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国史网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重要新闻 | 影像记录 |  教育指南
中国概况 | 人物长廊 | 大事年表
国史珍闻 | 图说国史 | 60年图片
专题研究 | 理论指导 | 政治史 | 经济史 | 征文启事 | 学 者
学术争鸣 | 学科建设 | 文化史 | 国防史 | 地方史志 | 学 会
论点荟萃 | 人物研究 | 社会史 | 外交史 | 海外观察 | 境 外
特别推荐 | 文 献 | 统计资料
口述史料 | 图 书 | 政府白皮书
档案指南 | 期 刊 |  领导人著作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大事年表 >> 国史编年 >> 1951 >> 1月 >> 22日
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税务局密切与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
发布时间: 2009-05-27    作者:    来源: 2009-05-27
  字体:(     ) 关闭窗口
[纲 文]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税务局密切与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
[目 文]通知指出,各种税法上规定,对纳税义务人走私偷漏拖欠抗税,以及税务工作人员的贪污失职等违法案件,其情节重大者均须送交当地人民法院依法处理。为了使税务机关与司法机关密切协作,互相配合,税务机关应主动经常与法院联系,加强磋商,交换意见,争取做到紧密联系,密切配合。
    相关链接 - 当代中国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 两弹一星历史研究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政协网 - 中国网  - 中国军网 - 中央文献研究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当代中国研究所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06035331号
    地址:北京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旌勇里8号
    邮编:100009 电话:66572307 Email: gsw@icc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