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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北京市委关于丰台驻军与农民发生纠纷问题报告的批语
发布时间: 2009-08-31    作者:刘少奇    来源:国史网 195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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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昆〔1〕:
    最后三条〔2〕请通知党中央各部门。并请彭真〔3〕将最后三条请中央政府及军委通知政府军委所属各部门。
   

 刘少奇
    三月廿二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尚昆,即杨尚昆,当时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
    〔2〕指中共北京市委一九五○年三月二十二日关于丰台驻军因征用土地与农民发生纠纷问题给中央和华北局的报告中所规定的征用农民土地的三条原则:(一)为建设工厂和其他工业与公共工程向农民征用必要数量的土地,必须呈请市政府批准,并由当地区政府与农民商妥后方可动用。(二)机关种菜使用农地除报请市政府批准外,必须取得农民同意,否则不得征用或租用。(三)为了避免造成郊区种菜劳动人民失业及生活困难起见,各机关所生产的蔬菜目前一般不应在市场出售。
    〔3〕彭真,当时任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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