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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1953年江西省水上民主改革研究
发布时间: 2019-12-16    作者:任云仙    来源:国史网 201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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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成立初期,航运业在国家运输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随着国家调运物资任务日益增多,航运业的重要性日益彰显,但该行业长期受船帮、帮会等民间势力的影响,很难适应新中国国家建设的需要。为了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发展新中国航运事业,增强船民和船工[船民指自己有船、参加主要劳动、不雇工或少雇工的个体船民;船工指自己没有船只,以出卖劳动力为生的船上工人。]对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认同,1952~1953年,全国开展了水上民主改革。这场运动肃清了水上敌对分子,打倒了把头[这里的把头指“依靠特种势力,笼络流氓打手,把持船行码头,政治上横行霸道,经济上敲诈剥削,操纵货源,劳力以及任意摊派负担等,为广大群众所愤恨在解放后仍未改变者”。参见《全国民船工作会议总结(草稿1953年)》,江西省档案馆:X056-1-002-020。],实现了党对航运事业的全面领导。针对这一问题,目前学界已经展开了初步研究[代表性研究成果主要有:刘诗古的《从“化外之民”到“水上编户”:20世纪50年代初鄱阳湖区的“民船民主改革”运动》(《史林》2018年第5期);陈军强的《建国初期西江地区内河民船民主改革运动》(《红广角》2015年第4期);黄少卿的《略论建国初期党对私营航业的政策》(《上海海运学院学报》1987年第3期);马柔适的《略论建国初期四川航运业的发展(1950~1959)》(四川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论文);等等。],但有待进一步深入,尤其缺乏有影响力的省域个案研究。江西省因地处长江中下游,水运业发达,成为水上民主改革的重点地区。本文利用相关资料,对江西省水上民主改革的背景、经过及影响予以探析,以就教于方家。

  一、民主改革前的水上社会

  江西省地处中原与岭南、沿海与内陆的交界处,有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五大河流和鄱阳湖,在水运网络中地理位置非常重要。全省大小河流2400余条,河湖港汊交错,形成了一个密集的水运网络。[1]由于陆路交通的落后,水上航运在交通运输中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在新中国成立前,船民和船工作为水上航运的主要劳动力,不仅要面临各种未知的自然风险,而且经常遭遇盗匪抢劫。1946年10月至1947年10月,“在赣江、鄱阳湖和江西省境内的长江沿岸,就发生劫案47起”。[2]解放战争期间,土匪和国民党特务还经常袭击解放军的运粮船只。如1949年5~7月间,就连续发生4次袭击,打死解放军40余人,抢走粮食多达十几万斤。[《波阳文史资料》第5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波阳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89年编印,第6页。]

  为增强抗风险能力,处理复杂的外部关系,旧中国的船民和船工不得不参加船帮、帮会等以寻求帮助或保护,同时也不得不忍受把头的剥削。船帮和船业公会具有很强的行业性、地域性与排他性,经常与帮会、宗族等势力纠结在一起,你争我斗,弱肉强食。为获取利益最大化,把头中不乏通过暴力手段欺压船民者。各地都有把头鱼肉船民或煽动械斗的情况发生。如“军山湖河流沿岸,何姓以陶派为基础,万姓以胡派为基础,相互械斗。1949年3~4月,械斗40多天,共打死人命10余条”。[3]星子县“有名的七大帮,张家帮、郭家帮、横江帮、李家帮、谢家帮、下岸角帮、湖北帮。如张家帮,以张正堂为首,在水上横强霸道,素称为水上霸王,统辖全县水课[水课也称渔课,即渔业税,征税范围涉及所有湖泊、池塘等可以养殖鱼类的水体。民国时期虽无全国性的渔业税,但各水域占有者仍以水课等名目向捕鱼者征收费用。参见梁洪生、李平亮:《江西通史·清前期卷》,江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39~146页;《岳阳市志》6,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246页。]。这些帮派之间连年发生械斗”。[4]南昌港有“青、红帮,十三太保,姐妹会,兄弟会,十八罗汉等;高安参加青帮者500余人,参加红帮者150人;新建参加青帮者600多人。这些组织强制要求交纳入帮费、入码头费、年节送礼、封船打差费、月捐税”。[5]金溪县浒湾港“除了日常苛捐杂税之外,尚有行用费12%(即多缴纳运费的12%——笔者注)、出帮费5%、帮差费5%、茶酒费5%、车船费3%、帮头年节送礼费等”。[6]

