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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
刘少奇就处理劳资关系问题批复李立三
发布时间: 2009-06-02 作者: 来源: 2009-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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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 文]刘少奇就处理劳资关系问题批复李立三。
[目 文]李立三于11月17日致信刘少奇说:今天又接到天津来电催问处理劳资关系办法问题。可否请你设法催促一下,将你审查过的草案发下去才好。望复示,以便回答。刘少奇对此作出批复:可以要天津军管会公布他们通过的办法。该办法即《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劳资关系暂行处理办法(草案)》,共32条,根据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经济建设总方针,针对天津解放后大部分资本家对中国共产党的政策存有误解和疑虑、工人对资本家要求过高、有关领导部门缺乏企业管理工作经验等情况,规定了解决劳资争议问题的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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