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 文]周恩来就“中国”和“中央”两航空公司在香港资财问题发表声明。 [目 文]“中国”、“中央”两航空公司起义后,国民党残余政权下令将两公司在港财产按“特殊情况移交”美国航空公司,并请求美接管所有中国航空公司的飞机和设备。香港总督发表声明,称英国在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前,拒绝留港的两航公司飞机飞往大陆。随后,国民党当局又通过美国人陈纳德【陈纳德,美国陆军少将,抗日战争时期任“美国志愿航空队”(飞虎队)司令,来华参加抗战。】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临时禁制令”,冻结两航在港的飞机和资产。 周恩来就此发表声明,严正指出:中国航空公司和中央航空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所有,受中央人民政府民航局直接管辖。两航空公司留在香港的资财,只有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和中国中央人民政府所委托的人员,才有权处置,决不容许任何人以任何手段侵犯、移动或损坏。中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此项神圣的产权,应受到香港政府的尊重。如两航空公司留港资财,有被非法侵犯、移动或损坏情事,则香港政府必须负完全责任,并将引起相应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