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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人民政府颁布《华北区货物税暂行条例》
发布时间: 2009-06-01    作者:    来源: 200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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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 文]华北人民政府颁布《华北区货物税暂行条例》。
[目 文]条例共16条,规定货物税由华北税务总局所属各级税务机关征收,征收的税目是:烟,纤维,皮毛,火柴,麦粉,水泥,糖,饮料,调味品,化妆品,玻璃,染料、颜料、化学漆、化学碱,迷信品,农林产品,矿产品,海产品等16类;税率为25%—100%。并对完税价格计算、完税单、申报、抗税惩罚等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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