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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劳资协商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 2020-06-12    作者:尹学俐    来源:国史网 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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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劳资协商会议制度

——以郑州市为例

  新中国成立初期,新生的人民政权面临着错综复杂的国内形势与国际环境,工人阶级在政治上翻了身,但在私营企业里,资本家却掌握着经营管理权、沿用旧的经营管理办法,私营企业的工人在经济上仍受到资方的剥削;资本家则恐惧前途不明,不少资本家对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政策存有疑虑,因而不积极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或者企图关厂歇业、解雇工人;不少工人认为,解放后不应再受资本家的剥削,以致引起了大量的劳资纠纷。(《当代中国的劳动力管理》,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香港:香港祖国出版社2009年版,第2页。)为此,党和政府在私营企业中推广设立劳资协商会议,这一举措对构建新民主主义劳资关系、贯彻“劳资两利”(《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7页。)政策、恢复发展国民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虽然学术界有关劳资关系问题的研究取得了较为丰富的成果,但专门针对劳资协商会议的研究并不多见。(主要研究成果有霍新宾:《建国初期劳资关系的国家整合——以上海劳资协商会议为中心》,《中国经济史研究》2010年第3期;陈宝瑞等:《建国初期的劳资协商会议制度》,《百年潮》2010年第10期;郑浈:《建国初期(1949—1956)劳资协商会议的历史经验及其当代启示》,福建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等等。)研究新中国成立初期劳资协商会议制度构建的曲折历程,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缘由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面临着许多严峻的考验,“经济上,新中国继承的是一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生产萎缩,生态破坏,交通梗阻,民生困苦,失业众多”。(《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年版,第360页。)为了改变国家这种积贫积弱的状况,恢复发展国民经济,党和政府清醒地意识到需要调动工人与资本家两方面的积极性。1950年3月,中央劳动部在第一次全国劳动局长会议上把劳资关系问题列为一项中心议题,明确了处理劳资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新民主主义的劳资关系是民主、平等、两利、契约的关系。(《当代中国的劳动力管理》,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香港:香港祖国出版社2009年版,第265页。)劳资协商会议作为稳定劳资关系、减少劳动争议、有利于生产发展的重要举措应运而生,其建立缘由主要有如下三点:

  一是设立劳资协商会议有利于构建新民主主义劳资关系。新民主主义劳资关系具有独特内涵,它是指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与斗争依然存在,但因为革命的胜利使斗争的性质和方式发生了根本改变。因此,人民政府按照“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基本原则,以协商、调解、仲裁为主要方法来处理劳资纠纷。劳资协商会议以生产为中心,资方提计划,劳方提意见,双方代表人数一样,都有表决权,因此能够平等协商,也能灵活地发现与解决问题。通过劳资协商会议,不仅能够很好地体现出资方的意见,同时也能反映和代表大多数工人的意见,这就能够促进劳资双方进行合作,调和了劳资关系,有效避免了劳资矛盾的激化。由此可见,劳资协商会议有利于构建具有民主、平等、两利、契约内涵的新型劳资关系。

  二是设立劳资协商会议有利于贯彻“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基本原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向世人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人民日报》1949年9月30日。)这体现了中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同时照顾了从事有益国计民生的私营工商业者的利益。劳资协商会议作为劳资双方在自愿、两利的原则下组成的协商机构,可以说是平衡工人与资本家两方利益、调动两方面积极性的具体体现形式。它为劳资双方就有关企业生产经营及相关事务进行平等地对话和协商,以实现相互理解与合作提供了一个平台。

   三是设立劳资协商会议有利于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在经济战线上取得初步胜利,为全面部署党在恢复国民经济阶段的各项工作,1950年6月,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在京召开,毛泽东向全会做题为《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报告,报告指出:“要获得财政经济情况的根本好转,需要三个条件,即:(一)土地改革的完成;(二)现有工商业的合理调整;(三)国家机构所需经费的大量节减”。对于合理调整现有工商业,报告指出:“合理地调整现有工商业,切实而妥善地改善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253、254页;《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年版,第373页。)调整劳资关系是调整私营工商业的一个基本环节,正常的劳资关系是搞好生产经营的重要条件和基本前提,而紧张矛盾的劳资关系可能会造成经济与社会的不稳定。在私营企业中设立劳资协商会议,通过调整劳资关系缓和劳资矛盾,有助于私营企业的发展。随着工商业的恢复和发展,不但可以使民生得到改善,还可以给政府带来更多的税收,有利于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

