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以“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7](p.26) 1999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确定下来,体现了党治国理政方略的重大调整,标志着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目标的重大转变。同时,党还提出了“依法行政”理念。依法治国方略落实的好与坏,最主要在于国家机关尤其是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此,依法治国“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11](p.75)从政府行政法规发布开始用国务院令取代使用多年的“红头”文件,到《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等多部法律的颁布实施,以法律的形式规制行政权力,强化对国家机关的监督,见证了中国法治政府的建设进程。
同时,文化体制改革也提上了日程。中共十四大以来,文化体制改革逐步深入,一是在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上提出了文化产业概念,明确了文化的事业属性和产业属性,承认了文化产业的地位和作用;二是把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应用于文化体制改革。
这一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主要处在体系化建设的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分为三个层面: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具体制度,三个层面有机贯通、相互联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既要坚持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又要重视各个层面的具体制度建设,把握制度建设的内在逻辑和系统性。因此,中共十四大以来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新呈现出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制度改革从经济和政治领域向其他领域延伸,涉及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科技体制、教育体制等领域,形成全方位、宽领域的制度探索;二是制度建设从根本制度、基本制度深入到各项体制和具体制度,呈现出多层次、系统化的制度建设模式。
从中共十六大到2011年胡锦涛“七一”讲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形成,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中共十六大以来,党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新和发展。中共十七大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个方面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基本思路。2011年,胡锦涛“七一”讲话首次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概念,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特点和优势,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形成。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成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完善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根据中共十六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部署,做出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中共十七大强调,要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通过金融、财税、投融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体系初步形成;通过改革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体制,建立了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保险监管体制;通过逐步完善金融调控方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框架也初步建立。
中共十七大重申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并创造性地提出了“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12]而在十七大召开前,国家刚刚颁布了《物权法》,把坚持国家基本经济制度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主体平等原则和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二)以实现人民民主为目标,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一是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中共十七大根据人民代表大会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措施:“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12](p.23)十七大以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同级国家机关中的地位得到进一步提高,人大的职能也得到进一步发挥。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新修改的选举法,对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制度做了修改、完善,其最突出的成就是规定了“城乡同票”原则。这一规定从法律上保证了公民选举平等的基本原则,是健全中国选举制度的重要步骤。
二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基本政治制度,实现民主的制度化、程序化。其一,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人民政协的制度建设。中共颁布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对中国政党制度的运行机制作了细致安排,并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为新时期中国的政党制度和人民政协的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其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包括农村村民自治制度、城市居民委员会制度和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委员会制度。中共十七大首次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起,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范畴,并把基层民主“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12](p.23),凸显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基层民主的重要性。其三,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2005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将《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原则具体化,有力地推动了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
三是改革和完善中共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中共十六大以来,在“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8](p.26)这一基本原则指导下,加强了相关制度建设: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如提出了实行中共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常任制等;提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中共十六大以来,党在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方面,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成果。
一是基本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了促进经济社会生活健康发展,中共十六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任务。为此,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五年立法规划。五年中,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法律草案、法律解释草案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106件,通过了其中的100件。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各个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及配套规定已经制定出来。[13] 2011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指出,2010年底,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意志,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14]
二是初步解决了政府依法行政的问题。2003年,《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这是继之前颁布的《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施行,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建设法治政府,国务院在2004年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作出具体规划。
(四)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入
中共十六大以来,文化体制改革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取得了很多重要成果:一是明确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区别,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文化体制改革的一个核心问题,开始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二是在确立国有文化市场主体地位的同时,允许非公有资本参与到文化产业和事业中来,逐渐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15];三是转变政府文化部门职能,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开始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四是从文化强国和提高文化软实力的高度去认识和把握文化体制改革,提出了实现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具体思路与对策。
中共十六大报告在总结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基本经验时强调:“改革要从实际出发,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循序渐进,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8](p.6),要重视经验和理论的作用,“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 [8](p.10)。在这一思路指导下,十六大以来,中共进一步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消除各项制度间存在的矛盾、冲突,强调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制度的整体推进;同时,在制度的细节方面也更加重视,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使制度与理论、价值保持一致,实现从制度文本到实践的有效转化。针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管理问题,启动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涉及教育、就业、分配制度、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制度、社会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性社会体制改革。为了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在“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12](p.39)的基本思路指导下,扎扎实实的对党内民主建设进行了系统的规定、安排,颁布了若干具体的实施条例、规定,基本形成了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为人民民主的实现创造了积极的条件。
[ 参 引 文 献 ]
[1]《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454页。
[2]《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 1994年版,第348页。
[3]《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31页。
[4]《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18页。
[5]《三中全会以来重大决策的形成和发展》,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146页。
[6]顾昂然:《追寻新中国法制建设的脚步》,《法制日报》2004年9月2日,第12版。
[7]《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7、19页。
[8]《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9页。
[9]《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7页。
[10]《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中央文献出版2002年版,第69页。
[11]《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 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538页。
[12]《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20页。
[13]吴邦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08年3月8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人民日报》2008年3月9日,第1版。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新华网,http://nwe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10/27/c_111127507htm。
[15]《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0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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