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 文]中国民主同盟一届四中全会扩大会议在北京举行。【关于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诸书说法不一。一作“12月5日”(沈谱、沈人骅:《沈钧儒年谱》,中国文史出版社1992年版,第343页);一作“12月7日”(罗广武:《民主党派大事年表》,华文出版社1998年版,第7页);第三种说法作“11月15日”(张小曼等:《中国民主同盟》,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24页)。查民盟一届四中全会召开前曾于11月20日—12月4日召开过“筹备委员会会议”,故“11月15日”开会之说有误。另查沈钧儒向民盟一届四中全会作关于出席中国人民政协报告时间为12月6日,故“12月7日”开会之说同样有误。本文从“12月5日”之说。】 [目 文]出席会议的有民盟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及地方民盟组织的负责人92人。会议讨论通过的《政治报告》指出:过去本盟的总的立场和方针是在于和中共一起彻底推翻蒋介石的反动统治,成立新的人民民主政府。而在人民民主专政的时代,本盟乃是参与政权的一分子,因此,本盟的方针应该是在中共领导之下,实现共同纲领,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以从事于新民主主义的建设而为人民服务。会议通过修改后的《中国民主同盟章程》,对民盟的性质、任务、纲领、路线、方针作了新的规定:中国民主同盟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一个以知识分子,特别是小资产阶级为中心的政治联盟。本盟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作为自己的纲领,本盟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之密切配合工作,以期在革命建国的伟大事业中尽其最大的努力。 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接受共同纲领及停止民盟纲领的决议》、《中国民主同盟四中全会扩大会议宣言》等重要文献,并增选了47位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