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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通令各地政府加强保护铁道通讯设备,严缉破坏沿路电线匪犯
发布时间: 2009-06-02 作者: 来源: 2009-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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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 文] 政务院通令各地政府加强保护铁道通讯设备,严缉破坏沿路电线匪犯。
[目 文] 新华社电:政务院通令北京、天津、山东、平原、河南、山西、河北、江西、湖南、浙江、湖北、陕西、察哈尔、绥远、淮北、苏南等省(区)、市政府,要求:一、各地政府应与该地铁路局的公安、电务两部门密切联系,洽定防护的组织和办法。二、各地政府对铁路沿线城镇居民,应进行普遍的护线缉匪宣传教育和组织工作。三、各地政府对一般铜器作坊工厂的铜料来源,应予严加调查;取缔市场上收售旧碎铜铁线的行商小贩,以断绝铜铁线的销路。四、对于已逮捕之现行犯,应严予审讯法办,不得按一般窃盗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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