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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南省各界人民代表会协商委员会人选问题的批语
发布时间: 2009-08-31    作者:刘少奇    来源:国史网 195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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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2〕复同意。送毛朱周〔3〕罗迈〔4〕阅发。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这个批语写在中共中央中南局一九五○年三月十九日关于河南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人选问题给中央的电报上。电报说:现拟组成河南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人选如下:以河南省委书记张玺为主席;以河南省委副书记刘杰,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河南大学教授王毅斋,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河南分部筹备委员会委员侯连瀛,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委员、河南省人民政府委员郭仲隗等为副主席;以河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刘鸿文为秘书长。
    〔2〕杨,指杨尚昆,当时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
    〔3〕毛朱周,指毛泽东、朱德、周恩来。
    〔4〕罗迈,即李维汉,当时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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