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国史网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重要新闻 | 影像记录 |  教育指南
中国概况 | 人物长廊 | 大事年表
国史珍闻 | 图说国史 | 60年图片
专题研究 | 理论指导 | 政治史 | 经济史 | 征文启事 | 学 者
学术争鸣 | 学科建设 | 文化史 | 国防史 | 地方史志 | 学 会
论点荟萃 | 人物研究 | 社会史 | 外交史 | 海外观察 | 境 外
特别推荐 | 文 献 | 统计资料
口述史料 | 图 书 | 政府白皮书
档案指南 | 期 刊 |  领导人著作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大事年表 >> 国史编年 >> 1949 >> 11月17日
11月17日—30日燃料工业部在北京召开首届全国煤矿会议
发布时间: 2009-06-02    作者:    来源: 2009-06-02
  字体:(     ) 关闭窗口
[纲 文]燃料工业部在北京召开首届全国煤矿会议。
[目 文]出席会议的有东北、华北、山东煤矿管理局及抚顺、淮南、淄川等主要煤矿的管理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会议根据中国工业发展的不平衡与各矿区目前生产及恢复情况,从长期打算,适应各地区工业恢复与发展的需要,确定了1950年全国煤矿工作方针:全国建设重点的东北除恢复旧有井口外,要新开凿若干矿井,争取三年内达到伪满时代生产最高水平;华北、华东以恢复为主,并开采少数新井。根据全国铁路、钢铁、电力、及其他工业和民间用煤量的需要,确定1950年全国计划产煤3000余万吨。会议决定在全面恢复的总方针下,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一、改进技术,提高生产效率,提高质量;二、加强保安工作,在安全生产的原则下,完成生产任务;三、加强经济核算制度,开展节约运动,降低成本,要求1950年比1949年第4季度降低成本8%-15%;四、充分发挥现有的设备的效能,大力制造矿山机械;五、培养技术人员,燃料工业部设立矿山学院、各煤矿管理局设立矿山专科学校;六、改善职工待遇,克服平均主义,做到多劳多得,实行计划累进奖励工资制。
    相关链接 - 当代中国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 两弹一星历史研究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政协网 - 中国网  - 中国军网 - 中央文献研究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当代中国研究所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06035331号
    地址:北京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旌勇里8号
    邮编:100009 电话:66572307 Email: gsw@icc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