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日前,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全文发布,明确提出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为我们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准确把握和有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重要遵循。
纵观人类发展历史,创新始终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的重要力量,也始终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我们应对发展环境变化、把握发展自主权、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早在2013年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就作出论断:这将是最难掌控但必须面对的不确定性因素之一,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抓住了就是机遇,抓不住就是挑战”。
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离不开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支撑。强化这一力量,要制定科技强国行动纲要,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加强基础研究、注重原始创新,优化学科布局和研发布局,制定实施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推进各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当前,我们要在中国科技面向2030年的长远战略的基础上,瞄准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等前沿领域,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要两个轮子一起转。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要推动相关体制机制深入变革,完善国家科技治理体系,优化国家科技规划体系和运行机制,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要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完善科技评价机制,加大研发投入,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并促进科技开放合作,研究设立面向全球的科学研究基金。
企业是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的重要力量,应该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功以才成,业由才广。”一切科技创新活动都是人做出来的。我国建设科技强国,关键是要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人才队伍。要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构筑集聚国内外优秀人才的科研创新高地。
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需要建设科技强国。时间不等人,形势不等人,我们必须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坚定创新自信,以只争朝夕的劲头和敢为天下先的志向,不畏艰难,勇攀高峰,推动中国这艘巨轮向着科技强国、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断前进。
《光明日报》( 2020年11月04日 0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