文化单位垄断媒体资源,享受垄断特权,另一方面还接受国家补贴的怪现象。除了三大报纸享受财政补助外,广电业每年也获得财政补助250亿。有这两方面的好处,文化企业是不会有动力去做大做强的。

  三是推动做大做强国有文化单位有负面效应。第一是行政撮合。比如,我们采取行政手段,强令一些出版单位合并,组建教育出版集团、科技出版集团、高校出版集团。这样做并不利于出版业的发展。这种行政化撮合式的合并高校已经有前车之鉴。再说从发达国家出版业看,出版单位有各种类型,有出版集团,有专业集团,还有三五人的出版机构。不是都要合并在一起的。第二,合并同类项。跨国文化公司都涉足不同文化行业,或者形成上下游产业链,或者跨界融合,这样才能实现产品价值利用的最大化。我国做大做强国有文化企业是由主管部门来牵头的。因为文化单位分属不同行政部门,只能纵向组合,其结果只能是合并同类项,诸如演艺集团、出版集团等,无法实现产品价值利用的最大化。第三,强化垄断格局,不利于维护舆论多样性。我国媒体属于国有,本来就是垄断行业。现在,为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更加强化了媒体垄断,这不利于维护舆论多样性。媒体具有很强的公共属性,很重要的功能是表达不同阶层公众的声音。因此,发达国家对媒体垄断有严格的限制,同时资助区域性强、订户不多的报纸。比如,瑞典20世纪六七十年代出台了《新闻生存保存法》、《新闻补助及广告税法》,专门设立新闻补助金,支持那些普及水平低、收入少的报社。目的就是为了维持言论的多样性。

  四是重新定位国有文化单位的功能。综上所述,我们需要重新定位国有文化单位的功能,国有文化单位的基本定位应该着眼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就报刊来说,国有单位应该集中力量办好时政类、学术类报刊,同时,从一般竞争性报刊领域(如娱乐类、时尚类、体育类生活类等)退出来,让民间力量去办。

  五、文化领域要不要实行大部制

  长期以来,我国宣传文化领域实行的是分业管理体制。即不同文化行业,分属不同政府文化部门管理。如文化部管演艺和群众文化;广电总局管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总署管报刊出版;国新办管对外宣传;工信部管网络传输;中国文联、中国作协管文学艺术等;加上中宣部负责协调,共有八个部门在分管文化领域,被戏称为“八龙治水”。

  行政管理的一个普遍现象是,同一个领域,管理部门与效率呈反比关系:管理部门越多,效率越低。同一个文化领域竟然有八个部门分管,其结果可想而知。分业管理,一是造成上下不对应。现在副省级以下基本都实行三局合一(文化系统、新闻出版系统、广电系统),也有的把体育、旅游等也合在了一起。但中央一级仍然是分业管理。这给地方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二是造成管理空白。随着新媒体不断涌现,出现了管理空白情况。于是,各文化管理部门又都想纳入自己的管理范围,由此产生矛盾。如2009年,围绕一款名叫《魔兽世界》的网络游戏运营商变更后,需不需要再审核,文化部和新闻出版总署意见不一,并引发公开冲突。真正受损的是运营商。由于两个文化管理部门意见不一,《魔兽世界》运营商——网易无法运营这款网络游戏,每天损失几百万元收入。“贾君鹏,你妈喊你回家吃饭”,就是《魔兽世界》运营商——网易策划的表达不满的一种宣传手段。这句网络语言带来了数百万点击率,成为当年最流行的网络语言之一。

  实际上,发达国家无一例外都是实行大部制。英国叫文化、传媒和体育部,简称文体部,统管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旅游、体育等众多领域。澳大利亚叫通讯、信息技术和艺术部,管理职能更多,除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旅游、体育外,还包括通讯业等。我国文化领域实行大部制也是势在必行。

  小结

  破解眼下文化体制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需要做到智者不惑,勇者不惧。既要坚持正确的理念、做法不动摇,也要大胆创新、大胆突破不畏缩。

  一是要坚持“两个面向”。2003年启动文化体制改革时,我们确定了“两个面向”(面向群众、面向市场)的原则,提出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一言以蔽之,就是要强化市场力量,弱化行政力量。现在,有一种占上风的观点,认为:“文化有其特殊性,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适合文化领域。”这种观点似是而非。其一,坚持“两个面向”是文化为人民服务的必然要求,是坚持消费者的主体地位的必然要求;其二,在文化领域坚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其三,坚持“两个面向”、坚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并不否认文化有其自身规律。强调市场配置资源,同时也是强调政府要承担解决市场失灵的责任,促进文化健康发展。

  二是要突破意识形态束缚。我们知道,我国文化管理理论、管理体制、管理方式,建立在战争年代、发展于冷战时期。战争年代和计划经济时期,文化管理的目的是为政治服务,手段是依靠政权力量,主要方式是宣传灌输。这种管理体制和方式曾经发挥过巨大积极作用,也出现过严重的问题。在《讲话》发表70年后的今天,时代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文化管理理论、管理体制、管理方式迫切需要与时俱进。简单地讲,要从为政治服务转为为人民服务,从依靠政权力量管理文化到依靠社会认同引导文化,从宣传灌输到协商共建。

  三是要坚持民主管理、依法管理。民主管理、依法管理是文化发展繁荣的保证。现在有一种观点很流行,认为:“意识形态管理主要靠行政管理,不合适依法管理,这是中国特色。”这种观点十分有害。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行政,是我国基本的治国理念,文化领域也不例外。坚持民主管理文化、依法管理文化就要做到:文化体制改革重大政策要经过民主程序充分讨论,特别是要经过改革主体的讨论和认同。文化管理,特别是文化内容管理,禁止什么,反对什么,必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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