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国史网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重要新闻 | 影像记录 |  教育指南
中国概况 | 人物长廊 | 大事年表
国史珍闻 | 图说国史 | 60年图片
专题研究 | 理论指导 | 政治史 | 经济史 | 征文启事 | 学 者
学术争鸣 | 学科建设 | 文化史 | 国防史 | 地方史志 | 学 会
论点荟萃 | 人物研究 | 社会史 | 外交史 | 海外观察 | 境 外
特别推荐 | 文 献 | 统计资料
口述史料 | 图 书 | 政府白皮书
档案指南 | 期 刊 |  领导人著作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文献资料相关文档
婚姻--一个日愈凸显的新问题
发布时间: 2009-09-08    作者:刘小萌    来源:国史网 2009-09-08
  字体:(     ) 关闭窗口
  "文革"后期,越来越多的知识青年遇到了婚姻问题。上山下乡的特殊场合,使这个问题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婚姻,而成为运动中纠结着诸多矛盾的一个焦点问题。剖析这个问题,有助于加深对运动性质和一代青年悲剧性命运的了解。下面从知青的婚姻政策、知青婚姻率、知青婚姻类型、已婚知青的窘境四个方面展开讨论。
  一婚姻政策
  知青下乡以后或迟或早都会遇到婚姻问题,而这个问题能否得到妥善解决又直接关系到上山下乡运动本身的命运,因此无足奇怪,当该问题刚刚显露头角时便受到了决策者的关注,并及时制定了相应的对策。
  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是运动的高潮期,新闻媒介为了给这场运动大造声势,不厌其烦地宣传在农村"扎根一辈子"的思想。虽然,使下乡知识青年"扎根"在农村的有效手段莫过于鼓励他们在农村结婚,安家落户,但有关部门却把提倡晚婚作为知青工作的一个重点。1969年6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的评论员文章《广阔天地大有作为》中强调,对于下乡的男、女知识青年,都要提倡晚婚。翌年3月在北京召开的延安地区插队青年工作座谈会,以及同年4月国家计委军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知识青年下乡工作的报告》中重申了这项政策。
  与此同时,报纸广播积极宣扬下乡青年"带头移风易俗,为革命坚持晚婚"的事迹。1970年5月14日《人民日报》报道了贫下中农积极教育插队知识青年,正确处理婚姻问题,劝导他们实行晚婚的消息。在这则消息中,是否坚持晚婚,被耸人听闻地提高到"阶级斗争"的高度加以认识,而一些地方出现的早婚苗头则被斥责为"阶级敌人"破坏知识青年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一股"妖风"。不久,就有河南省延津县小店公社的13名知识青年致书《人民日报》,认为实行晚婚决不单纯是生活小事,而关系到能不能更好地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彻底改造世界观的大问题,进而向全国的知识青年倡议:带头移风易俗,为革命坚持实行晚婚。1971年1月30日《人民日报》在"为革命大力提倡晚婚"的醒目标题下,刊登了这封书信,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一定影响。从信中可以得知:有些地方的插队知青,在下乡两三年后已开始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有的家长也不失时宜地为儿女的婚事操心。
  从政府决策及其宣传喉舌的角度来考察,可以确信,在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的若干年里,上山下乡运动的指导者是把倡导晚婚摆在一个很重要位置的,尽管这种做法不利于知青在农村的稳定。那么,作为其决策的背景又是什么呢?要而言之,起码有三点:
  第一,下乡知青尚未大批进入合适婚龄,"文革"中率先下乡的"老三届"(即66届、67届、68届)初、高中毕业生,1968年时的年龄在16-21岁之间。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所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直到1980年才做了修改,比原定婚龄男女各提高了2岁),然而法定婚龄只是法律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并不意味着青年到了这个年龄就一定结婚。何况国家从70年代初起加大了宣传晚婚的力度,晚婚受到鼓励,晚婚的年龄划定在:城市青年为女25岁,男28岁;农村青年为女23岁,男25岁,即比法定婚龄高出5-8岁。既然提倡晚婚的出发点是试图限制人口的急剧膨胀,也就难怪会将晚婚年龄视作理想的婚龄。按照适用于农村青年的标准,知青中年龄最大的66届高中毕业生中的女性应在1970年达到晚婚的年龄。步其后尘,每年都会有一批青年加入到适龄者的队伍。而在头几年里,真正感到婚姻问题迫在眉睫的仍是为数较少的"老三届"女高中毕业生。因此,在决策者看来,婚姻问题尚未凸显为上山下乡运动中的一个棘手问题。
  第二,政府希望通过知识青年的表率作用,在农村开风气之先,移风易俗,切实推进晚婚和计划生育政策。"文化大革命"的爆发,一度使中国的人口增长失去控制,酿成1949年建国以来又一次人口出生高潮期。进入70年代,全国形势趋于安定,计划生育作为国务院日常工作中的一项当务之急又被提了出来。1971年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商业部、燃化部《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提出: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把晚婚和计划生育变成城乡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力争在"四五"期间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10‰左右,农村降到15‰以内。1973年,国务院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同年,在周恩来主持的全国计划工作会议上,第一次把人口增长指标纳入了国民经济计划。这些步骤都预示着:推进晚婚和计划生育,已成为举国上下涉及千家万户的一项旷日持久的群众性活动。
  这项活动遇到的巨大阻力主要来自封闭落后的农村。千百年来,"多子多福"、"人财两旺"、"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等传统小农经济的生育观在广大农民中保持着根深蒂固的影响力;农村中落后而繁重的手工劳动方式,以及农民年老后依靠子女养赡的古老生活方式,为传统生育观的绵延存续,提供了适宜的土壤。要在较短时间内扭转这种局面,仅凭农民自身的力量显然是难以胜任的。方兴未艾的上山下乡运动,将成千上万的城镇知识青年播撒到全国村村寨寨,这使国家的领导人有理由相信,在推进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中,找到了一支可以信赖的骨干力量。
  1973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成员接见参加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会议的全体代表时,周恩来明确指出:"计划生育,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分不开。城镇青年下去以后,要做模范。"他还特别夸奖女知青代表徐敏光是晚婚的"模范"。徐17岁时还乡务农,此时已经28岁,还没有结婚。周恩来指出:
  晚婚,计划生育,下乡青年提倡,造成风气,更有力量。每年100多万人到农村去,到处讲,这是最好的推广。《中央政治局同志接见参加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会议和总后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的同志时的讲话》,1973年8月6日。
  下乡知青既被赋予此项光荣任务,当然要身体力行。因此,在各种场合积极鼓励知青晚婚,是顺理成章的。
  第三,为了缓解知青住房困难,也只能提倡晚婚。下乡知青要结婚成家,必须解决住房问题。但每名知青下乡时,国家拨给的安置经费中,用于建房的不过一百余元。由于拨给经费不足,农村社队又不愿或者无力额外贴补,以致许多青年下乡后没有房子住。他们或者"打游击",居无定址;或者租农民房住,得过且过;栖身破庙、牲口棚的事也时有所闻。在这种情况下考虑结婚成家,无异于眺望海市蜃楼。
    相关链接 - 当代中国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 两弹一星历史研究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政协网 - 中国网  - 中国军网 - 中央文献研究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当代中国研究所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06035331号
    地址:北京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旌勇里8号
    邮编:100009 电话:66572307 Email: gsw@icc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