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中国民主建国会成立70周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民建北京市委常委兼市委理论委员会主任)
【发表日期】 载《齐绘“同心圆” 共筑“中国梦”——民建北京市委2012—2014年度理论实践研究文集》,民建北京市委理论委员会编,群言出版社2015年12月出版,获“2014年度民建中央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引言
社会主义社会是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的社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价值层面的集中体现,具有本质的规定性和相对的稳定性,但同样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也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中共十八大在从三个层面阐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的同时,提出社会要“积极培育”,也表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开放的兼容并蓄的系统,随着社会主义实践活动的深入,会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动态的系统注入新的活力。参政党在履行参政党职能实践中体现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正是通过结合本党派特有的优势与特色才发挥出来的,这种结合本身就是构建参政党参政核心价值观的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可以说,培育参政党的参政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具体领域深化的体现。
中国民主建国会成立70年以来的历史,伴随着新中国的筹备、诞生与发展的曲折历程,民建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参政党其自身的发展也经历了不同的历史性转变,经受了各种风风雨雨的锻炼和考验。根据中国民主建国会的产生、发展的历史和实践,民建的参政核心价值观可以提炼概括为:爱国、民主、同心、奉献、创新。
一、爱国:民建参政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基础
爱国主义是我国各民主党派成立的共同思想基础。当代中国各民主党派产生于上个世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年代,当时其成立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争取民族的独立、国家的富强。中国民主建国会的章程,虽然经历了多次修改,但其中蕴含的爱国至上的情怀是永恒不变的。新时期,民建倡导继续弘扬“爱国主义”等五个坚持。因此,把爱国概括为民建参政核心价值观的基础是情理之中。
正是在爱国主义的旗帜下,中国民主建国会把工商界和知识界的一批志士仁人团结和凝聚起来共同奋斗。民建在70年的风雨历程中,逐步明确了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道理,从而完成了从爱国主义向新民主主义、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历史性转变,并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明确了爱国主义同社会主义一脉相通,作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格局中的参政党,只有爱国主义是不够的,还必须高举社会主义旗帜。在中国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只有社会主义才能使中国富强起来,才能实现中国的现代化。拥护社会主义是民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合作、致力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思想基础。
不同的历史时期爱国主义有着不同的具体体现。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冲刺的当下,民建继续弘扬爱国主义,主要表现应该是,继续高举爱国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筑牢多党合作思想基础,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功立业中展现浓郁的爱国思想,以时不我待、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
二、民主:民建参政核心价值观的直接体现
民主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中国民主建国会的建立,除了爱国情怀外,另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追求民主。民建成立之初,以民主和建设为政治宗旨,发表了《民主建国会成立宣言》,提出了“世界要和平、国家要民主、经济要发展、社会要公平、教育要普及、文化要繁荣”等政治主张。这些政治主张在70年后的今天仍然具有极其深刻而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国民主建国会”的名字中直接带有“民主”字样,最能体现民建对“民主”的向往。因此可以说,民主是民建参政核心价值观的直接体现。
旧中国的严酷现实使得民建人士抛弃幻想,坚决地走上人民民主的道路,与中国共产党携手合作,同反动独裁统治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并通过各种形式以实际行动支持人民解放战争,如营救革命同志、输送人员物资、组织护厂护校等等,一些民建志士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正是在这种追求民主、自由、和平、统一的并肩战斗中,民建志士与中国共产党人的鲜血流在了一起,结下了牢不可破的战斗情谊,使本会对中国共产党经历了逐步认同、靠拢直至接受领导的过程。
当前,中国共产党正在为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做出积极努力。民建作为多党合作大格局中的社会主义参政党,要继续发扬民主精神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完善贡献力量。要积极参与国家的民主政治生活,发挥好民主监督作用,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进一步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做出积极贡献。陈昌智主席鲜明的指出“民主党派要有胆量,要敢于讲真话、讲真言,不要怕得罪人。”他强调,当前民主监督已经是中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各民主党派在政治参与的过程中,通过意见、批评和建议的方式进行监督,这是在我国社会主义政党体制内,在多党合作的基础上一种政治上的监督,有利于执政党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三、同心:民建参政核心价值观的根本内核
在2011年的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胡锦涛同志提出了“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山同心同行”为主要内容的同心思想,揭示了统一战线成员鲜明的价值追求,也是参政党参政核心价值观的集中体现。
同心思想是当代中国各参政党成员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奋斗的实践升华。1948年民建响应中共“五一口号”的行动,成为自身发展历史上的一个重大转折,标志着民建确认并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完成了从爱国主义向新民主主义的历史性转变。新中国成立后,随着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民建提出了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路线,逐步形成了“听毛主席的话、跟共产党走、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行动纲领,从而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历史性转变。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响应“五一口号”接受中共的领导,到新中国成立后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再到改革开放时期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国民主建国会一路走来的历程,就是践行“同心”思想的过程,就是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为革命、建设、改革事业彰显价值、激发活力的过程。