  二、“五反”运动前劳资协商会议的发起与推广

  劳资协商会议在1950—1951年间得到广泛的推广,在各地区、各行业处理劳资关系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以郑州市为例,到1951年“全市已成立12个行业协商会,57个联合协商会,69个行店协商会,连同以前成立的28个,总计现有劳资协商会166个。这使劳资关系逐渐趋向正常,并给生产竞赛打下了有利基础”。(《郑州劳动志(1906—1987)》,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325页。)

  (一)统一财经后的劳资关系

  随着人民解放军胜利进军,全国性的军事行动基本结束,国家财政经济的统一已势在必行,并有可能实行。1950年3月,政务院发出《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决定统一全国财政收入、物资调度和现金管理。(《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年版,第372—373页。)中共郑州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执行了中共中央、河南省委关于稳定物价和统一财经工作方面的决策,取得了显著成效,大大减轻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负担。但物价稳定后,过去因货币贬值而产生的社会虚假购买力消失,使工商业者的经营遇到了暂时困难,一些工厂、商店难以维持经营,陷于停工或半停工状态,导致部分工人、店员失业或半失业,劳资纠纷逐渐增加,一些私营工商企业劳资关系呈现紧张局面。

  第一,劳资双方思想有了波动。郑州市不少资本家对劳资关系采取避而不谈的态度,表面上也说“两利”“实行民主管理”等,但内心却存有怀疑,如有人说:“我们对劳资关系是六个字‘迁就、敷衍、塞责’”。(《关于郑州市工商界第一次代表会议总结报告(1951)》,郑州市档案馆:001-0065-009。)工人、店员则普遍情绪低落,有的对合同失去了信心,认为订合同不顶事,订不订都一样;有的对工会工作不理解,认为订合同不是自己的事而是总工会的事。

  第二,劳资纠纷增多。据统计,郑州市劳动局1950年全年受理劳资纠纷共421件,包括解雇、复工、辞退、工人福利、拖欠工资、师徒争议等等,其中比较集中的是解雇和拖欠工资问题。例如,在1950年3—5月间共发生解雇和拖欠工资纠纷171件,占全年纠纷的40.6%。(郑州市劳动局:《一九五零年工作总结(1950)》,郑州市档案馆:123-0001-001。)

  第三,许多私营企业陷入经营困境。全国统一财经后,由于大量的投机经营受到限制和淡季的到来,长期在通货膨胀、商业投机环境下生存的私营工商业,因不适应新的变化而发生困难,私营企业停歇业现象急剧增加。例如,自1950年2月中旬起,郑州市呈请歇业户逐渐增加,半年后呈请歇业的户数共1055户,远远多于开业的202户。伴随着私营企业停歇业的增加,郑州市一般工业产品的产销量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以郑州市私营针织业1950年1—4月的产量为例,1月产量为17952打,4月产量为7658打,仅是1月产量的43%。再如针织业的销量,1月销量为17887打,4月销量降为5652打,是1月销量的32%。(郑州市工业局:《一九五〇年上半年工作初步总结(1950)》,郑州市档案馆:053-0001-003。)

  第四,相当多私营工商业从业人员失业半失业。由于许多工厂、商店歇业半歇业,造成相当多工人、店员失业半失业。根据郑州市工商局的统计,郑州市1949年12月的工业、手工业和商业从业人数总数为19023人,至1950年6月下降为15304人。(《郑州市工商局一九五零年年终总结报告(1951)》,郑州市档案馆:096-0003-011。)

