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对罪犯的感化
对罪犯的感化是中国改造罪犯的重要内容。中国劳改机关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做法:
——中国的监狱、劳改场所积极开展有益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为在押罪犯创造一种积极向上的改造氛围。
监狱、劳改场所均设有图书室、阅览室,备有政治、文化、文学、科技等书籍和各类报刊,供罪犯阅读,同时允许罪犯自费订阅报纸、杂志。监狱、劳改场所还经常组织有学习能力的罪犯开展文艺创作、新闻写作、读书、演讲、征文比赛等活动。
相当多的监狱、劳改场所还组织罪犯参加学习书法、绘画等习艺性活动,配备了专门教师、画室、作画工具及原材料。有的还请社会上的教师到监狱指导。上海市监狱从1983年以来,每年举办一期在押罪犯的习美作品展,每次展出二、三百件。1990年秋,在北京的博物馆举办了有700多件由在押罪犯创作的美术作品展,内容涉及书法、篆刻、素描、油画、国画、水粉画、泥塑、石刻、玉雕、木雕、根雕、蜡染、刺绣、编织、剪纸等,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
不少监狱、劳改场所都有由罪犯组织的艺术团,自编自演文艺节目。有些还经常组织罪犯开展体育活动,举行篮球、乒乓球、拔河及各种棋类比赛。
为活跃罪犯的生活,教育改造罪犯,中国的监狱、劳改场所办有“三报”:劳改报、黑板报、墙报。这些报由监管工作人员负责,由罪犯自己撰稿、编辑、抄写、刻印。目前,狱内劳改报的发行量为22.4万份。这些富有知识性、趣味性的监内报,被罪犯称为“改造路上的良师益友”。
——中国十分重视监管工作人员对在押罪犯的言传身教作用。
中国要求监管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准和文化知识,在日常工作中以其文明的言谈举止引导、启发罪犯。尤其是对青少年罪犯,要求监管工作人员要象父母对待子女、医生对待病人、教师对待学生那样真诚地、耐心地、细致地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监管工作人员在做工作时,有时要找罪犯谈话上十次、几十次,甚至上百次,以关怀备至之情打动罪犯。罪犯在家庭、婚姻等方面遇有特殊困难,劳改机关与社会联系,尽力帮助解决。
——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帮助、教育、感化罪犯的工作。
这是中国改造罪犯的一个重要特色。实践证明,这一做法是相当成功的,中国的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领导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司法机关的负责人,社会知名人士、英雄、劳动模范,老干部、老教师、老工人、老艺术家等,到监狱、劳改场所给罪犯作报告,讲形势,谈理想,提希望,使罪犯感受温暖,看到光明前途。有的还组织受害者到监狱、劳改场所控诉犯罪的危害,使罪犯增加罪责感,进一步认罪悔罪。
劳改机关经常请已改造好的典型人物到监狱、劳改场所现身说法,这对增强在押罪犯的改造信心起了很好的作用。
劳改机关对改造表现比较好的罪犯,在可能的条件下,或组织他们到社会上参观学习,或节假日给假回家与亲人团聚,让他们了解社会的发展情况,使他们感到自己仍是社会的一员,争取尽早回到社会,参加国家的现代化建设。
——劳改机关积极发动在押罪犯的家属参与对罪犯的感化工作。
监狱、劳改场所除执行正常的探监规定外,遇有罪犯思想波动时,邀请罪犯家属到监狱、劳改场所进行规劝。对来监探望罪犯的亲属,监管工作人员主动介绍罪犯的思想、表现,有时还组织参观罪犯监舍、劳动场所,请他们协助做罪犯的思想工作。
劳改机关对罪犯的感化,得到了多数罪犯真诚的响应。
1990年4月26日18时,6.9级强烈地震将青海省第十三劳改支队的建筑物瞬间震为废墟。因监房建筑较坚固,罪犯中无人死亡或重伤。在余震不断,没有照明的情况下,罪犯没有一人逃跑,而是积极投入到紧张的抢险救灾中,共救出职工及家属118人。事后,115名罪犯受到依法减刑、假释的宽大处理,169名罪犯受到记功、表扬。
六、对罪犯的依法文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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