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对土改以后“三农”问题的认识
解放战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理论和政策成熟和不断完善的重要历史阶段。在这个阶段里,随着革命战争的不断胜利,农村土地改革得以迅速全面推行;而同时,随着城市的解放和建国临近,党的工作重心也由农村转向城市,并且着手研究关于城乡关系、工农关系以及相关政策。
一、对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农民地位的认识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以后,由于国民党破坏了抗战时期形成的统一战线和国共合作局面,挑起内战,打破了中国共产党建立“联合政府”的设想,堵塞了中国通过和平改革进入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的道路。1946年爆发的国共两党之间的内战,一方面因阶级斗争激化而使新民主主义的经济理论和政策比抗日战争时期更为激进,如土地改革政策;另一方面,随着人民解放军转入战略反攻和建立新中国提上议事日程,新民主主义理论中关于社会制度的论述更加具体和详细,其内容集中体现在七届二中全会决议和《共同纲领》中。
首先,是关于依靠农民和为农民服务的思想。1947年5月,华北财经会议提出:“我们八年抗战依靠农民,今天爱国自卫战争仍然依靠农民,将来战争胜利建设新民主主义的中国还要依靠农民。日本投降以后我们有些同志进了城市,忘了农村,或对农村、农民、农业生产不感兴趣,这就必然脱离群众,以致到处碰壁。我们的财政经济工作必须依靠农民,并为农民服务,掌握群众路线,照顾群众利益。如生产建设必须特别重视农业生产和农村手工业的发展;金融贸易工作必须为农民服务,为农业生产和农村手工业服务。如组织变工互助必须由群众自愿参加,民主管理。解决财政困难也要大家负责,依靠群众,特别依靠农民。”[11]会议还指出:“土地改革完成以后,封建经济制度自必迅速崩溃。但是封建经济制度崩溃以后,新的经济制度(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制度)能否顺利发展?这个问题还要依靠我们主观努力才能解决。如果我们不能够在土地改革中间鼓励农民生产发家;如果我们不能帮助贫苦农民,解决由于土地更加分散和缺乏耕畜农具所引起的困难;那么生产不但不能迅速发展,还有可能暂时减退。”[12]
关于农民的要求,1947年召开的全国土地会议,可以说是解放战争时期、也是民主革命时期规模最大、时间最长的收集、讨论、决定“三农”问题的会议。据会议主持人刘少奇给中央的报告说,根据会议综合,各地农民要求有四大项:(1)土地;(2)生产资本;(3)保障农民民主自由权利;(4)负担公平。其中土地与民主又是基本要求。[13]
关于土地改革完成以后农民的要求,华北财经会议一方面认为:“在经济工作方面,应当适合战争情况和战争需要努力发展生产,奖励人民发家致富,纠正害怕富农发展,害怕工商业家发展的保守思想,应当继续提倡‘吴满有方向’,大胆放手让私人资本和私营经济自由发展。”另一方面又认为:“在土地改革完成以后,发展生产更将成为群众迫切要求,我们更应当用互助合作的形式,把分散的、落后的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组织起来,帮助他们发家致富,这样来完成毛泽东同志所号召的‘第二个革命’。”[14]
1948年9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史称“中央九月会议”)确定了“新民主主义经济”这个概念。毛泽东在会议的报告中说:“我们政权的性质前面已经讲过,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我们的社会经济呢?有人说是‘新资本主义’。我看这个名词是不妥当的,因为它没有说明在我们社会经济中起决定作用的东西是国营经济、公营经济,这个国家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所以这些经济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农村个体经济加上城市私人经济在数量上是大的,但是不起决定作用。我们国营经济、公营经济,在数量上较小,但它是起决定作用的。我们的社会经济还是叫‘新民主主义经济’好。”[15]
在同一个会上,刘少奇提出:“整个国民经济,包含着自然经济、小生产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半社会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以及国营的社会主义经济。国民经济的总体就叫做新民主主义经济。新民主主义经济包含着上述各种成份,并以国营的社会主义经济为其领导成份。
分析这些问题,其目的在于发现社会经济中的矛盾。在新民主主义经济中,基本矛盾就是资本主义(资本家和富农)与社会主义的矛盾。……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这种斗争,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两条道路的斗争,资产阶级要来跟我们争领导权,要把国家引导走资本主义的道路。在这个斗争中,决定的东西是小生产者的向背,所以对小生产者必须采取最谨慎的政策。小生产者是动摇的,可以跟着资产阶级走,也可以跟着无产阶级走,我们的任务就在于采取谨慎的政策,巩固地团结他们,领导他们。如何去团结他们?主要的形式就是合作社。合作社是团结小生产者最有力的工具,合作社办得好不好,就是决定的关键。合作社搞好了,就巩固了对小生产者的领导权。单是给小生产者以土地,只是建立了领导权,还必须进一步使他们成为小康之家,否则,领导权仍不能巩固。”[16]
上述思想在1949年3月召开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得到肯定,会议的决议指出:“中国尚有大约百分之九十左右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这是落后的,这是和古代没有多大区别的,我们尚有百分之九十左右的经济生活停留在古代。古代有封建的土地所有制,现在被我们废除了,或者即将被废除,在这点上,我们已经或者即将区别于古代,取得了或者即将取得使我们的农业和手工业逐步地向着现代化发展的可能性;但是,在今天,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的农业和手工业,就其基本形态说来,还是和还将是分散的和个体的,即是说,和古代近似的。谁要是忽视或轻视这一点,谁就要犯‘左’倾机会主义的错误。”“占国民经济总量百分之九十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和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任其自流的观点是错误的。必须组织中央、省、县、区、乡的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合作社和合作社的领导机关。这种合作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管理之下的劳动人民群众的集体经济组织。中国人民的文化落后和没有合作社传统,使得我们的合作社运动的推广和发展大感困难;但是可以组织,必须组织,必须推广和发展。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社经济,我们就不可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地走向集体化,就不可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国家,就不可能巩固无产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权。谁要是忽视或轻视这一点,谁也就要犯绝大的错误。”[17]
与此同时,当时任辽东省委书记的张闻天也在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比较具体地分析了土地改革完成后和进入和平建设时期东北农村的变化:(1)中农化为主,但是也存在两极分化;(2)农民愿意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向城市及外地流动,而宁愿不要土地。据此,张闻天提出:“我们在农村中的基本方针应该是:(一)继续采取具体办法,尤其是发展供销合作社与劳动互助办法,以进一步提高农村生产力,改善大多数农民的生活,为农村集体化准备条件。(二)清醒地正视农村中阶级分化的实际情况,既不要粗心大意,熟视无睹,也不要过分夸大阶级分化的危险,而表示恐慌,或采取不必要的行政手段,来加以限制。(三)凡有利于土地的合理使用,及有利于工矿业副业的发展,即凡有利于社会分业的发展的租佃关系及买卖、移居,我们不应反对。(四)继续在各方面帮助贫雇农解决其生产中的困难,并保护贫雇农不受新富农的过分剥削。(五)凡不愿从事生产的地主富农分子及一小部分二流子,则仍应加以监督,使之在劳动中得到改造。”[18]张闻天上述从实际出发所提出的建议,完全符合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尤其是第三条建议,显然不仅对于农业生产,而且对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和农民的转移都具有重要意义,带有令人惊叹的正确性和前瞻性。
二、对农业社会主义的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