  (二)设立劳资协商会议

  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劳资协商会议,是由天津、武汉等地区的一些企业的劳资双方共同创造的。在这些企业里,当劳资双方签订集体合同之后,感到有些问题经常需要通过一定的形式,由双方商量解决。因此他们自发地成立了劳资协商委员会或劳资座谈会,双方在一起研究解决问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中央劳动部根据这些企业的经验起草了《关于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劳资协商会议的指示》,提交第一次全国劳动局长会议(包括劳资双方的代表参加)讨论修改后,上报政务院。(《当代中国的劳动力管理》,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香港:香港祖国出版社2009年版,第266页。)1950年4月29日,政务院发布的《劳动部关于在私营企业中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指示》中指出:“在私营工商企业中,为了便于劳资双方进行有关改进生产、业务与职工待遇各项具体问题的协商起见,在劳资双方同意之下,得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汇编(1949—1952)》,北京: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第211页。此后,建立劳资协商会议的情况有了迅速发展。“据各地区一九五○年四至十二月的不完全统计,共建立劳资协商会议2787个,其中产业的或行业的923个,厂店的1864个。一九五一年无论是行业的还是厂店的劳资协商会议,都有了更大的发展”。参见《当代中国的劳动力管理》,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香港:香港祖国出版社2009年版,第266—267页。)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的指示精神,5月10日,河南省政府也发布了《关于如何执行中央劳动部在私营厂店中建立劳资协商委员会指示的指示》,要求在全省私营工商企业中普遍设立劳资协商委员会。(《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河南卷)》,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2年版,第73—74页。)根据中央和河南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及郑州市的具体情况,郑州市政府于11月5日发布了《郑州市关于私营企业中建立劳资协商会议试行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在私营企业中推动设立劳资协商会议。

  《试行办法》是“为了在私营企业中,便于劳资双方进行有关改进生产和经营办法及职工福利待遇等具体问题的协商起见”而制定的,规定:“劳资协商会议,是在劳资双方自愿的、两利的原则下组成的协商机构,不负企业经营与行政管理的责任”。《试行办法》详细列举了劳资协商会议适用的组织情况,劳资双方代表的产生及职责。《试行办法》规定:劳资协商会议在劳资双方同意下,得协商下列各问题:“1.有关订立集体合同,及如何履行集体合同中各项规定之事项。2.有关生产计划之研讨与生产任务之完成,及提高生产量、质量,节约材料、工具等事项。3.有关改进生产组织;如劳动力配备,及机器工具的调整,原料配备等事项。4.有关改良技术,改善操作法,提高生产效率与工人技术水平等事项。5.有关业务之管理和改进,及工厂规则之修改和订立等事项。6.有关生产营业各种制度的建立,如超额奖励、计累进工资、成品检查、废品展览、机器使用与检修及批评、表扬、惩罚等制度。7.有关职工之雇用与解雇,职级升降等事项。8.有关工资、工时、生活、待遇、及其他职工福利设施等事项。9.有关工商企业安全、卫生及职工疾病、伤亡、女工生育待遇等事项。10.有关劳资之一切争议等事项”。《试行办法》规定了劳资协商会议程序,并规定:“凡已取得协议之事项,由劳资双方代表,分别在有关人员和职工中传达,或共同召集会议传达,并负责执行”。(《伟大的创举——郑州市对资改造资料选编》,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7—80页。)

  (三)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效果

  郑州市在开始推行设立劳资协商会议时,劳方认为协商是徒劳无用的,资方怕丧失经营权、管理权,双方都不愿意建立。郑州市劳动局依据《劳动部关于在私营企业中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指示》与《试行办法》,总结过去协商的经验,与有关部门组成劳资关系推动委员会,大力开展在私营企业中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工作。通过郑州市劳动局的解释说明和工商业旺季的到来,劳资双方逐渐接受设立协商会议。截至1950年底,全市共设立劳资协商会议144个,其中包括行业协商会议27个,厂、店协商会议70个,联合协商会议47个。(郑州市劳动局:《一九五零年工作总结(1950)》,郑州市档案馆:123-0001-001。)郑州市通过推动劳资双方签订集体合同、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等措施,在转变劳资双方态度、减少全市劳资纠纷、促进私营工商业发展生产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1.建立起新民主主义劳资关系

