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 文]燃料工业部在北京召开首届全国煤矿会议。 [目 文]出席会议的有东北、华北、山东煤矿管理局及抚顺、淮南、淄川等主要煤矿的管理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会议根据中国工业发展的不平衡与各矿区目前生产及恢复情况,从长期打算,适应各地区工业恢复与发展的需要,确定了1950年全国煤矿工作方针:全国建设重点的东北除恢复旧有井口外,要新开凿若干矿井,争取三年内达到伪满时代生产最高水平;华北、华东以恢复为主,并开采少数新井。根据全国铁路、钢铁、电力、及其他工业和民间用煤量的需要,确定1950年全国计划产煤3000余万吨。会议决定在全面恢复的总方针下,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一、改进技术,提高生产效率,提高质量;二、加强保安工作,在安全生产的原则下,完成生产任务;三、加强经济核算制度,开展节约运动,降低成本,要求1950年比1949年第4季度降低成本8%-15%;四、充分发挥现有的设备的效能,大力制造矿山机械;五、培养技术人员,燃料工业部设立矿山学院、各煤矿管理局设立矿山专科学校;六、改善职工待遇,克服平均主义,做到多劳多得,实行计划累进奖励工资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