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0月7日—11日 第二次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到目前全国已有12个城市、13个城镇的全面配套房改方案出台。继上海房改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出台后,江苏、天津、陕西、河南、辽宁、浙江、山东、北京等省市房改方案正在报批或完善之中。中央机关和解放军、武警系统房改方案于1992年出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