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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中财委《关于仓库清理调配工作的总结报告》
发布时间: 2009-05-31    作者:    来源: 200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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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 文]中共中央转发中财委《关于仓库清理调配工作的总结报告》。
[目 文]转发给各中央局、分局和财委的该《报告》说,1950年清仓所得物资总值约为116亿斤米,除去企业保留的20亿斤不计外,可抵财政收入者96亿斤。今后仓库清理调配工作主要是:一、财政部成立中央物资管理局,取消现有仓库清理调配总会及分会。中财委物资分配计划处不能同时负担物资分配计划及仓库管理调配两种性质不同的任务;二、过去一切物资调配都要经过中央批准,不切实际,今后中央只掌握少数重要物资,统一调配,其余由地方掌握,按季汇总报告中央备案;三、中央各部对大行政区有关企业仓库物资的调配,除铁道部、交通部、邮电部等部门不能分割的物资由各部垂直调配外,其他部门只宜掌握其直属企业的仓库,其余均归大行政区物资管理机构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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