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国史网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重要新闻 | 影像记录 |  教育指南
中国概况 | 人物长廊 | 大事年表
国史珍闻 | 图说国史 | 60年图片
专题研究 | 理论指导 | 政治史 | 经济史 | 征文启事 | 学 者
学术争鸣 | 学科建设 | 文化史 | 国防史 | 地方史志 | 学 会
论点荟萃 | 人物研究 | 社会史 | 外交史 | 海外观察 | 境 外
特别推荐 | 文 献 | 统计资料
口述史料 | 图 书 | 政府白皮书
档案指南 | 期 刊 |  领导人著作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大事年表 >> 国史编年 >> 1951 >> 1月 >> 20日
内务部发出《关于检查救灾工作的指示》
发布时间: 2009-05-27    作者:    来源: 2009-05-27
  字体:(     ) 关闭窗口
[纲 文]内务部发出《关于检查救灾工作的指示》。
[目 文]《指示》共七条,指出,1950年全国一般是丰收,但沿淮河地区及河北东北部有重灾,其他一些省有偏重灾。重灾区生产自救有成绩,已使灾势减轻,但如抓得不紧,仍可能发生大问题;偏重灾区如忽视,也可能转为重灾。在冬荒未过、春荒又要到来的时候,各级人民政府应注意这方面工作的检查,特别是省人民政府、行署、专署应迅速进行这一检查。有灾地区的各级人民政府要确实掌握灾情及灾情可能发生的变化,各省要有重点的检查,灾情严重的县要普遍的查。高级干部深入灾区,不仅能发现问题,提出办法,而且对区乡与群众是一个很大的鼓舞。灾区的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革命工作人员家属与革命残废军人、复员军人,应受到很好的照顾。救灾工作是关系许多人生死的问题,“不要饿死一个人”是救灾应有的负责态度,要把它生根到群众的行动中去。
    相关链接 - 当代中国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 两弹一星历史研究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政协网 - 中国网  - 中国军网 - 中央文献研究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当代中国研究所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06035331号
    地址:北京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旌勇里8号
    邮编:100009 电话:66572307 Email: gsw@icc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