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报告大胆建议——对这两个县“有必要实行某些特殊管理办法”:
一、把宝安、珠海两县改为两个省辖市(相当于地级),派得力干部加强领导力量。
二、两个县的商品收购、出口和所需材料及设备的进口,在统一计划安排下,直接同我驻港澳贸易机构联系,不再事事经过上报审批;两地开设供应入境旅客的专门商店,商品供应和销售,视同出口港澳。
三、两个县生产建设所需的原料、材料、燃料和设备,原则上由广东省供应,有困难的可以用银行贷款通过港澳进口解决,建议免征关税,来料加工的手续也要简化;
四、除了归还贷款之外,两个县所收的税收和利润暂不上交,留给当地,扩大再生产;
五、对到两地的港澳同胞和外宾只凭港澳居民证和护照,检查从宽,简化手续;
六、恢复1967年被废止的边境小额贸易,给当地渔民分给一部分外汇。
报告还提出,要利用港澳大力发展对外加工业务。近几年港澳地价飞涨,廉价劳动力缺乏,不少港商已经提出想把产品转到内地加工,他们提供资金、设备、技术、原料。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条件,解决几个问题:一、工厂与订户直接见面。二、不征收关税。三、单独结汇。四、加工收入外汇的一部分留给当地和企业。
报告呼吁,现在许多西方国家都在利用港澳,工厂、房子、银行、商店越开越多。我们有那么多有利条件,为什么不能干呢?过去“四人帮”的“投机倒把”、“不务正业”、“资本主义经营”帽子一大堆,现在要解放思想、放手干了!报告最后转达港澳工委的意见说,从现在起,要把经济工作放到重要的日程上,作为一个重点来抓,以适应“四个现代化”的需要。[5]
这份报告很有开拓性见识,实际上是第一次提出了在深圳、珠海设立经济特区的设想,并且创造性地提出在两地实行有利于加快对外开放步伐的特殊政策,呼吁把它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可以说,这是中国创办经济特区的第一步尝试。从六点建议看,已经具有后来深圳、珠海的独立进出口、独立使用外汇、利润自留、对外加工、出入境特殊照顾等特殊政策。
华国锋在听取了考察团的汇报后,代表中央政治局讲话说,出去考察一下,看来很需要,可以解放思想,看看国外有什么好东西……有些意见我很赞成,有些要进一步探讨,比如在宝安、珠海两个县搞出口基地,那里的工资问题、工厂摆法问题要研究。汇报总的精神我赞同。加工定货,进料加工,来料加工,原则定下来,发个文件,首先在上海、广州、北京、天津、青岛进行。他强调,看准了的东西,就要动手去干,就要抓落实,把它办起来。6月底,他听取了谷牧的考察欧洲报告后,在总结讲话中又代表中央说,不抓七十年代的东西不行,我们太落后了。净讲形势大好,是大庆式企业了,自满得厉害。他表示赞成外汇地方分成,明年就搞,对出口基地问题要专门研究一次。
邓小平针对引进外资说,下个大决心,不要怕欠帐,那个东西没危险。只要有产品,就不怕还不上钱。[6]几天后他找谷牧等人谈话,对报告提出的扩大对外引进建议也表示大力支持。
1978年7月15日,国务院颁布《开展对外加工装备业务试行办法》,要求大力发展加工装备和补充贸易的做法。根据上海、广东、广西、北京、天津、山东、浙江的不完全统计,到年底,已经与外商签订加工装备和补偿贸易的贸易合同698项。[7]这种做法扩大了对外加工的规模和方式,对于“文革”时期的禁止对外加工而言是个很大进步。
但是,这些尝试还是严格地把握一个界限——定货单、原料和预付资金可以进来,外资和外企不能进来,连单独划出一块地以特殊政策与他们合作都不允许。1978年5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所编写的《“四人帮”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篡改》还指出:“我们既不允许外国资本家同我们办合资企业,更不允许把领土领海主权租让给外国。”
从1978年下半年起,情况有了转变。
对外开放的思想不仅在中央领导层达成共识,在我国的沿海地区也暗潮汹涌。中央决定开发靠近香港“出口基地”的决定,恰好给一家陷入困境的内地在港单位——香港招商局带来了转机。时任交通部香港招商局董事局常务副董事长的袁庚用了两个月时间在香港招商局作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后,起草了一份《关于充分利用香港招商局问题致党中央、国务院的请示》,提出“冲破束缚、放手大干”的方案。这个请示报告是1978年10月9日送上去的,3天后,即10月12日,中央五位主要领导人全部圈阅同意,指示“立足港澳,依靠国内,面向海外,多种经营,工商结合,买卖结合”的方针。但是由于香港地价太高,落实有很大困难。袁庚便想到了对面的宝安县,他的想法立即得到了广东省委的支持。[8]
1978年11月召开中央工作会议时期,李先念在会见外国客人时表示,可以外商出资金、设备来建工厂,我们用产品偿还,还可以考虑合股经营工厂。12月15日,外贸部部长李强宣布,取消不许外商在中国投资的禁区。这对设立有特殊政策的对外加工区设想,是个有力支持。[9]
于是,1979年1月6日,广东省、交通部联合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我驻香港招商局在广东宝安建立工业区的报告》。报告说:“我驻香港招商局要求在广东宝安县邻近的香港沿海地带,建立一批与交通航运有关的工业企业。经我们共同研究,一致同意招商局在广东宝安境内邻近香港地区的地方建立工业区。这样既能利用国内较廉价的土地和劳动力,又便于利用国外的资金、先进技术和原材料,把两者现有的有利条件充分利用并结合起来,对实现我国交通航运现代化和促进宝安边防城市工业建设,以及对广东省的建设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这份报告引起了李先念的高度重视。他不久后就召见袁庚,在袁庚特意带来的地图上用铅笔在南头半岛上画了一个圈,慷慨地给了他一个半岛,袁庚竟然没敢要整个半岛,只要了2.14平方公里的蛇口。李先念批示:“拟同意。请谷牧同志召集有关同志议一下,就照此办理”[10]。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深圳、宝安对外加工区和蛇口工业区的筹划,成为我国设立经济特区的先声。
[1]陈东林:《156—43—78:中国改革开放前的 三次对外经济引进高潮》,《当代中国与它的外部世界》(2004年当代中国史国际高级论坛论文集),当代中国出版社2006年版。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电视台:《大型电视文献纪录片<邓小平>》,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191页。
[3]谷牧:《小平同志领导我们抓对外开放》,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回忆邓小平》(上),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156页。
[4]国家计委档案:《粉碎“四人帮“以后经济指导工作中的问题》,1980年11月15日。
[5]《港澳经济考察报告(汇报提纲)》,1978年5月31日。
[6]中央领导同志听取段云汇报后的谈话,1978年6月3日。
[7]李正华:《中国改革开放的酝酿与起步》,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年版,第272页。
[8]苏东斌主编:《中国经济特区史略》,广东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第48页。
[9]李正华:《中国改革开放的酝酿与起步》,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年版,第273-274页。
[10]以上资料均引自陈东林、邢如玉:《三中全会前后中央设立经济特区决策的形成》,《北京党史》,2008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