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三中全会以后,旅游业受到邓小平、陈云等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将其作为带动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经济部门。1978年12月10日,陈云在谈到发展国民经济问题时说:“要重视旅游事业的发展,旅游收入实际上是‘风景出口’,比外贸出口收入要来得快,英伦三岛每年收入54亿美元,我们中国这样大,可以收入更多。但是,又不要看得太容易,有大量工作要做。”1979年1月6日,邓小平在与方毅、谷牧、康世恩谈经济建设方针时也说:“旅游来得快,赚钱多,旅游事业要突出起来搞,大有文章可做,要加快。”“发展旅游业要和城市建设综合起来考虑,要保护风景区,整修旅游区。要搞服务行业,开饭店、小卖部、酒吧间,搞风景画片、纪念品还可以搞一些正当的娱乐活动,为国家多赚外汇。旅游赚的钱,开始两年内,一部分用于扩大旅游设施,一部分由地方分成,地方分成主要把城市建设搞起来。要搞若干个区域性旅游公司,公司之间可以互相竞赛。”关于人才问题,邓小平说:“方针、政策定了,要落实,首先是选好人,你不选好人,事情很难落实;旅游局要搞培训班,培养翻译、导游、经营管理人员,甚至服务员都要培训,要学外语,要有知识;凡是服务好的,工资待遇等都要提高。搞旅游可以安排大量青年就业。”[1]
根据邓小平等中央领导人的大力发展旅游业的指示精神,从1979年起旅游业进入一个新的改革发展时期。1979年上半年,国家旅游总局及有关部门为贯彻中央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指示精神,先后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旅游财会工作座谈会、首次全国旅游汽车管理工作座谈会、全国旅游饭店分等定级工作座谈会、国务院关于建造旅游饭店办公会议、涉外价格座谈会,讨论制定了有关政策办法。
在此基础上,9月1日至19日,国家旅游总局在北戴河召开了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了《关于大力发展旅游事业的若干问题的报告》初稿和《关于1980~1985年旅游事业发展规划》草案。会议期间,李先念等中央领导人听取了会议情况汇报,并对改革旅游管理体制等若干重要问题作出了如下决定:(1)要改革旅游管理体制,各地应根据精简原则,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设置旅游领导结构;旅行社饭店、车队要逐步实行企业化管理,搞经济核算,按照经济规律办事。(2)狠抓挖潜,充分利用现有饭店、宾馆,增加旅游用房。李先念说,挖潜现实得很,来得快,毛主席纪念堂所属的向阳一所、二所(共1400多个床位)可让给旅游部门使用。各地专供接待国宾和中央领导人用的宾馆、招待所,要开放接待旅游者。同时,北京等地要抓紧建成一批旅游饭店,北京疏通了,就可以四通八达。(3)要发挥地方的自主权,开展区域性旅游,解决当前北京“卡脖子”、许多地方“吃不饱”的问题。各地在保证完成两个总社(即中国国际旅行社、中国旅行社)下达的接待任务后,可以自行外联组织客源,开展绕开北京的各省、市、自主区范围内的旅游和区域旅游,有条件的可试行建立区域性旅游公司。(4)加强涉外价格管理,制止乱提价、乱收费,旅游经营单位要扩大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增加外汇收入,做到“生财有道”,“薄利多销”,提高旅游业的声誉。(5)抓紧人员培训除选派一批骨干到国外进修考察外,要创造条件创办旅游学校和各类不同层次的培训班。(6)为加强对国际旅游市场的调研和宣传招徕工作,旅游总局可筹备在日本、美国、西欧和香港设立旅游办事机构。
这次全国旅游会议标志着我国旅游工作实际上实现了一项根本性的转变,即由过去的“政治接待型”转变为“经济经营型”。
会后,国家旅游总局根据会议精神,形成了《关于大力发展旅游事业若干问题的报告》,该文件于同年11月29日经国务院批转下发全国贯彻执行。
由于中央的大力支持和旅游体制的改革,调动了各地的积极性,在短短几个月内,各地就相继拿出一批高级宾馆、招待所共1万多张床位对外开放或交给旅游部门管理使用,解决了旅游住房紧缺的燃眉之急,扩大了接待能力。1979年,在没有增加新饭店的情况下,旅游接待人数大幅度增加,全国接待外国旅游者36.24万人,比1978年增加57.8%,接待华侨、港澳台同胞384.15万人,比上年增长143.6%;旅游外汇收入达到4.4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70.9%。这种超常增长,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由于过去几十年来,由于我国对外国人来华限制较严,许多西方人对中国怀有神秘感,都想实地看一看,因此,这一年来自西方国家的游客猛增,美国来中国大陆旅游人数增加了一倍,达到6.8万人,成为仅次于日本的第二大客源国。1980年旅游业继续高速增长,来大陆的外国旅游人数比上年增加46.1%,回大陆探亲、观光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比上年增长34.6%;旅游外汇收入比上年增长31.3%。
