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仗义执言,护卫他人的政治生命
延安时期,陈云担任中央组织部长达7年之久,从理论到实践,对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的建设,贡献颇多。他深知: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一个决定的因素。因此,他以博大的情怀关心和爱护干部,格外珍惜和护卫他们的政治生命。不论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不论是党内同志,还是党外人士;不论是高级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工作人员;凡有错案冤案,只要允许条件,他都仗义执言,主持公道。他强调:“当着解决一个干部的问题,关系到他的政治生命的时候,要很郑重、很谨慎、很细心地去处理它。一个参加革命工作的同志,往往对肉体生命并不重视,对于政治生命非常重视,他宁愿牺牲一切,却不愿意被党组织开除。如果在政治上发生这种问题,他就会认为他的前途没有希望了。”[8]
刚直不阿的经济学家马寅初,建国伊始就同陈云一道供职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陈云任主任,马寅初任副主任。两人殚精竭虑、密切合作,为恢复国民经济、统一全国财经、稳定金融物价、改善人民生活等国事操劳。1955年,马寅初经过缜密的调查研究,写出了题为《控制人口与科学研究》的论文,脱稿之后送陈云审阅。陈云阅后推心置腹地对马寅初说:“我完全同意你在文章中的观点,人口对国家经济的压力实在太大了。当然,你的意见可能不会一下子被所有人接受,任何新生事物的出现都会有阻力的,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事先把困难设想得多些有好处。中央几位领导那里我会替你去吹吹风。只要有机会,一定为你做些解释工作。推行任何一种政策,舆论准备都是不可少的。你的人口理论为国家和民族立了功。我衷心祝贺它成功。如果出现什么问题,你可以随时找我,只要我力所能及,一定尽力帮助。”[9]陈云这番真挚动情的话语,充分体现了他对学者的尊重和支持,也体现了当真理还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时他对真理的认同和支持。
陈云的鼓励坚定了马寅初的理论勇气,他对论文修改充实后,以《新人口论》为题发表在1957年7月5日《人民日报》,中心论点是:中国人口的数量和质量不相称,要全面解决中国人口问题,不仅要控制人口数量,而且要提高人口质量,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和知识水平。只有这样,科学技术和生产力才能高速发展,国家才能繁荣富强,人民才能富裕幸福。马寅初提出的人口理论,非但未被有关方面采纳,反而被批判为“新马尔萨斯人口论”。随后,他被迫辞去北京大学校长职务,接着又被免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这时,陈云由于反对经济建设规模和国力不相适应的冒进行为被指责为“右倾”,政治上受到不公正待遇。尽管他对马寅初的遭遇无能为力,却始终关注马寅初的政治生命。1978年12月,陈云刚恢复中共中央副主席职务不久,就酝酿为马寅初平反。1979年6月21日,他在新华社记者写的调查报告《马寅初的家属希望尽快落实马的政策》上批示:“耀邦同志:马寅初的问题,应该平反,如何请酌。”同日,胡耀邦接到调查报告后批给中央组织部长宋任穷:“请即同统战部商量。我赞成恢复他的名誉。”由于陈云、胡耀邦等人的关注,有关方面以最快的速度为马寅初公开平反,恢复名誉。不久,马寅初被任命为北京大学名誉校长,并重新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上海市首任常务副市长潘汉年,解放前长期战斗在隐蔽战线,出生入死,为党和革命建立了特殊功勋。1955年内部肃反运动时,潘汉年被错定为“叛徒”、“内奸”逮捕入狱;“文化大革命”中又加重处理:永远开除出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云对党内这起特大冤案高度重视。1978年12月,他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后,便考虑重新审查已于1977年含冤去世的潘汉年。1979年10月,他在做结肠癌手术之前,致信胡耀邦郑重提出复查潘案。为了查清这个历史遗案,此前他委托当年与潘汉年一道在上海从事地下工作的刘晓,收集有关潘汉年一案的材料。1980年12月23日,他通过秘书向公安部调阅潘汉年案的全部材料。1981年1月3日,又指示公安部尽快整理一份关于潘汉年案处理过程的梗概材料,送往中纪委。1981年3月1日,陈云致信邓小平、李先念、胡耀邦等:“我认为他当时并未真心投敌,否则不能解释刘晓领导下的上海党组织为什么能完整地保持下来。我收集了一些公安部的材料和潘汉年同案人的材料,这些材料,并无潘投敌的确证。现在,所有与潘案有关的人都已平反。因此,提议中央对潘汉年一案正式予以复查。如同意,可交中纪委办理。”3月3日,胡耀邦批示中纪委对潘案进行复查。[10]19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正式发出《关于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宣布:“撤销党内对潘汉年同志的原审查结论,并提请最高人民法院撤销原判,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党籍;追认潘汉年同志的历史功绩,公开为他恢复名誉。”[11]
