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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点评]扶贫开发:促进社会和谐 推动民族团结
发布时间: 2012-10-19    作者:    来源:光明日报 201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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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社会科学院院长、研究员 吕余生:

  实施扶贫开发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必须做好的重要工作。消除贫困,共同富裕,不仅关系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问题,而且关系到全体人民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信仰问题。

  胡锦涛总书记曾经指出:“扶贫开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项历史任务,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我国政府和人民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从1986年我国开展大规模的扶贫开发工作以来,我们一直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坚持把消除贫困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坚持把实现共同富裕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多年来,我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减少了两亿多,贫困地区的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增强了自我发展能力,为改变自己的命运创造了条件,推动了国民经济协调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与民族团结进步。

  实施扶贫开发战略以来,广西的扶贫开发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广西各族人民认真实施和全面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的意见》,始终把扶贫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层层落实扶贫责任制,战胜各种灾害,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对贫困地区的影响,不断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为核心,以4060个贫困村为主战场,以覆盖贫困农户的产业开发、加强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为工作重点,采取整村推进和连片特殊特困区域开发相结合的方式,突出抓好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势产业发展、生态建设和人口综合素质提高,大力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管理,整合各方面资金,加大扶贫开发投入。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区贫困人口逐年减少,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各项社会事业明显进步,人的素质全面提高。贫困地区呈现出生产发展、生活改善、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经济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因此,搞好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尤为重要。  在新一轮扶贫开发中,我们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到2020年稳步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的总体目标,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投入力度,抓住机遇,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主战场,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

  继续坚持开放开发式扶贫、坚持壮大扶贫龙头企业,坚持综合治理、全面发展,坚持扶贫培训,国际交流,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提高贫困人口健康水平、综合素质和发展能力,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和发展差距。让贫困地区与全国同步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水平,以稳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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