  除盗匪、把头、帮会等的剥削压榨外,船民和船工也常遭到国民党政府的种种盘剥。[《都昌文史资料》第4辑,政协都昌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92年编印,第190页。]在一些船民的记忆中,最害怕的就是“国民党军政人员的封船打差和蛮横无理的打骂敲诈”。[《余干县文史资料》第12辑,政协江西省余干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95年编印,第33页。]景德镇曾流传一首歌谣:“一怕封船打差,二怕土匪山寨,三怕狂风恶浪,难防浪打沙埋。”[《都昌文史资料》第4辑,第190页。]由于国民党政府经年累月的恶行,使得船民对政府产生了严重的不信任感,这种不信任感一直延续到了新中国成立初期,以致船民“不敢靠近”新生的人民政权[7]。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国家还未对水运系统进行改革,把头依然以各种方式控制着水上航运业,船民和船工对新政权缺乏了解和信任,严重影响了航运业的正常发展。“广大河道的民船运输,仍然掌握在这些改头换面的把头手里,他们仍然把持船行码头,横行霸道,敲诈剥削,操纵货源,任意摊派负担”。[8]如星子县“把头在货商和船民之间介绍业务,继续剥削船民”[4];临川县抚州港“把头熊改勤开设船行,窜拢船帮拉拢船民”[9];有的把头“转入运输社及工会组织内,破坏运输或勒索船民”[10]。帮会头目、把头不仅严重损害船民的利益,扰乱了正常的航运秩序,也阻碍国家政策在航运业的贯彻。直至1952年底,江西省才在部分地区建立起航运管理机关和民船联运社,但对船工和船民的具体情况仍缺乏了解。[11]如星子县“解放以来,水上未进行任何改革和建立各种机构,群众工作是一个空白点”[4];临川县“农村经过土改,城市经过民改,水上什么也没经过,政府也不管,水上人民只翻了半个身”[9];甚至像南昌这样的大港口,机构也不健全[12]。江西省船民数量颇多,他们常年在水上漂泊,流动性强,国家对其缺乏有效的管理,严重影响国家航运事业的开展。

  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国家亟待建立稳定、统一的航运体系,保证物资调拨运输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此背景下,全国开展了以“肃清反革命分子和打倒把头制度”为目标的水上民主改革。[11]1952年11月,江西省民船工作委员会成立,开始进行水上调查与登记工作,在南昌、赣州、景德镇、浒湾、禾水河、都昌、樟树7个港口进行试点之后,水上民主改革在江西省全面展开。

  二、水上民主改革中的民众心理与思想动员

  水上社会具有极强的自我管理特征,水上从业者通过地缘、血缘、行业关系组成相对独立的社会网络。国家要肃清水上敌对力量,必须充分发动船民和船工,彻底打破旧势力对水上社会的控制。对此,各地政府纷纷派出工作队入驻各港口,与船民同吃、同住、同劳动,详细调查水上从业者的出身、历史及社会关系,加强对水上民主改革的政策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

  由于身份、经历不同,船民(包括船主,下同)、船工和把头对民主改革的态度也各不相同。

  国家对船民实行保护政策[11],但由于船民不了解国家政策,普遍存在着“三怕”心理,即“怕斗争,怕分船,怕镇压”[13]。因此,有些船民卖掉大船换成小船,解雇工人,希望能借此改变自己的阶级成分。作为有产者,有些船民害怕失去自己的船只,更害怕失去赖以为生的职业,对自己的前途惴惴不安。

  船工属于无产阶级,也是水上民主改革的依靠力量,有些船工希望借助国家之力,不仅改变自己对船民的依赖关系,同时也希望获得一些经济利益,像土地改革一样能分到船只。“许多船工要求斗争老板,希望提高工资”。[13]

