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国史网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重要新闻 | 影像记录 |  教育指南
中国概况 | 人物长廊 | 大事年表
国史珍闻 | 图说国史 | 60年图片
专题研究 | 理论指导 | 政治史 | 经济史 | 征文启事 | 学 者
学术争鸣 | 学科建设 | 文化史 | 国防史 | 地方史志 | 学 会
论点荟萃 | 人物研究 | 社会史 | 外交史 | 海外观察 | 境 外
特别推荐 | 文 献 | 统计资料
口述史料 | 图 书 | 政府白皮书
档案指南 | 期 刊 |  领导人著作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大事年表 >> 国史编年 >> 1949 >> 10月21日
10月21日—22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监察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华侨事务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相继成立
发布时间: 2009-06-01    作者:    来源: 2009-06-01
  字体:(     ) 关闭窗口
[纲 文]中央人民政府人民监察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华侨事务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相继成立。
[目 文]上述四个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和职权范围如下:人民监察委员会:监察全国各级国家机关和各类公务人员是否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或损害人民及国家之利益,并检举纠正其中之违法失职的机关和人员;指导全国各级监察机关的监察工作,颁发决议和命令,并检查其执行;接受及处理人民和人民团体对各级国家机关和各种公务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控告。监察委员会下设办公厅,并设第一监察厅监察财政、银行、海关、合作、贸易、农业、林垦、水利等部门。第二监察厅监察工业、铁道、邮电、交通、劳动等部门。第三监察厅监察内务、公安、司法、法制、民族事务、文化、教育、卫生、科学、出版、新闻等部门。
法制委员会:主管国家法制工作,审查、草拟和整理国家的法律、法规。下设办公厅。
华侨事务委员会:主管全国侨务工作。下设办公厅、研究室和秘书、文教宣传、联络三个直属处。
民族事务委员会:主管全国民族事务工作。下设藏务处、回务处、蒙务处、行政处、秘书处、参事室、办公室。次年,部机关处室改为厅局,设有办公厅、一司、二司、三司和参事室。
    相关链接 - 当代中国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 两弹一星历史研究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政协网 - 中国网  - 中国军网 - 中央文献研究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当代中国研究所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06035331号
    地址:北京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旌勇里8号
    邮编:100009 电话:66572307 Email: gsw@icc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