为了解决制约旅游业发展的客房紧张问题,除挖潜和国家投资兴建新饭店外,中央还突出要积极利用侨资和外资建造一批现代国际水平的旅游饭店。由于当时利用外资还是一项新的工作,为加强领导,国务院于1978年成立了以谷牧为首的利用侨资、外资建设旅游饭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侨外资办”),由国家旅游总局局长卢绪章任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侨外资办从1978年9月开始进行调查研究准备工作。由于许多侨商、外商都认为中国旅游资源丰富,建设旅游饭店很有前途,起来合作投资的积极性较高。一年之内,侨外资办就先后同来自美国、日本、西欧、东南亚和香港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20多家侨商、外商进行了广泛接触和商谈。当时,利用外资建造旅游饭店还是一件新事物,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也有一些不同看法,一时议论纷纷。为此,侨外资办组织了上百次会议,就饭店的合作方式、建筑设计、材料装修、经营管理、偿还能力等问题进行了研讨和论证。经过反复摸索和可行性分析,大家逐步认识到利用侨资、外资建造饭店,既可以解决国内资金不足和材料设备短缺的困难,又可学习国外建造和经营饭店的先进技术和经验,提高管理素质,有利于加快旅游事业的发展。国家旅游总局还于1980年8月整理了《关于利用侨、外资建造旅游饭店的一些情况和问题》,印发给出席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代表,介绍进展情况,答复提问,提供咨询,争取支持。
1979年由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项目,有北京的建国饭店、长城饭店,广州的白天鹅宾馆,南京的金陵饭店等6座,共约5000多间客房,其中建国饭店是我国与外商合作建造和共同经营的第一个,也成为当时对外开放的一面旗帜。这批饭店陆续于1982年、1983年建成投入后,不仅缓解了部分旅游住房紧张的矛盾,而且对提高旅游饭店的管理服务水平、培训饭店管理专业人员、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都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北京建国饭店从1982年4月开业以来,人均年创汇都在2至3万美元以上。1984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推广了建国饭店的经营管理方法。利用侨资、外资建设旅游饭店的实践,也为全国其他行业引进外资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由于连续旅游业连续3年高速增长,自然难免出现接待条件、服务质量和管理体制不能与之相适应的问题。1981年3月,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先后听取了国家旅游总局的旅游工作汇报,讨论了如何加强旅游工作。根据中国国家大、经济水平比较低、接待条件不足的实际情况,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发展旅游事业的方针,应是“积极发展,量力而行,稳步前进”。关于旅游管理体制,提出“统一领导,分散经营”的原则,即在规划、政策、制度、纪律和协调5个方面要统一;在这个前提下,分散经营,充分发挥各地和各有关部门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中央还决定,旅游总局要统一管理全国旅游工作,总局与国旅总社分开;为了加强对全国旅游事业的领导,国务院还成立了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由副总理陈慕华任组长。
1981年7月,国务院在北京首次召开全国旅游工作会议,贯彻上述指示精神。会议指出:旅游作为服务行业的一部分,具有投资少、见效快、创汇多、收益大的特点,而且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可以安排更多的人就业。提出要把旅游事业真正当作有关国计民生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短线项目来发展。会议还提出了“六五”计划期间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和改进旅游工作的几项措施。会后,国务院于10月10日发出《关于加强旅游工作的决定》,各地政府相继成立了旅游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旅游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实或建立了旅游行政管理机构。
为了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国家旅游总局还于1982年初召开了全国涉外厕所会议,集中研讨修建厕所及其管理问题,国家旅游总局局长还亲自到北京颐和园等一些游览点实地考察厕所。为解决厕所问题,1982年国家旅游局投资276万元,在全国主要风景区和游览点修建了93个有现代化设备的厕所,各地也陆续建了一批这样的厕所,为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迈开了第一步,这件事赢得了国外旅游界的好评。
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提出到2000年实现中国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宏伟目标。根据十二大的精神,根据旅游局参照新加坡、菲律宾等一些亚洲国家旅游接待人数和收入10年翻两番的经验,经过反复研究,认为中国旅游事业可以发展得快一些,旅游接待人数和外汇收入提前10年实现翻两番的目标是有可能的。因此提出:以1980年为基数,到1990年接待外国旅游者人数和外汇收入实现翻两番。为此,国家旅游局还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适当放宽地方对外联系招徕客源权限;二是逐步发展散客和家庭式旅游,以适应国际客源市场的需求。
[1]转引自韩克华主编:《当代中国的旅游业》,第39页,当代中国出版社,199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