  把头是水上民主改革的打击对象,他们中有些人意识到社会的巨大变化,希望通过各种途径修复与船工、船民的关系,以避免被镇压。如金溪县浒湾港把头过细佬拜访船工丁坎子,希望通过赔礼道歉来修复双方的关系。[6]温圳港经理陈早生、把头金仔逢人便说:“我真急死了,赶紧要坦白”。他们还请船民和船工抽烟喝茶,希望在融洽的氛围中消除过往的不快。[14]不过,也有一些把头已经习惯恃强凌弱,并未有所收敛,仍通过恐吓等方式胁迫船民与船工为其服务。如把头桂醇钊召开秘密会议,布置亲信打听消息,扬言“水上民改公安局要我负责,大家不要乱说”[6],妄图阻止民众向工作队反映情况。又如,安义县青帮头子魏作有甚至放言:“不怕他们作怪破坏,老子有机会杀掉几个。”[15]把头们的这些威胁恐吓在广大船民、船工中造成了一些恐慌,一些“船民怕打虎不成反为仇,我们生命难保”[16]。

  与此同时,工作队与水上人员的融合也需要一段时间。工作队进入之初并没有马上取得大家的信任。船民和船工对外来的工作队一开始有很强的戒备心理。为打开工作局面,“工作队出港期间与船民同吃、同住、同劳动,队员很快学会了撑篙、摇橹、划船、升帆、拉杆,真正与船工打成一片,成了船工们的贴心人,清除了船工的思想顾虑”。[《九江五十年代风云录》,政协九江市文史资料委员会、《文史大观》杂志社编辑部1998年编印,第245页。]工作队作为政府机构的代表,以前在船民心中居于“高高在上”的地位,现在工作队与船工、船民同劳动,无形中拉近了彼此的距离。一位老船民对工作队的成员说:“我活七十多岁,都没有像你这样的人跟我说话,补衣服,这是毛主席教育得你们好啊!”[17]

  工作队通过融入船民和船工的日常生活,有针对性地进行谈话,了解普通民众在旧社会的苦难心理,从而达到让民众诉苦的目的。旧社会有三苦:“撑船、打铁、磨豆腐”[《昆山文史》第12辑,昆山市政协文史征集委员会、昆山市文化馆1994年编印,第161页。],其中撑船排在第一位。虽然船工、船民感叹自己的苦难生活,但他们并没有将苦难与把头联系起来。在听到“剥削”这一概念后,南昌港有个老工人说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你们说封建帮头剥削,封建帮头不是也替船老大揽货吗?”[18]这个疑问代表了当时一部分船工和船民的想法。当工作队帮他们算完一笔细账之后,他们才意识到受了把头剥削。如温圳港“陈瘦子起先认为自己没有什么苦,后来经过算细账,才认识到他被把头章其详剥削敲诈去的钱算起来,可以买一条新船”[14]。经过工作队深入细致地工作,船民、船工终于认识到把头的封建剥削性质。在此基础上,工作队进一步把积极分子串联起来,水上民主改革的力量不断壮大。

  作为个体劳动者,船民和船工因长期受把头欺负,难免对其产生畏惧心理,但经过工作队的动员、积极分子的串联,船民、船工团结起来,力量愈发壮大,逐渐消除了恐惧心理。星子县“余启顺谈到过去受帮头胡华为的压迫就掉眼泪,于是就引导诉苦,进行教育,要斗倒敌人就必须串连大多数。因此,以苦引苦,串连了多名苦主”[4];清江县“船民熊信堂揭露了熊春泰把持码头的情况,工作队告诉他要打倒敌人,就要团结多数,他就串连了10多个苦主,组织了力量”[19];德安县串联起来的“苦主及积极分子共101人”[20];温圳港“经过5天集中发动,串连起来的苦主有168人”[14]。通过工作队的思想动员,船工、船民共同的苦难记忆被唤起,成为斗争的重要依靠力量。

