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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卡特日记》等看中美建交中有关美国对台军售问题的基本事实——驳少数人对邓小平的诬陷和攻击
发布时间: 2010-09-21    作者:罗燕明    来源:国史网 201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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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少数人对邓小平的攻击

  中美建交谈判及其成果不仅得到了113中全会的充分肯定,而且历来在学术界有着普遍的好评。但是世纪末以来,少数人开始怀疑中美建交的成果,特别是对邓小平所起的决定性作用提出了各种非议。

  我在网上看到的较早的一篇文章是韩德强19999月写的《美国是怎样制造和支持两国论的》。他认为中美建交公报留下了两国论的隐患,邓小平应当对这一公报负责,说邓“全盘接受了美国的条件……默许美国继续可以向台湾出售武器”。不过,与今天少数人在这一问题上对邓小平的无理指责相比,韩德强还算客气,他只是认为邓小平在中美谈判中犯了不可挽回的错误。从去年12月起,网上出现了一些骇人听闻的帖子,居然指责、大骂邓小平卖国,而且说他私下卖国。这些网民,绝大多数为不明真像者,主要听信了范机和吕加平等人在网上散布的谎言。受人煽动,拍案而起,不足为奇,倒是这两个人的文章需要我们认真对待。

  范机文章的题目是《邓小平在中美建交谈判期间的暗盘交易》(071218),后面还有附文《中国政府所说的“三个公报原则”到底什么回事》。范机不仅指责邓小平默许售武,而且指责他连犯三个大错,一错在默许售武,二错在隐瞒真相,三错在要求美方帮忙隐瞒真相。他说,默许售武实际就是将美蒋地上协防条约变成地下,中国参与其中却对外装着不知道而已。在美方人员的帮助下,这个秘密一直保持至今。

  吕加平把自己的东西概括为“三信二文”。“三信”:《200818日给胡锦涛的信,《113日给中共中央、中央纪委并各位委员的信》,《121日给中共中央、中央纪委的第二封信》。“二文”:《关于邓小平与美暗盘交易私卖台湾主权真相和后果的揭示与分析》(0818),《有关邓小平私卖台湾主权史实的补充材料》(08118)

  吕加平写了这么多,其实没有提供额外的材料,只是大幅引用范机的东西,接过他的话头,添枝加叶,肆意发挥,将论点推向极端。在他的笔下,邓小平从默许犯错、受骗上当,变成了“私卖主权、私通美国”、“比李鸿章更可恶”的“卖国贼。

二、卡特日记及其讲话传达了什么信息

  短短一个月,两人对邓小平的攻击迅速升级,从指控错误,宣布罪行,到漫骂侮辱,上书逼问,大吵大闹,沸沸扬扬,皆因他们自以为掌握了一个惊人的秘密。原来,2007125日前美国总统卡特来华出席中美建交28周年纪念会,公布了几段记录当年建交情形的私人日记。他们宣称这些日记提供了邓小平的所谓罪证。

  范机写到:卡特日记“记载着中美1979年建交时邓小平默许美国对台售武:‘邓小平同意,中国不会公开反对我们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宣言,他也明白我们将在共同防御条约终止后继续向台湾出售防卫性武器。他们在公开场合不会赞同美国向台湾售武,但是私底下他们知道武器还是会卖给台湾的。’”

  20071213日,国内一家学术网站全文发表了卡特讲话的译文。范机所说邓小平默许售武的那段日记是这样译的:

  “邓小平对美方将继续维持一年与台湾的防卫协定(根据美台双边条约)表示理解,他同意中国不反对美方关于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声明,他对美方将在防卫协定到期后继续向台湾出售防御性武器也表示理解。他们不会公开认同这一点,但是默许。[①]

  这段译文与范机的引文,意思差不多,都是说邓小平公开一套,暗中一套,实际同意或至少不反对美国对台军售。笔者以为,这种理解和表述曲解了卡特的原意,是不正确的。

  我们先来看卡特日记的原文:

  He understood that we would maintain a defense agreement with Taiwan for a full year [according to our bilateral treaty], agreed that our statement that the Taiwan issue should be settled peacefully, would not be contradicted by China, and understood that we would sell defensive weapons to Taiwan after the treaty expires. Publicly they're going to disapprove of this action, but they've acknowledged that it will be done.[②]

  这段话,笔者的译文是,“他理解我们仍将维持与台湾的防务协议整整一年(按照我们的双边条约),同意中国将不反驳我们关于台湾问题应和平解决的声明,并且理解该条约期满后我们仍将向台湾出售防御武器。他们将对这种举动公开地表示不赞同,但是他们确认这件事还是要做。”

  这段话的关键词是acknowledge。范机的引文译为“私底下知道”,“中国选举和治理网译为“默许”,笔者译为“确认”。就这个词的字面含义来说,《全本百科版韦氏英语词典》给出的相关释义包括承认,认知,认可,认识到,或确认等,并无“私下”和“允许”的含义。[③]

  在上海公报和建交公报中,acknowledge一词曾被美方用来表述他们对“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一观点的立场。在两个公报的中文本中,这个词被分别表述为“认识到”和“承认”。联合公报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措辞得到了双方认可。美国某些反华势力曾拿acknowledge不等于recognize说事,说什么美国没有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这种狡辩并没有引起他们所期望的回应。

  卡特日记的情况又不同于两个联合公报。卡特不是在表述自己的主张,而是在表述中方的立场,并且是用他自己的方式表述的。范机用卡特的话来证明邓小平,犯了逻辑错误,不仅歪曲了卡特,更歪曲了邓小平。

  “确认”也好,“知道”也好,关键在于确认什么。Acknowledge后接宾语从句it will be done,表示“军售”这件事还要做,而不是必须做或应该做,更不是说这件事有被做的权利,或有人有权做这件事。全句只能理解为,他们确认军售仍将进行这一事实,决不能理解为他们承认美国拥有继续对台军售的权利或赞同美国对台军售。这也证明了,“默许”的译法根本说不通。

  卡特日记写于1214日,相当于中国1215日,即邓伍最后一次会谈的日期。

    1. 从《卡特日记》等看中美建交中有关美国对台军售问题的基本事实
    2. 中美建交初期两国军事与安全合作的初步发展
    3. “中国男孩”见证中美建交
    4. 中美建交与1979年邓小平访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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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1979年邓小平访美:打开西方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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