  据统计,1950年郑州市劳动局共调处劳动争议421件,推动设立劳资协商会议144个;批准私营企业集体协议13个,集体合同3个;共登记失业工人4891名,安置1423名。(郑州市劳动局:《一九五零年工作总结(1950)》,郑州市档案馆:123-0001-001。)1951年,郑州市则以检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为重点,逐步建立起劳动保障的相关制度,劳资关系步入正常发展的轨道,逐渐建立起新型劳资关系。新型劳资关系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劳资双方态度转变。不少私营企业的职工在工会的启发教育下,根据“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原则,“首先在机铁、面粉、卷烟等业建立了劳资协商会议,签订集体合同”。如鉴于私营工商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困难,职工主动向资方提出“降低工资”,“甚至一、二个月不要任何报酬,降低伙食,勒紧腰带坚持生产。工人们的生产热情感动了几乎要垮台的西华兴厚铁工厂资方,增加了他的经营信心,又筹措了1000元的资金到汉口去购买原料,继续生产”。(《历史的涛声——郑州市的城市接管与社会改造》,中共郑州市委党史研究室1996年编印,第467—468页。此注中投资1000元是新币,文中其他涉及币值均为旧币,特此说明。)另一方面,劳资纠纷减少,即使产生矛盾也可以通过调解与协商的方式解决。据统计,全市劳动争议的数量在1950年10—12月间只有61件,比3月份1个月的劳动争议数量还少19%。纠纷案件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的达60%,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的达24%。不少厂店的协商内容是关于如何提高生产、改进工具,如恒丰厂的机器时常发生事故,职工们通过在原机器上装吹气管,不仅减少了事故,还提高了产量,大大促进了私营工商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好转。(郑州市劳动局:《一九五零年工作总结(1950)》,郑州市档案馆:123-0001-001。)

  2.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商业走出困境得到发展

  随着新型劳资关系的逐渐建立,再加上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的胜利开展,郑州市的财经状况获得了根本好转,出现了“淡季不淡,旺季更旺”的繁荣局面。具体表现在:第一,工商业户数增加。根据郑州市财政局的统计,1951年全年开业的有1103户,共增加资金1765633万元,歇业的有857户,共减缩资金1682691万元,增减相抵,实际增加246户,实增资金82941万元。(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一九五一年元月至一九五二年十月的财经工作报告(1952)》,郑州市档案馆:001-0111-015。)第二,工商业交易额增加。据郑州市税务局统计,1950年全市工商业纳税户5532户,以其营业总额为100,1951年春季淡月营业额为102.1,夏季为103.35,秋季为126.8。(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一九五一年元月至一九五二年十月的财经工作报告(1952)》,郑州市档案馆:001-0111-015。)第三,主要商品成交量增加。如1950年5月中旬,私营企业生产的小麦的成交量有119304斤,到6月上旬上涨到178699斤;私营企业生产的面粉5月中旬的成交量是18813斤,到6月上旬上涨到63310斤;私营企业生产的羊毛5月中旬的成交量为18449斤,到6月上旬上涨到27228斤。(郑州市工业局:《一九五〇年上半年工作初步总结(1950)》,郑州市档案馆:053-0001-003。)第四,工业品的产销量增加。根据郑州市财政局的统计,粮油、棉布、毛巾、袜子、机铁、火柴的生产量以1951年上半年为100,则下半年粮油是114、棉布是178、毛巾是121、袜子是143、机铁是1107、火柴是133。(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一九五一年元月至一九五二年十月的财经工作报告(1952)》,郑州市档案馆:001-0111-015。)

  面对新中国成立初期较为复杂的劳资关系情况,郑州市委、市政府根据“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原则,通过广泛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等措施,一方面,保障了私营企业职工的权益。如提升私营企业职工的政治权利,保证职工的就业机会;通过制定劳动标准体系,保障职工在工时、工资方面的合法权益;通过建立劳动保护制度,为广大职工提供了私营工商企业力所能及的劳动保障。在此基础上,又通过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促使私营工商企业改进经营管理方法,进一步发挥了职工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另一方面,保障资方的正当权益。郑州市注重吸收工商界代表人士参加各级各界代表会议、政协组织等,保障资方的政治权益;出台各项措施,保护资方的财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人事雇佣权,发挥了资方在建设新中国进程中的积极作用。必须指出,虽然这个阶段通过实施劳资协商会议等措施使得郑州市工商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有了进一步的好转,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手工业生产困难、工业品生产不足、有些私商暴利思想开始抬头等,有的甚至出现偷工减料、造假、掺杂等不法行为,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解决。

