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 文]华东区第一次合作社工作会议结束。 [目 文] 出席会议的有浙江省、江苏省的苏南、苏北,安徽省的皖南,山东省的渤海、胶东、鲁中南等区和南京、上海、青岛、济南、潍坊等市合作社的代表50余人。会上,各地区的合作社工作者并曾作各种典型合作社的报告,借以交流经验。并对合作社的方针、任务、业务、社务等进行详尽讨论,一致认为合作社最近时期应着重组织生产救灾和城乡物资交流的工作。为加强城乡物资交流,城乡合作社应作有重点地适当地发展。还通过了《华东区合作社暂行组织办法》等8个文件的草案,由代表带回各地先作重点试验,待试验成功后再由政府加以整理批准公布施行。会后,各地区代表又分别与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洽订了一些交流城乡物资的业务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