关于“伍豪事件”,据杨尚昆回忆:“伍豪”是五号的谐音,是周恩来在南开大学参加觉悟社时的代名,党内文件有时也用。1932年2月16日,上海《时报》、《新闻报》等刊登了一则所谓《伍豪等脱离共产党启事》,诬陷周恩来。2月20日,中共江苏省委以宣传部名义散发传单《反对国民党的无耻造谣》,澄清事实。27日,上海《实报》第11期在刊登揭露敌人阴谋炮制的“伍豪启事”的同时,刊登题为《国民党造谣诬蔑的又一标本》的批驳文章。与此同时,党组织还以重金委托《申报》常年法律顾问、法国律师巴和,用周恩来的另一化名周少山在《申报》代登启事,公开辟谣。[12]“四人帮”出于篡党夺权的政治野心,利用这一原本清楚的问题,在“文革”中蓄意发难,使身患癌症的周恩来进手术室之前,还要为此事写出书面说明。
陈云对“伍豪事件”极为关注。1972年6月13日,他出席中共中央召开的批陈(伯达)整风汇报会,就在小组会发言中说:“我当时在上海临时中央。知道这件事的是康生同志和我。对这样历史上的重要问题,共产党员要负责任,需要向全党、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采取负责的态度,讲清楚。这件事完全是国民党的阴谋。”同日,又写出书面说明。1983年1月23日,陈云将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联合撰写的《“伍豪事件”前前后后》一文及附件批转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等,并指示中央办公厅将这批材料印发政治局、书记处、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省市委,文章由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在内部刊物上发表。同时,在书面说明中又强调:“‘伍豪启事’发表在三十年代我党处于秘密状况下的上海。过去,党内知道有这个启事的人很少,知道这个启事系敌人伪造的就更少,知道地下党曾采取措施给予公开揭露的大概只有几个人。当时,我虽在上海临时中央,但已离开特科到全总任党团书记,所以我只知道报上登出这个启事是敌人的阴谋,而不了解地下党设法揭露这个阴谋的情况。现在有了李一氓关于如何用巴和名义在《申报》上登出‘周少山紧要启事’的回忆,又有了原《申报》工作人员关于《申报》刊登‘伍豪启事’来龙去脉的文章,这件事的前前后后就完全搞清楚了。”[13]由于陈云出面过问,“伍豪启事”至此尘埃落定,真相大白。
席懋昭是1933年入党的一名普通党员,原籍四川仪陇。1934年到四川天全县灵关殿村,以小学校长身份为掩护从事地下活动。1935年红军长征到达天全时,他奉命护送陈云出川赴沪领导白区工作。席于1948年被捕,关押在重庆渣滓洞集中营,1949年11月27日被杀害。1983年,中共四川仪陇县委为了认定其烈士身份,致信陈云核实席的历史。陈云于7月12日委托秘书复信说:“1935年红军长征过大渡河后,中央决定派他去上海恢复白区党的组织,当时确有一位在灵关殿作小学校长的地下党员护送他到成都、重庆,以后在延安还见到过这位同志,但姓名记不得了。如席做过灵关殿的小学校长,即可肯定席就是当年护送过他的那位同志。”8月28日,陈云又委托秘书给四川省委办公厅打电话催问查询结果。10月8日,四川省委组织部致信陈云办公室说:经查历史档案,席在1934年和1935年确实当过灵关殿村小学校长。同时附有《席懋昭情况简介》,并请陈云提供一份证明材料。12月20日,陈云在书面材料中强调:席是1935年护送我到成都、重庆的地下党员,应肯定席为革命烈士,记下他在完成护送我出川这一党的重要任务中的功绩。后来,四川省人民政府追认席懋昭为革命烈士,并根据其生前为党所作的贡献追记大功一次。[14]由此可见,陈云对烈士的政治生命是何等的认真负责,对一度同自己并肩战斗的战友的情谊又是何等的真切深厚。
即使对犯错误的同志,只要能认识错误,那怕一时还不能认识到位,陈云也实事求是,替他们说话。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内高层领导干部汪东兴、纪登奎、吴德、陈锡联四位同志,由于犯了继续推行“两个凡是”方针的错误,几次检讨过不了关。陈云在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讨论他们辞职的发言中,语重心长地开导全党:“他们检讨的内容,是表示一个同志对自己的错误现在的认识程度。他只能认识到这样的程度,不够,就把这个问题记录在案嘛,不要急。”“有的同志看了犯错误的同志的检讨,不满意,可以提出批评,被批评的同志应该听批评的意见。但我不赞成对犯错误的同志扭住不放。”“这种检讨没完没了的情况,我认为不是党的好作风。”“党接受了他们的辞职以后,在政治上要分配他们做工作,在生活上要照顾他们的需要。”[15]陈云这番入情入理的话,帮助四位犯错误的同志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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