坚持同心思想,就是弘扬优良传统,深化政治交接的过程。当前弘扬同心思想,就是引导社会主义参政党广大成员不断深化思想共识,提升精神境界,做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陈昌智主席指出,落实“同心”思想切忌停留在口号上,多做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才是践行“同心”思想的最好体现。他要求民建全会,当前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
四、奉献:民建参政核心价值观的价值情怀
奉献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国的知识分子大多具有“天下为公”的济世情怀,参政党作为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政党,奉献精神尤为耀眼。回顾民建老一辈,许多人毕生致力于争取国家独立、民族解放、经济振兴、社会进步的事业,他们在经过“实业救国”、“教育救国”、“科学救国”、“抗战救国”的艰辛探索后,最后投身于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始终把自己的命运同国家民族的前途联系在一起。民主革命时期,为了追求国家独立,积极奔走,甘洒热血。新中国成立后,又积极投身建设事业,很多人置国外优越的物质条件于不顾,毅然回国效力;在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中,有的人更是无偿把丰裕家产奉献给国家。民建创始人黄炎培先生倡导“责在人先、利居众后”,就是奉献精神的绝佳写照,体现出要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尽心竭力,体现出奉献是民建优良传统的价值情怀。
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进入攻坚阶段,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此种情况下,更加需要参政党成员继承和发扬奉献的优良传统。成思危先生站在时代的政治高度明确指出“人民的事业是最广阔、最有生命力的,只有完全彻底地融入人民的事业,本会才有光明的前途。”这指明了始终同人民的事业保持一致的正确方向。因此,作为适应新时期要求的民建会员,应心怀奉献情怀,正确认识和处理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与民建成员及所联系群众具体利益的辩证关系,把自身的事业融入到最广大人民的伟大事业之中。在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不断升华精神境界,努力为人民福祉和社会进步服务。要坚持理想和信念,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以为人民、为社会作出卓越贡献为荣,在为祖国和人民服务的事业中体现人生的价值。
五、创新:民建参政核心价值观的活力源泉
对于社会主义参政党来说,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成熟的基础。早在上个世纪30年代,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就明确指出:“指导一个伟大的革命运动的政党,如果没有革命理论,没有历史知识,没有对于实际运动的深刻的理解,要取得胜利是不可能的。”可见,学习问题,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兴衰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成败,关系到政党组织及成员的自身进步。
民建成立以来的各个历史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的关心帮助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有所新贡献,形成了正如胡厥文先生高度概括的“坚持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坚持依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进行自我教育”的民建三大优良传统。新时期的民建倡导要坚持自我教育首先要树立自觉学习的精神。通过学习讨论,自我教育,逐步达到统一,以使民建全体会员的思想达到更高的一致。孙起孟先生提倡的“要创造性地学习、创造性地工作”,就是要创建学习型组织,以学习为核心,学习政治、政策,学习历史、传统,学习经济和管理知识,努力使自己成为学习型、创新型人才,在学习理论、知识和科学思维的过程中,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跟上时代步伐,增强适应形势、服务社会的能力,以保持民建全会旺盛的生机和活力。
成思危先生在纪念民建成立60周年的讲话中指出,要发扬创新精神,努力创建学习型参政党。从组织行为学的角度来看,创新是组织内部成员在应付环境变化时,通过相互之间的影响和交流,所找到的一种适应环境变化的新举措。创新需要具备相应的知识理论,因而必须注重和加强学习;创新需要具备相应的判断能力,这种能力来源于实践,来源于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与理性思考。建设学习型参政党重要的是加强和善于学习,其关键是树立良好的学风。近年,陈昌智主席结合时代要求鲜明的指出“加强内部监督,是新时期参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大举措”。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形势环境,为迎接新机遇、新挑战,作为社会主义参政党必须有开拓创新的工作意识,牢固树立创新精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才能在参政议政和建言献策工作中与时俱进,以新鲜生动、富有创见性的见解阐明自己的真知灼见,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因此,创新精神是参政党建设的活力所在,有创新精神才会有创新行动,从而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正如陈昌智主席所指出的,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是我们这一代人必须承担的历史责任。
结语
一个国家在特定历史时期的核心价值观绝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为了完成当前的历史使命而进行自主选择的结果,它集中反映了这一时期的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如此,它是中国共产党为担负起国家独立民族富强的使命,充分吸纳各种积极要素,在我国当前的主流价值观的基础上孕育产生的。该理论的形成要以现实存在的价值观念为基础,是对包括参政党参政核心价值观在内的现实基础上的各种正确价值观念的升华,因而参政党的参政核心价值观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提供了积极因素。同时,价值观具有指导实践的具体意义,通过思想引领可以指导人们更好地认识改造世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执政党领导民族走向独立、国家走向富强的价值理念,参政党遵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就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战略思想,从而有针对性的做好参政议政等工作。参政党以其参政核心价值观在现阶段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过程,正是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因而参政党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践行者。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相对稳定性,但其内涵不是一成不变,它要随着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不断丰富完善向前发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参政党来说,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加快发展的同时,也通过其社会实践活动,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的发展贡献着力量。参政党的实践,可以视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治生活这一领域的具体体现。一方面,参政党的这种实践行动体现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另一方面,参政党的实践活动,体现着党派的特色优势, 由此而体现出的参政核心价值观,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主政治范畴内的继续发展提供了养料。
综上所述,参政党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在发展中确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作用,由此而培育完善参政核心价值观,不仅有其理论上的必然性,在实践中也具备很大的可操作性,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