  三、“五反”运动后的劳资协商会议

  1952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关于首先在大中城市开展“五反”斗争的指示》发布,(《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3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53页。)“五反”运动正式拉开了序幕。“五反”运动于同年10月结束,有力地打击了不法资本家的“五毒”行为,在工商业者中普遍进行了一次守法经营教育,推动了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工人监督制度和进行民主改革。“五反”运动在揭露资本家不法行为的斗争发动起来后,不可避免地给社会经济生活带来冲击。(《中国共产党历史》第2卷上册,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版,第165页;《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年版,第411页。)“在有些城市的‘五反’运动中,对外商厂店发现了若干偏差现象,如:汉口瑞商德昌肠衣厂的工人,夺过了外籍经理的行政领导权,成立了与厂方平行的‘民主管理委员会’”;(《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劳动工资和职工福利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86页。)郑州市甚至发生了不法资本家谋杀工人张满场的事件。(《历史的涛声——郑州市的城市接管与社会改造》,中共郑州市委党史研究室1996年编印,第519—522页。)各地发生的这类事件使劳资关系再度紧张。1952年全年,全国大中城市私营工商业歇业数超出开业数11791户。三四月间,出现新中国成立后又一次失业高峰,不少地区的生产和税收都大幅度下降,劳资关系和公私关系趋于紧张。私营工商业因运动期间生产停顿、市场呆滞造成营业亏损,加工订货和银行信贷减少,还有退补违法所得,资本家普遍惶惶不安,对之后如何经营感到无所适从。针对“五反”以后私营工商业有许多厂店关门歇业或生产下降、营业困难等情况,政府及时进行了第二次工商业调整,使私营工商业在《共同纲领》轨道上继续有所发展。(《中国共产党历史》第2卷上册,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版,第165页;《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年版,第411页。)为了恢复正常的劳资关系、稳定社会秩序、发展国民经济,郑州市重新召开了劳资协商会议。

  (一)“五反”运动后郑州市的私营工商业经营情况和劳资关系

  “五反”运动后,与全国大多数城市的私营工商业经营状况大体相同,郑州市私营工商业经营情况和劳资关系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私营工商业经营陷于停顿状态,主要表现为商品交易额大减。以花纱布为例,1951年12月,私营交易额为1257757万元。1952年3月,私营交易额为364010万元。(《历史的涛声——郑州市的城市接管与社会改造》,中共郑州市委党史研究室1996年编印,第192—193页。)第二,失业现象突出。据1952年3月初统计,郑州市“手工业、建筑业、私营卷烟业、机铁业、店员业、豫曲界共计失业工人5914人,半失业645人;街道贫苦市民、小手工业、小商贩等无固定职业生活困难的共4811人”。(《历史的涛声——郑州市的城市接管与社会改造》,中共郑州市委党史研究室1996年编印,第194页。)第三,一些资本家存在消极观望心理,个别甚至进行报复。一些资本家因对“五反”运动的政策持怀疑态度,对于生产经营采取了消极观望的做法,一些资本家则有逃跑、造谣、破坏行为,不少私营工商企业还发生了停工解雇、停薪降薪、降低伙食等现象。如1952年“3月底前46个行业和其他三个单位有劳资关系的896户,即拖欠工资者252户,降低伙食者71户,擅自停业者10户,擅自停工者20户”。(《历史的涛声——郑州市的城市接管与社会改造》,中共郑州市委党史研究室1996年编印,第192页。)第四,工人、店员普遍对工资问题感到不满。例如,棉织业、皮件、肥皂三业的工人就反映了工资福利问题,(《中共郑州市委员会关于私营商业中存在的一些劳资关系的问题(1952)》,郑州市档案馆:001-0106-008。)其中有的已经影响了生产合同的订立,阻碍了生产的发展。因此,针对出现的私营工商业萎缩、市场萧条的情况,消除资本家的疑虑,调整公私关系、缓和劳资矛盾,是人民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五反”运动后郑州市的劳资协商会议

