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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批转西北局关于加强镇反宣传工作的指示
发布时间: 2009-05-31    作者:    来源: 200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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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 文]毛泽东批转西北局关于加强镇反宣传工作的指示。
[目 文]毛泽东给各中央局转分局、省委、区党委、大中城市市委的转发批语指出:西北局这个指示强有力地指出在镇反工作中展开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并规定了五条办法,一切地方都应当这样做。凡属现在仍然小手小脚,不敢大张旗鼓作宣传,不敢吸引广大党外人士共同参加镇反工作,以致引起许多人对我们不满的地方,尤其要即刻改变作风,并且愈快愈好。
此前,4月14日,西北局对所属省市区党委做出关于加强镇压反革命的宣传工作指示,提出了五条办法:一、各级党委均应组织所有干部学习有关镇压反革命的4个文件,各地负责干部必须结合本地区镇反情况、干部思想动态召开干部大会,作专门报告。二、宣传内容要掌握要点,对特务、匪首、惯匪、恶霸、一贯道的反革命活动历史罪与现行罪大加揭露,宣传人民政府支持群众要求、保护群众利益、坚决镇压反革命的精神,宣传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正确政策。三、宣传方法要多种多样。最有效的,第一是控诉会,第二是展览会,第三是报纸、广播、文艺活动的全面配合。四、宣传队伍要不断扩大,全党动员进行宣传,经过政府委员会议、协商委员会议、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使广大党外人士了解,并组织他们向群众宣传。在3万人以上城市应以公安部门为主,吸收党的宣传、统战部门及报纸、广播电台负责干部,组成镇反宣传委员会,作为推进宣传工作的指挥机关。五、县委以上各级党委应在接到这一指示的一星期内,专门讨论,制订出具体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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