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定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
1955年4月,毛泽东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重申:中国的战略方针是彭德怀传记组编:《彭德怀军事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587—588页。积极防御,决不先发制人。按照彭德怀的提法,就是:“我国在军事上应当是战略防御的方针,而不是发动战略进攻。”
1956年3月6日至15日,中央军委在北京举行扩大会议,着重讨论保卫祖国的战略方针和国防建设问题。会上,国防部长彭德怀代表中央军委作《关于保卫祖国的战略方针和国防建设问题》专题报告,明确而系统地阐述了战略方针问题,指出:当前的国际形势有利于制止或推迟战争,但只要帝国主义存在,发动侵略战争的可能性总是存在的。因此,我们仍要保持高度的警惕,丝毫不能放松应付突然事件的准备,特别是我们军事工作的重点应放在这个方面。基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不去侵略别国。军事服从政治。既使确已发现敌人立即要向我国进行大规模侵略,也决不首先动手。为了有效地防止帝国主义的突然袭击,保卫人民革命和国家建设的成果,保卫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根据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和军队的实际状况,在未来反侵略战争中,应采取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
1957年7月16日,彭德怀在第三次国防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对“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又作了进一步的阐述:“确定军事上的战略方针,必须根据军事服从于政治的原则,不能单纯从军事方面来考虑,必须从中国的根本性质和根本政策来考虑。……我国当前的总任务,是要团结全国人民,加强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的团结,争取一切国际朋友的支持,努力保卫国际和平和发展人类进步事业,争取一个相当长期的国际和平环境,把我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我们不需要对别的国家发动战争。……我国的性质、任务和外交政策,都很清楚地说明,我们的战略方针只应当是防御的。”彭德怀传记组编:《彭德怀军事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587—588页。
积极防御战略方针指出了反侵略战争准备的基点,明确了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着力点。这一方针的确立,为人民军队的建设和反侵略战争的准备提供了理论指导。
二、准备“早打、大打、打核战争”的军事战略方针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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