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北局关于组织代表团帮助平原省委工作提议〔1〕的批语 (一九五○年三月七日)
杨〔2〕复: 政治局会议同意王从吾、吴德、罗玉川〔3〕组成代表团去平原〔4〕工作。刘景范〔5〕可代表监察委员会去平原处理若干案件。
刘少奇 三月七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中共中央华北局鉴于平原省委领导过弱的情况,一九五○年三月六日致电中央,提议:由王从吾、吴德、罗玉川组成华北局代表团(对外用政务院代表团名义),吴德任书记和主任,到平原帮助工作半年。如刘景范最近去平原,刘也可参加代表团。 〔2〕杨,指杨尚昆,当时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 〔3〕王从吾,当时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吴德,当时任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副部长。罗玉川,当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副部长。 〔4〕平原,旧省名,一九四九年以冀鲁豫解放区为基础设置,一九五二年撤销,辖区划归山东、河南两省。 〔5〕刘景范,当时任中央人民政府人民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