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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军控、裁军与防扩散努力
发布时间: 2017-07-24    作者:    来源:新闻办网站 200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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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政策主张  

  中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努力把维护本国利益与促进各国共同利益相结合,积极在国际事务中发挥建设性作用。

  在军控、裁军与防扩散领域,中国实践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致力于营造良好的国际和地区安全环境,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在处理国际军控、裁军与防扩散事务时,中国政府坚持把是否有利于捍卫国家主权和安全,是否有利于维护全球战略稳定,是否有利于增进各国的普遍安全和互信,作为决策的依据。

  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彻底销毁核武器、实现无核武器世界,是国际社会的共同夙愿,也是中国的目标。

  冷战的结束和新的安全形势为大幅度削减进而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提供了可能。推动核裁军进程,对于降低核扩散危险,改善国际安全环境,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推进核裁军进程,中国主张核武器国家采取以下措施:

  ━━应尽早就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缔结国际法律文书。

  ━━核裁军应遵循公正合理、逐步削减、向下平衡的原则,两个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对核裁军负有特殊和优先的责任,应认真履行已达成的削减核武器条约,并遵循可核查、不可逆的原则进一步削减核武库,为最终走向全面、彻底核裁军创造条件。

  ━━在实现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的目标之前,核武器国家应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并承诺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

  ━━核武器国家应放弃以首先使用核武器为基础的核威慑政策,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中的作用。

  ━━核裁军措施,包括各种中间措施,均应以“维护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和“各国安全不受减损”为指针。

  ━━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应尽快就工作计划达成一致,以早日开始“禁止生产用于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裂变材料条约”谈判,并成立核裁军、无核武器国家安全保证等特设委员会,就这些问题开展实质性工作。

  中国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坚决反对此类武器的扩散。

  在当前生物恐怖威胁和生物安全问题日趋突出的背景下,在《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框架内继续探讨和制定加强公约有效性的措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中国主张,国际社会在以下方面采取行动:

  ━━鼓励更多国家加入《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敦促所有缔约国全面、切实履行公约义务。

  ━━保持并推进旨在加强《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有效性的多边进程,通过充分协商,研讨、制定相关具体措施。

  ━━鼓励更多国家向联合国提交《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建立信任措施宣布资料。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是第一个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一整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有严格核查机制的国际法律文书,为多边军控和防扩散努力树立了成功的典范。为确保公约的全面实施,中国主张:

  ━━化学武器拥有国应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按公约要求尽早完成销毁其化学武器,接受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有效监督。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核查措施,公平、合理分配视察资源,提高视察的有效性和效费比。

  ━━不断加强《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普遍性。

  ━━有关国家应履行公约义务和有关承诺,早日启动遗弃在华化学武器的实质性销毁进程,以便尽早干净、彻底地销毁这些化学武器。

  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

  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不利于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也不利于中国的安全。中国坚决反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中国认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有其复杂的根源,防扩散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应致力于建设一个合作、互信的全球安全环境,谋求国际关系的普遍改善,实现各国的普遍安全。这既是消除扩散威胁的根本途径,也是顺利推进防扩散进程的前提。

  ━━应努力通过政治外交手段解决扩散问题。防扩散手段应有利于维护和促进国际安全,应通过对话而不是对抗、合作而不是施压寻求问题的妥善解决。

  ━━应充分发挥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核心作用,在各国平等、普遍参与、民主决策的基础上,在现行国际法框架内加强和完善现有防扩散机制。

  ━━应平衡处理防扩散与和平利用之间的关系。应保障各国和平利用的正当权利,也要杜绝任何国家以和平利用为借口从事扩散活动。

  导弹防御问题

  中国从维护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维护地区和平与安全的角度看待和处理导弹防御问题。中国理解有关国家对弹道导弹及其技术扩散的安全关切,主张以政治和外交手段解决这一问题。研制、发展、部署导弹防御系统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中国不希望导弹防御系统对全球战略稳定产生消极影响,给国际和地区和平与安全带来新的不稳定因素,影响大国之间的信任,损害其他国家正当的安全利益。中国更不愿意看到一些国家在导弹防御领域的合作造成新的弹道导弹技术扩散。中国主张,有关国家应增加导弹防御计划透明度,以利于增信释疑。

  台湾问题涉及中国的核心利益,中国反对任何国家以任何方式在导弹防御方面向中国台湾地区提供帮助或保护。

  防止外空武器化和外空军备竞赛

  外层空间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当前,外空武器化的危险与日俱增。将武器引入外空,将导致外空军备竞赛,使之成为军事对抗的新领域。这一前景不符合世界各国的利益。

  中国一贯主张和平利用外空。现有关于外空的国际法律文书不足以有效防止外空武器化和外空军备竞赛。国际社会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谈判达成相关国际法律文书,禁止在外空部署武器、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确保外空完全用于和平目的。

  解决军控领域的人道主义关切

  中国致力于妥善解决军控领域的人道主义问题,主张在解决人道主义关切的同时,充分考虑主权国家合理的军事安全需要以及各国的经济和技术承受力。《特定常规武器公约》兼顾人道主义关切和正当军事需要。各国应切实履行公约,同时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对其不断充实、完善。

  严厉打击轻、小武器领域的非法活动对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与发展,打击恐怖主义和贩毒、走私等跨国有组织犯罪,具有重大意义。中国主张从国家、地区和国际层面加强努力,寻求全面的解决办法。

三、参与和推进国际军控与裁军进程

    相关链接 - 当代中国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政协网 - 中国网  - 中国军网 -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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