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8月1日 国家文物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古发掘工作的管理的通知》。《通知》重新印发了1964年国务院批准的《古遗址、古墓葬调查、发掘暂行管理办法》,并规定:凡是不配合基本建设进行的考古发掘,必须征得当地省、直辖市和自治区文化局的同意;凡在基本建设工程范围内配合工程进行的考古发掘,应由省、直辖市和自治区文化局组织力量进行;严禁以搞副业生产或其他名义乱挖古墓葬和古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