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取得了一批世界瞩目的科研成果
建国初期,我国科学家在东亚大气环流和季风气候研究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学家在大气科学和地球科学等诸多科学领域开展了更系统和上规模的研究。一大批国家级科研项目,如台风、暴雨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业务系统研究、中期数值天气预报及灾害性天气预报研究、短期气候预测业务系统的研究、我国重大天气气候灾害的预测理论和预测方法研究、我国生存环境演变和北方干旱化趋势研究、青藏高原生态与环境演变研究、我国西部生态环境演变和适应对策研究、生态系统千年评估等项目得到实施。此外,还组织了一批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的大型科学试验,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形成了一系列重大成果,为我国气象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大气科学及相关学科理论和应用理论的进展极大地促进了气象业务技术水平的提高。通过对台风、暴雨等重大灾害性天气机理、预测理论和方法的研究,显著提高了我国台风暴雨的预警预报水平;通过大气动力框架和模式物理过程的发展和改进,基本建成了中期数值天气预报系统和短期气候预测业务系统,有效提高了我国对短期气候和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能力。我国科学家在大气边界层物理和大气化学一些领域取得的进展,大大地丰富了大气探测理论,促进了相关技术的进步。在雷电探测和人工触发研究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使我国成为世界上最早掌握人工触发闪电技术的国家之一。
气象科学技术的进步,推动了我国地球系统科学和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气象科学技术成果极大地丰富了地球系统科学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促进了这些学科的科研和业务进步;气象观测数据以及相关的大气信息是地球系统科学和可持续发展理论的重要基础;气象科学已成为地球系统科学和可持续发展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气象科学与地球系统科学、可持续发展理论及其它相关学科的交叉融合、相互促进,进一步推动了气象科学的快速发展。
(四)培养造就了一支素质较高的气象人才队伍
随着气象科学和气象业务服务领域的不断拓展,气象科学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特点日益彰显,天气、气候、气候变化等众多领域都已成为当代气象工作的重要内容。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3年底,中国气象局、中国科学院(如大气物理研究所、寒区旱区研究所等)、教育部和地方高等院校(如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兰州大学、中山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云南大学等)从事大气科学相关的业务、科研和教育工作人员的数量已由建国初期的几百人发展壮大到6万多人。此外,军队、民航、水利、农垦、林业、盐业等亦有一定规模的气象专业技术队伍,且素质不断提高。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气象业务、科技和教育队伍人数最多的国家。近年来,大气科学领域人才队伍的学历层次明显提高,博士、硕士毕业人数呈明显上升趋势。
一批海外学子归国工作,为祖国的气象现代化建设和大气科学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新中国成立初期,一大批旅居海外的气象学子纷纷回国工作为新中国气象事业的建立发挥了骨干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海内外气象科技人才交流日趋频繁。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等都吸引了一批海外学子归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的海外优秀华人科学家与国内科学家进行了实质性合作。与此同时,大批海外华人科学家以不同方式为祖国气象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五)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气象法规体系
我国气象法规体系已初步形成,规范了全国气象工作的依法行政。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已于2000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全国人大通过的《农业法(修订)》等有关法律,也有多处与气象相关的条款;国务院还制定了一系列气象行政法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经国务院批准,已于2002年实施;在《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中,有27个条文涉及气象方面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此外,国务院下发了气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19部。中国气象局也先后发布实施了6项部门规章、近300项规范性文件和一系列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等。同时,各省(区、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55部。我国气象法规体系已初步形成,并逐步走向依法建设和发展气象事业的轨道。气象行业依法管理的意识显著增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的气象业务发展计划已纳入国家气象事业发展规划。气象行业技术交流、协作和组织协调机制初步建立,行业规划、行业政策、行业监督和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强,气象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体系逐步完善。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防雷减灾管理条例》,加快《气候资源法》立法进程。继续推动地方气象立法。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坚持依法管理气象防灾减灾、人工影响天气、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加强气象观测环境保护,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三、新中国气象建设的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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