  为了促进劳资关系的健康发展,调和劳资矛盾,中共中央及时调整政策,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做好工作,1952年4月6日,《中共中央关于各城市在“五反”运动后处理劳资关系问题的指示》指出:“为了在‘五反’后新的条件下建立今后相对安定的正确的劳资关系,以利生产和经营的发展,除开工人监督生产问题应即加以研究和试验外,关于工人的生活以及其他的关系问题,应用劳资合同的形式加以规定”。(《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劳动工资和职工福利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85—86页。)5月10日,周恩来在《关于“五反”中处理外商厂店劳资关系等问题的指示》中指出,要落实上述指示精神,“以通过劳资协商会议订立合同为主”作为“解决外商企业中的劳资关系的办法”。(《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劳动工资和职工福利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87页。)6月23日,河南省政府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恢复经济交流活跃市场发展生产的指示》,要求“各厂商要召开劳资协商会议,订出生产经营计划,订出监督生产劳动纪律合同”,以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河南卷)》,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2年版,第120页。)

  根据中共中央和河南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中共郑州市委、市政府结合郑州市实际情况,提出了“团结资方,主动搞好生产经营”的口号,普遍召开劳资协商会议。(《历史的涛声——郑州市的城市接管与社会改造》,中共郑州市委党史研究室1996年编印,第265页。)7月,为加强对私营工商业的领导,中共郑州市委“决定成立中共私营工业和私营商业党委会。刘丙舟同志任中共私营工业党委书记;王一涵同志任中共私营商业党委书记”,(《伟大的创举——郑州市对资改造资料选编》,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69页。)领导私营工商业召开劳资协商会议,理顺劳资关系,恢复发展生产。

  中共私营商业党委会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总结出开好劳资协商会议的三条关键经验:

  一是开好劳资见面会。“五反”运动后,资本家普遍有思想顾虑,因此,一般对经营业务采取消极观望的态度。当工人提出订立生产合同与生产计划时,有的说订合同还不是对劳方有利;有的推诿说柜上团结得很好,要订合同惹起纠纷来还没法解决;有的说不订生产计划一样能赚钱,过去没订计划生意还不是一样做。在工人、店员中也普遍存在着一些不正确的认识。如有的工人不愿再给资本家干,认为干私营没前途;有的工人误以为订集体合同就要增加工资工分;有的不明白为什么“五反”中斗争了资方,现又得团结资方。(《中共郑州市委关于印发私营工商业党委会在恢复经济工作中召开劳资协商会议经验的初步总结的报告(1952)》,郑州市档案馆:001-0110-018。)针对这些问题,中共私营商业党委会工作组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是开好劳资见面会,这是打下协商基础的关键。

  二是反复说明政策、明确协商目的。通过摸排了解情况,找出了主要问题是资本家在订立集体合同时有不少顾虑,工人也对订立合同有错误认识。根据以上情况,中共私营商业党委会工作组分别召开了工人、店员与资方负责人动员大会。工作组干部首先对工人、店员进行教育,使他们从思想上认识到团结资方是为了搞好生产,不是向资方低头;作为资本家要接受工人阶级与国营经济的领导,而工人尊重资方“三权”(行政权、财务权、人事权)是为了发挥资方经营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工作组反复向资方说明政策,说明订立合同是为了把生产搞好,订出生产计划心中有数,就不会吃过去盲目做生意的亏。资本家只有努力把生产搞好,对国家对人民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将来才会有前途。(《中共郑州市委关于印发私营工商业党委会在恢复经济工作中召开劳资协商会议经验的初步总结的报告(1952)》,郑州市档案馆:001-0110-018。)待工人和资本家端正态度后才召开劳资见面会。

  三是充分发扬民主、反复进行酝酿讨论。经过召开劳资见面会交代政策、明确协商目的后,就由劳资双方分别选出同等数量的行业协商代表,分头酝酿协商草案。具体方法是:劳资双方先在小组酝酿、讨论,提出初步意见;各自召开代表和小组长会议,把各组意见综合在一起加以整理;把综合的意见再拿到小组里讨论;劳资双方把提出的草案送给对方,先进行一次“背靠背”讨论,提出不同意见送交对方再次讨论,补充或纠正后,再就补充与修正的草案进行一次“背靠背”讨论。如果第一次意见分歧不大,就可以正式召开协商会议。鸿盛久布店、永昌商行、义丰药行都是经过了长时间的酝酿讨论,比较顺利地达成了协议。另外,协商内容必须明确,中心条文必须简单易行。例如,民丰布店协议规定“到产地购货,降低成本,薄利推销”,“遵守营业时间,无事不离开营业岗位”,“账目公开,每月向全体职工公布一次”等。(《中共郑州市委关于印发私营工商业党委会在恢复经济工作中召开劳资协商会议经验的初步总结的报告(1952)》,郑州市档案馆:001-0110-018。)工人普遍反映条文简单好记好办。

