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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救灾显中国人权新形象
发布时间: 2009-06-29    作者:    来源:人民日报 200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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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5月121428分,汶川发生特大地震,数万人罹难,数十万人受伤,举国震惊,举世关注。从地震发生的那一刻起,党和政府领导中国人民展开了一场气壮山河、撼天动地的伟大斗争。

  与巨大灾难的殊死搏斗,展现了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展现了中华民族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百折不挠、英勇奋斗的伟大精神;展现了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人权的历史性进步以及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进步的理解和肯定,闪烁着人性、人权、文明、进步的光辉。

   一、抗震救灾体现了人民的生命权至高无上

  人的生命高于一切,生命权是最基本的人权。尊重和保障人权,首要的是尊重和保障生命权。抗震救灾彰显了在共和国的土地上,人的生命权至高无上。

  心系13亿人民的党和政府,时刻关怀着每一个中国人的疾苦和生命安危。胡锦涛总书记在地震后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指示:尽快抢救伤员,保证灾区人民生命安全;连续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政治局会议,反复强调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尽一切努力抢救被困群众;迅速亲赴灾区第一线,直接指挥,抢救生命,慰问受灾群众。温家宝总理震后两小时就飞赴灾区,中央其他领导同志也迅速奔往灾区,指挥救灾。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紧急行动抢救生命,速度、力度和规模前所未有。第一时间,国务院第一次启动Ⅰ级救灾应急响应,地震、民政、军队、政法、卫生、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系统迅即行动;第一时间,四川、陕西、甘肃等灾区的各级党委、政府迅速部署救灾,组织群众自救自助;第一时间,其他省市区积极行动,一支支救援队伍、一批批救灾物资以最快速度运往灾区。如此迅速反应和紧急部署,不仅展示了党和政府强有力的执政能力,而且体现了对人民生命的尊重、人权的珍爱。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云集灾区抢救生命,规模之大、速度之快前所未有。14万官兵从四面八方昼夜兼程、多路突进,迅速抵达救灾一线,创造了我国军队紧急集结和航空运输的新纪录。近400支专业救援队奋战第一线,全力搜救被困群众。医疗救治队伍覆盖灾区每个村镇,9万多名医护人员紧急救治几十万伤员,向20个省区市转运1万多名重伤员。

  20多万志愿者奔赴一线抢救生命前所未有。在废墟上、公路旁、医院里,在任何与抢救生命有关的地方,到处都有志愿者忙碌的身影。在灾区和祖国各地,无数志愿者默默奉献,维持秩序、疏导心理、组织募捐、运送物资。这一我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志愿者行动,体现了中国公民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彰显了人道主义光辉。

  接纳境外救援队前往灾区抢救生命前所未有。允许台湾地区在海峡两岸没有直接通航的情况下,派出救援队专机直抵成都。同意日本、俄罗斯、韩国、新加坡派遣专业救援队奔赴灾区。俄罗斯、日本、意大利、德国等11个国家和地区的数百名医疗队员赶赴灾区,实施人道主义援助。

  为自然灾害中的遇难者设立全国哀悼日前所未有。为深切哀悼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国务院决定5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致哀。5191428分起,全国人民,上至党和国家领导人,下至黎民百姓,默哀三分钟。这在共和国历史和中华民族历史上都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崇敬。

  二、抗震救灾展示了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人民群众在抗震救灾中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地震后10多分钟,我国媒体就发布信息。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等中央主要媒体和各地方媒体全方位播发抗震救灾信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连续20多天每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准确、全面、透明地向国内外公开救灾信息。

  人民群众在抗震救灾中享有充分的表达权。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人民团体、社会组织采取多种措施,让人民群众充分表达抗震救灾的意愿和建议。各类媒体大篇幅、广角度、多层面反映人民在抗震救灾中的感想和意见。2亿多网民通过博客、论坛等方式,直接表达抗震救灾的所思所想,成为中国言论自由的生动展现。

  人民群众在抗震救灾中享有充分的监督权。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及时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国务院有关情况报告,邀请社会各方面人士共商抗震救灾大计。人民群众采取多种形式监督各级公务人员在抗震救灾中的所作所为,监督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中央有关部门顺应群众意愿,定期公布捐赠款物的监督检查情况。

  人民群众在抗震救灾中享有充分的参与权。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人民群众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地了解情况、表达意愿、监督公务人员和相关工作的进展状况,全力以赴地参与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表现出良好的法律意识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三、抗震救灾彰显了人民的经济权利得到有力保障   

  国家投入巨额款物,保障人民的基本经济权益。截至62512时,中央财政投入抗震救灾资金496.05亿元,地方财政投入50.67亿元,共计546.72亿元。危难时刻,党和政府源源不断向灾区运送帐篷、被褥、衣物、燃油、煤炭等物资,缓解了灾区群众的燃眉之急。

  经济权利得到保障的人民群众踊跃捐献。从政府官员到普通百姓,从城镇市民到农村居民,从退休老人到稚幼孩童,踊跃捐献,争相奉献。这是人道主义精神的崇高展现,也是人民群众享有广泛经济权利的生动体现。

  灾区全力开展生产自救,保障群众基本经济权利。灾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迅速调运种子、化肥等农用生产资料,组织部队官兵和党员干部协助农民抢收抢种;保障能源、原材料等生产物资供应,推出减免受灾企业税费的优惠政策;实施就业援助和培训制度,组织多批务工人员前往外省市就业……这有力维护了灾区经济社会稳定,保障了人民劳动权、获得报酬权等经济权利。

  灾后重建促进人民群众基本经济权利的实现。着眼灾区人民的长远生计和发展,中央明确要求“举全国之力”进行灾后重建。中央财政今年安排灾区恢复重建基金700亿元,明后两年将继续作出相应安排。有关地方财政也将相应建立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中央决定建立对口支援机制,组织东中部的19个省市对口支援四川省18个重灾县()和甘肃、陕西两省受灾地区。

  四、抗震救灾反映了人民的文化权利得到显著提高   

  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得到升华。胡锦涛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亲临灾区第一线,慰问灾民,指挥抗震救灾。党和政府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抢救生命,救治伤员;想方设法,安置群众;组织自救,恢复生产;抢修校舍,恢复教学;科学规划,重建家园。抗震救灾的全部工作前所未有地诠释着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发扬光大。灾难发生,多少人失去亲人,流着眼泪投入救灾;多少人担起遇难同事的工作,日夜操劳奔波;又有多少人冒着余震,清理废墟重建家园。化悲痛为力量,顽强生活,创造未来,是中华民族对逝者最好的纪念。

  思想文化活动有效开展。中央和地方的各种媒体,及时传播党、政府和整个社会对灾区的关怀,浸润和温暖着受灾群众的心灵。心理专家循循善诱,疏导群众情绪,医治精神创伤。文艺工作者用歌声、真情,慰问灾民,传递爱心。抗震救灾的一册册图书,一个个展览,一场场英模报告,反映了撼天动地、气壮山河的这场伟大斗争,展现了中国人民的英雄本色。

  五、抗震救灾展现人民享有广泛的社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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