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 文] 毛泽东批转刘亚楼等关于各地机场修复问题的报告。 [目 文] 刘亚楼等在1949年11月28日就修复机场的经费向中央军委提出办法:一、全国各军区及各级政府目前主要是派定专人保护和管理各地现有机场及其现有设备,做到不再被破坏或偷窃,同时进行各地方本身所能负担之经费和人力(可动员一部分部队参加)范围内的修理工作。各地机场大的修复工作,除华东外,可以暂缓一步,待空军司令部有力量来整个筹划这件事情时,提出计划经军委批准后再来进行。二、华东范围内需要准备执行战斗任务,则要首先修复与行将执行的战斗任务有关联的机场,修建程度限于为执行战斗任务所需要的范围,以免经费开支过大。华东军区司令部航空处已经制就这种修复计划,并已向三野前委请示。在目前空军司令部无力量来审核这种预算的情况下,提议由空军司令部审核某地机场是否立即开始修理,而修理经费则由三野前委指定后勤机关审核,报告军委批准。 本日,毛泽东批示:同意此种办法。请华东军区及各军区即照此办理,请中财委即照此支付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经费而拒绝支付一切可以减省的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