  如何引导群众将内心的苦诉说出来,形成一股强大的战斗力,成为水上民主改革的关键。召开诉苦大会时,工作队一般采用“培养典型,由典型诉苦带动一般的方法”[12]。如南昌港刘玉田“原来他说没啥诉的,在听别人诉苦后,也痛哭流泪地诉起了如何受封建帮头毛源才的欺压,硬逼他把船卖掉,出外流浪讨饭……他越诉越伤心,群众也随之流泪”;李根英“讲述水上恶霸王相生利用水警队,打差、封船,逼得全家无路可走。老弟因病无钱治,只得带病随船出差死在途中,死得可怜啊!在诉起过去这些痛心事,谁不同情呢?周围的人联想到自己的苦情,也淌下了眼泪”[18];温圳港原来不打算上台控诉的船民和船工,也临时上台控诉[9];一个老船民说:“几十年的苦水今天算吐尽了,这会算是真正翻了身”[14]。有的船民说:“毛泽东再晚来三年,我们这伙人不知道要受多少苦”[18]。

  这种诉苦方式在水上民主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正如有论者指出的:“这种被纳入阶级话语体系的特定‘诉说’行为,有效地激发起广大农民对国民党的恨和对共产党的爱,使之在不知不觉间接受中共动员”。[21]通过工作队的思想动员工作以及召开诉苦大会,船工和船民将个体的遭遇和群体命运结合起来,从而建立了共同的阶级情感,为开展水上民主改革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水上政治秩序和运营方式的巨变

  通过诉苦大会等方式,工作队将船工和船民组织发动起来,打倒了把头,水上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此后,水上民主改革便转入新的阶段。工作队通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政治觉悟,将船工和船民团结起来,把分散的水上运输纳入国家统一管理的轨道。

  (一)建立新的工作队伍

  在江西省水上民主改革中,把头被打倒,航运站、航运工会中出身于旧船帮或曾加入过国民党者都被清理出航运组织。与此同时,新的工作队伍也逐渐建立起来。截至1953年3月,江西省“全省共清洗了83人,同时新派去干部101人。九江逮捕清洗22人,新配干部8人,其中县级1人,区级2人;赣州清洗8人,新配干部9人;上饶逮捕清洗了20人,新配干部15人,其中县级1人,区级8人;抚州清洗了4人,新配11人;吉安清洗了9人,新配7人;南昌逮捕清洗了18人。通过民主改选的方式,整顿了内河航运工会41个,整顿与发展工会会员4971人”。[22]随着民主改革工作的深入,到1953年9月,全省民船民改中被镇压的“五种反革命份子”[指1951年镇压反革命运动打击的五种对象,即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参见《常用公安词汇》,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1981年编印,第50页。]共541人,另外699人在镇反运动中被镇压[23]。随着旧的航运组织体系被摧毁,新的航运组织体系逐渐建立起来。在此过程中,许多在运动中涌现出的积极分子入党、入团,进入国家航运管理机关,从而深刻地改变了水上社会秩序。[24]

  (二)组建新的航运领导机构

  在新的政治秩序建立过程中,为帮助船民应对航运时的各种风险,新的航运领导机构也开始组建起来。在“城市船多的地方建立区,船少的地方建立居民委员会,在区镇船少的地方建立居民委员会归区政府领导”[10]。为了更好地组织广大船民,船民协会逐步建立起来,船舶户口制度也随之建立[25],让船民和船工有组织可以依靠。到1953年11月底,约40%~60%的船民参加了船民协会[26]。为了将分散的个体运输者组织起来,航运部门联系货源,由船民协会组织运输,实行统一货源、统一运价、统一调度,将以往个体经营的运输业纳入国家计划管理之内[27]。为顺利调度物资,政府通过各地财政经济委员会统一召开会议,转达公私营货物部门的运输需求,再将任务分配给船民。船民除承接国家的运输任务外,还可以在农村地区寻找货源,促进物资流通。[10]为了提高运输效率,减少回船空驶和以船代仓现象,各地管理部门减少了收费项目和简化了航行手续。“江西原有(收费项目——笔者注)二十种,已减为八种……在出入口手续上也简化了;江西民船原有三十二道手续,须经八、九个机关,往返二十九次,四、五天还办不完,而现在只要二、三小时,甚至二十分钟即可办完”。[26]水上民主改革之后,水上运输效率大大提高。

