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纂的《毛泽东年谱(1949—1976)》和《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是研究新中国史的权威著作。它们将《山东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意见的报告》认定为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第二书记向明以山东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名义所写。实际上,这份报告与向明无关。真正的“向明报告”,应该是“向明一九五三年一月九日给华东局等并报中央、毛泽东等的报告”。对“向明报告”问题的辨正,既能让这两套著作更加准确,也能推动相关研究走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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