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 文]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署分别成立。 [目 文]上午10时,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成立大会。院长由沈钧儒主持会议,副院长吴溉之【吴溉之(1896—1968),湖南平江人,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军法处处长。】、张志让等13人出席会议。沈钧儒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任务为负责领导、监督全国各省的司法工作,并成为最高审判机关。另一任务是废除国民党压制人民的司法制度,创立人民自己的司法制度。人民的法律是以人民的政治、经济等政策为根据的,司法机关不仅要接受人民的控告,更要积极地主动地与群众发生关系,普及法律教育。今后最高法院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普及法律知识。会议责成张志让等人起草最高人民法院组织条例。最高人民法院于11月1日正式办公。 是日,中央人民政府最高检察署成立。成立会议由检察长罗荣桓主持,副检察长李六如【李六如(1887—1973),原名李抱良,宝良,湖南平江人,曾任东北人民政府司法部部长、法院院长。】、蓝公武【蓝公武,时任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及11位委员出席。罗荣桓指出,检察署的工作是一个完全新的工作,首先应制定检察署的组织大纲,从速建立机构,开始工作,推定李六如等人起草草案。会议还讨论了建立机构、配备干部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