  (三)树立服务于国家航运事业的意识

  在建立船民管理组织的同时,江西省民船工作委员会还致力于加强船工与船民的团结,使其树立服务于国家航运事业的意识。

  船工和船民在旧社会社会地位低下,被称为“船拐子”、“船狗子”。[22]船工中存在吃喝嫖赌的现象。[28]船民中也存在“种种不同程度之恶习,如运送货物时经常掺砂掺水偷盗;服食老海嫖妓女为数甚多;隐藏土匪以至当土匪;性堕蛮横互不团结,经常争吵以致斗殴等等”。[《河南省交通史志资料汇编·航运篇(1950~1956)》第1分册,河南省交通厅交通史志编辑办公室1983年编印,第289页。]为了彻底消除船民和船工的旧观念,将船民和船工团结起来,工作队以工资改革为突破口,“根据过去的习惯和当前营业状况,由船工与船民协商解决,过低的(工资)适当提高”。[29]通过解决困扰双方的工资问题,船民和船工关系有所好转。温圳港船工代表吴永兴说:“过去我们把船民当作资本家,不知道天下劳动人民是一家,因此闹得不团结,今后应该团结起来,打倒敌人,搞好水上运输。”船民章有水说:“过去我们船民有好多地方小气,对不起工人,搞不好团结。今后应搞好团结,不使坏人钻空子,发展水上运输。”[14]经过工作队的努力,良好的劳动关系逐步建立起来。如九江港船民张汉卿下乡了解情况时,其他人就主动帮他搞业务。[30]

  为了激发水上从业者的爱国主义思想,工作队通过“查敌情”、“查力量”、“查政策”、“查思想”和新旧社会对比等方法,对船工和船民进行思想教育。[31]新旧社会的对比,即忆苦思甜,是国家强化水上从业者政治认同的重要方法之一。通过对比,船民和船工感受到新社会的优越性,从而增强了积极为国家服务的意识。

  总体来看,经过思想教育,“船工船民们对党与政府都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表现在他们对于国家的财产是爱护备至。据南昌、上饶、吉安三个专区不完全统计,运动中船工船民抢救和打捞的粮食、木材、石油、食盐、铁轨等国家物资,折合人民币十五亿九千余万元(旧币——笔者注)”。[31]《人民日报》对此评论道:“民主改革后,船民与船民之间,船工与船民之间的团结加强了,封建帮派思想大大减弱了,偷盗掺假等行为也几乎绝迹了”。[26]水上民主改革瓦解了旧的水上社会秩序,将船民和船工组织起来,纳入国家领导的组织系统中。水上民主改革的顺利完成,消除了水上航运中的障碍。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船民和船工在运量增加的情况下依然完成了运输任务,实现了内河航运业的有序发展。

  江西省水系发达,航运业繁荣。大量船民、船工以水为生,以船为家,以水上运输为业,构成一个独特的水上社会。在旧中国,船民和船工行走于江、河、湖、海之间,不仅要面对各种自然险阻,还要遭受盗匪和国民党政府的欺压盘剥。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领导广大船民、船工成功开展了水上民主改革。通过对水匪、船霸、把头的镇压,新的工作队伍逐步建立起来,船民和船工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通过诉苦大会、忆苦思甜等方式,广大船民、船工的阶级意识被培养起来,形成了共同的阶级情感;通过对船民、船工的动员教育,他们日益感到在新社会劳动光荣,增强了服务新中国航运事业的意识。经过一年多的水上民主改革,江西省的航运事业焕然一新,为后来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打下了基础。

  [参引文献]

  [1]《江西省交通志》,人民交通出版社1994年版,第1、233页。

  [2]沈兴敬:《江西内河航运史(古、近代部分)》,人民交通出版社1991年版,第286页。

  [3]进贤县民船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进贤县水上民改工作总结报告(1953年6月20日)》,江西省档案馆:X056-1-039-114。

