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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电史实与改革发展
发布时间: 2010-02-24    作者:李其道    来源:国研网 201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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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水利系统水电改革与发展思路(1)

  11.《思路》的提出

  1997年初,水利部水电司分批召开了三次座谈会深入研究水利系统水电改革与发展问题。水利部103次党组会议,在听取了水电司关于“水利系统水电改革与发展思路”的汇报后,水利部以办水电[1997]95号文印发《水利系统水电改革与发展思路》。《思路》针对水利系统水电企业规模小、经营分散、集约化程度低,难以形成规模效益,企业融资能力、投资能力、竞争能力不强,水利国有资产出资人长期缺位等问题,提出:要理清思路,转变政府职能,从宏观、整体、战略的高度,研究水利系统水电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措施,逐步从单纯技术专业管理向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综合管理转变;要确立水利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法律地位,建立出资人制度,加强水利资产经营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以企业为市场主体的水利系统水电行业管理体系;要实行股份制、集团化改革,实施“百龙工程”,把水电、供水和水利综合利用结合起来,通过资产优化重组,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实行现代企业制度,把资源优势转变成资产优势,资产优势转变成资本优势,促进水利水电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水利部水电司分三批召开座谈会向各地传达部党组会议精神。并组织考察组对重庆市水利系统水电改革发展进行考察,提出组建水利电力产业集团的建议。同时在听取四川省对国有地方电力企业实行股份制、集团化改革的汇报后,指出组建全省性水利电力产业集团, 实行资产重组 、结构调整、职能转换、制度创新, 具有全局性意义,给予支持、指导。紧接着水利部以水经济[1997]218号文件通知各地申报实施“百龙工程”。

  12.《思路》的落实

  1997年8月水利部水电司召开全国中小水电投资计划改革研讨会,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5.29讲话》,紧密结合实际落实《思路》,进行中小水电投资改革。会议对水利系统水电作了进一步分析, 对其规模、总量、成就作了充分肯定;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观念和认识滞后,政府职能转变差距大,水利国有资产出资人长期缺位,中小水电电源电网不配套, 企业规模小、经营分散、集约化程度低;提出落实《思路》, 一要强化方针政策、规划统筹、监督服务等政府职能; 二要建立和完善水利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三要走股份制、集团化道路。水利部水电司司长程回洲在会议总结报告中重点讲了关于百龙工程、关于出资人、关于供电营业区、关于水电与电气化建设、关于股份制企业上市五个问题。

  1997年8月底水电司委托全国水利地电企协召开全国水利系统供电营业区核定划分研讨会, 形成了会议纪要并由水电司转发。《纪要》强调各级水利部门是《电力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行政执法主体之一,应在经济综合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水利系统供电营业区的核定划分和供用电监管工作; 强调解决好水利系统供电区的供需矛盾,要认贯彻《思路》,解决企业规模小、水利国有资产出资人缺位、市场竞争观念和实力薄弱等问题。水电司司长程回洲到会讲话,强调新形势下行业协会工作十分重要。 提出要认真学习贯彻《5.29讲话》,解放思想, 转变观念, 大力实施以产权为纽带的管理,加强以协会为中介的政策调研和指导、服务工作; 提出要认真抓好电气化建设工作,并委托全国水利地电企协专家组及时开展跨世纪中小水电及电气化建设战略研究。

  1997年9月水利部水电司以电规[1997]2号文件转发《吉林省临江市关于建立水利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的通知。《通知》说:确立水利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地位,经政府授权,明确水利部门行使水利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是建立水利资产经营管理体系的核心,是落实《思路》的重要内容。

  1997年11月水利部水电司召开全国第三批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座谈会,突出强调当前工作重点是:一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落实施行《思路》;二要从政治高度抓紧电气化县建设;三要依法行政抓好供电营业区核定划分。

  1997年10月底全国水利地电企协专家组根据水利部水电司的工作部署, 提出了《关于水利电业推行股份制、组建企业集团的研究报告》。11月底水电司委托全国水利地电企协召开全国水利电业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研讨会,形成了会议纪要并由水电司转发。《纪要》对水利电业作了定义,即指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三定”方案已明确规定的水利系统建设和管理的电站电网,包括电网经营企业、发电企业、供电企业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水利工程综合利用发电厂(站)等,是水利系统电力事业或企业、行业的简称。《纪要》提出,各地水利电业要全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落实施行《思路》,一要变革管理制度,由传统行政管理走向依法行政、产权纽带、协会中介的行业管理;二要认真贯彻“抓大放小” 方针,“抓大” 包容“放小” ,“放小” 促进“抓大”;三要紧密结合水利电业实际,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权为纽带组建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水利电力产业集团、流域水电集团、区域电网集团、小企业联合体,分别形成“航空母舰”(单个大企业)、“联合舰队” (母子公司体系)和“麦当劳” (出资者产权与企业经营权相分离的小企业群体)。

  13.落实施行《思路》,当即见效

  1997年落实施行《思路》,启动“百龙工程”,至年底,全国即有120多家水利水电企业规范改制,建设“百龙工程”。在水利部的支持下,自1993年全国电力行业首家股份制公众公司----四川“乐山电力”股票发行上市后,1997-1998年重庆“三峡水利”和四川“ 明星电力”、“岷江水电”又相继上市。它们都是以中小水电为主体的发供一体的地方电力企业,加上已上市的新疆“汇通”水利企业,这时,全国水利系统已有5家水利水电企业上市。在落实施行《思路》中,建立水利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迈出重要步伐,吉林、湖南、四川、浙江、新疆等省区一些州、市、县政府授权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同级水利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

  全国水利系统水电建设取得历史最好水平,全年新开工中小水电项目120万千瓦,水利电业在建规模达到1100万千瓦,完成投资160亿元,新增装机超过180万千瓦,年发电量超过800万千瓦时。第三批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取得突破,1997年有14个县提前三年达标验收。依法行政,贯彻《电力法》,本着尊重历史、遵循规律、保持稳定、有利发展的原则,充分依靠地方政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做好水利系统供电营业区的核定划分工作,使1997年成为水利电业供电区相对稳定的一年;电价改革初见成效,全年小水电上网电价平均上调0.03元/千瓦时,年增收入24亿元;各地水利电业普遍开展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以安全文明生产为基础,以优质服务为宗旨的创建“文明窗口” 活动,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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