  (三)“五反”运动后劳资协商会议的成效

  1.提高了达成劳资协议的效率

  由于在正式协商前双方交换了草案,并初步提出意见,因此在正式开会进行协商时,着重讨论意见有分歧的地方,这样就可以用很短的时间解决问题。例如,永昌商行只用了1个小时就达成了协议。而万国药房因事前工人、店员对资方草案没有充分进行讨论,结果在会上因外出采购员不接受资方的分配方案,协商进行了两个晚上都没有形成一致的意见。会后经过检查原因,接受了教训并重新进行酝酿讨论,很快就达成了正式协议。(《中共郑州市委关于印发私营工商业党委会在恢复经济工作中召开劳资协商会议经验的初步总结的报告(1952)》,郑州市档案馆:001-0110-018。)

  2.提高了劳资双方的觉悟

  签订协议后,需要劳资双方自觉遵守,对于不遵守协议的行为要勇于提出批评。例如,义丰药行资方何志成经过协商会议后,开始时对协议执行得较好,过了几天后老毛病又犯了,对牌价不注意,该擦掉的没擦掉,该写上的没写上。店员看到这种情形感到对经营没好处,时间长了会走老路。因此,在召开第二次全体大会时,除研究业务问题外,遂向资方提出批评,何志成承认了错误,两个管收账和帮助何志成写牌价的店员也主动检讨了自己对工作抓得不紧。会后,大家感到满意,资方错误也得以纠正。(《中共郑州市委关于印发私营工商业党委会在恢复经济工作中召开劳资协商会议经验的初步总结的报告(1952)》,郑州市档案馆:001-0110-018。)事实证明,整个劳资协商的过程就是工人与资方既团结又斗争的过程,也是工人内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觉悟的过程,通过协商大体解决了劳资关系不协调的问题。

  3.提高了工人、店员的劳动积极性

  据不完全统计,郑州市“私营商业中22个主要行业中,有17个行业订了文字劳资合同(共146户),占22个主要行业总户数的三分之一强,占3人以上户数的70%。有五个行业27户订了口头协议。私营工业68户中,有38户订了文字的生产合同”。工人、店员不尊重资方“三权”的现象逐渐减少。通过劳资协商会议,“私营工厂、个业在‘五反’运动后,职工、店员能主动团结资方,通过劳资协商,订立生产、经营合同、协议书609件,迅速恢复了正常的生产和经营。新毅纱厂工人不仅提高了生产,而且减少了浪费,每根纱锭由每20小时生产0.78磅提高到0.89磅,回花由过去20小时6磅降低到1.5磅”。“截至1952年底,全市共实现发明创造、改良工具、改进技术580件,合理化建议857件,推广先进工作法10余种”。(《历史的涛声——郑州市的城市接管与社会改造》,中共郑州市委党史研究室1996年编印,第266、472页。)中共河南省委在批转省财委《关于调整商业工作的报告》中指出:“郑市对劳资问题解决较好”(《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河南卷)》,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2年版,第154页。),可见郑州市对于调整劳资关系所做的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恢复与发展国民经济是当时最为迫切的任务。为此,需要调动劳资双方的积极性,劳资协商会议是党和政府调解劳资关系的重要措施,它以“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为基本原则,对解决劳资争议、调解劳资关系、恢复发展经济、稳定政权起到了积极作用。“五反”运动是一次深刻的社会改革,同时也是对私营工商业的一次非常必要的民主改革。它一方面打击了不法资本家的违法行为,扫除了其“五毒”行为,查明了私营工商业的情况,巩固了工人阶级和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为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五反”运动深入地发动了工人、店员,在私营工商业中开始建立工人、店员监督生产和参与管理的制度。“五反”运动后,劳资协商会议对劳资双方进行了政策教育,促使劳资关系正常化,消除了资本家在“五反”运动中的顾虑,扭转了劳资双方在运动中的对立现象,对缓和劳资关系、恢复经济生产、稳定社会秩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作者简介]尹学俐,法学博士,讲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450000。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20年第2期。

  [责任编辑:叶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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