  [4]星子县民船工作委员会:《星子县水上民主改革工作总结(1953年7月5日)》,江西省档案馆:X056-1-040-076。

  [5]南昌地委水上民改训练班:《南昌分区水上一般情况(1953年1月)》,江西省档案馆:X056-1-039-001。

  [6]浒湾港民船工作试点委员会:《浒湾港民船民改工作总结(1953年5月11日)》,江西省档案馆:X056-1-041-012。

  [7]九江专区民船办公室:《关于寄上我区都昌县周溪港水上民主改革试点工作总结一份请查收由(1953年4月8日)》,江西省档案馆:X056-1-040-059。

  [8]江西省民船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民船民主改革宣传要点(1953年3月12日)》,江西省档案馆:X056-1-020-017。

  [9]临川县民船工作委员会:《临川县抚州港民船民主改革工作总结(1953年6月29日)》,江西省档案馆:X056-1-041-034。

  [10]沈亚刚:《在中南区民船民主改革试点总结会议上的报告(1953年4月4日)》,江西省档案馆:X056-1-008-003。[11]《全国民船工作会议总结(草稿1953年)》,江西省档案馆:X056-1-002-020。

  [12]南昌专区民船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南昌专区民改综合报告(1953年7月8日)》,江西省档案馆:X056-1-039-020。

  [13]江西省民船工作委员会:《江西省民船改革工作报告(1953年3月19日)》,江西省档案馆:X056-1-024-001。[14]《温圳港斗争阶段总结(1953年6月20日)》,江西省档案馆:X056-1-041-020。[15]《安义县水上民主改革工作总结(1953年7月1日)》,江西省档案馆:X056-1-039-122。

  [16]九江县水上民改工作委员会民改办公室:《九江县水上民改、镇反全面工作总结(1953年5月15日)》,江西省档案馆:X056-1-040-047。

  [17]《赣州港重点工作组转向深入发动群众的经验介绍(1953年3月5日)》,《民船改革简讯》第1期,江西省档案馆:X056-1-001-006。

  [18]江西省民船工作委员会南昌港工作队:《南昌港一个半月的工作报告(1953年4月4日)》,《民船改革简讯》第5期,江西省档案馆:X056-1-019-010。

  [19]清江县民船工作委员会:《清江县水上民主改革初步总结(1953年4月1日)》,江西省档案馆:X056-1-039-048。[20]《德安县水上民改、镇反总结报告(1953)》,江西省档案馆:X056-1-040-072。

  [21]李里峰:《中国革命中的乡村动员:一项政治史的考察》,《江苏社会科学》2015年第3期。

  [22]江西省民船工作委员会:《船民代表会议总结报告(1953年3月6日)》,江西省档案馆:X056-1-022-001。

  [23]《江西区民船民改中对反革命分子处理情况统计表(1953年9月20日)》,江西省档案馆:X056-1-018-002。

  [24]刘瑞森:《在全省第三次民船改革会议总结(1953年5月12日)》,《民船改革简讯》第7期,江西省档案馆:X056-1-019-015;中南区民船工作委员会:《各省(市)内河航运工会主任联席会议对几个问题讨论(1953年7月29日)》,江西省档案馆:X056-1-032-002。

  [25]中南区公安部:《江西省水上船舶户口管理暂行规则(1953年)》,江西省档案馆:X056-1-020-088。[26]《全国民船民主改革运动胜利结束》,《人民日报》1953年11月19日。

  [27]王首道:《完成全国民船的民主改革发挥民船运输的潜在能力(1953年)》,江西省档案馆:X001-1-023-188。

  [28]章开沅口述、彭剑整理:《章开沅口述自传》,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56页。

  [29]《省委秘书长刘瑞森同志在全省第三次民船改革会议上的总结报告(1953年4月30日)》,江西省档案馆:X056-1-020-076。

  [30]九江专区九江市民船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九江市水上民船民主改革工作总结(1953年7月17日)》,江西省档案馆:X056-1-040-036。

  [31]江西省民船工作委员会:《江西省民船民主改革运动的基本总结报告(1953年7月29日)》,江西省档案馆:X056-1-023-001。

  [作者简介]任云仙,副教授,南昌航空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330063。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19年第6期。

  [责任编辑:周进、易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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