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国家安全问题,已不仅仅是国际政治领域的课题,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家关系的多边化、国际组织的多样化,安全问题日益超出其原有的内涵,向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扩展,成为关乎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重大战略问题。新中国建国后的安全战略经历了从传统安全观到新安全观的转变,如果说传统安全观更多的是基于自卫本能的话,那么新安全观则为中国在与国际接轨的大背景下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提供保障。所以,关注新安全观、研究新安全观是有必要和有意义的。
一、中国新安全观的形成
尽管就过程而言,中国安全观的调整自20世纪70年代末就开始了,“和平与发展是时代的主题”和“大规模战争是可以避免的”的判断就是最好的注脚。但明确提出并在国际社会积极倡导新安全观则是在20世纪90年中期以后。
1996年7月,钱其琛在东盟地区论坛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高度重视地区的安全环境,中国经济的发展得益于稳定安宁的地区环境,也为促进本地区的稳定与繁荣作出贡献,“我们主张,通过对话与协商,增进相互了解和彼此信任,通过扩大和深化经济交往与合作,共同参与和密切合作,促进地区安全,巩固政治安全” 。这表明中国根据时代潮流和亚太地区特点,提出应共同培育一种新型的安全观念,重在通过对话增进信任,通过合作促进安全。
1997年3月,中国政府同菲律宾政府在北京共同举办东盟地区论坛信任措施会议。这是中国首次承办关于安全问题的官方多边国际会议,会议就地区安全环境、安全观念和国防政策等问题交换了意见。中国政府提出考虑到这个地区多样性的特点,维护地区安全应尊重各国主权、和平解决争端和采取综合安全的观念,要通过磋商、对话与合作等和平手段促进地区安全。同年4月23日,江泽民在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发表的演说中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中国关于维护整个世界安全的新安全观的基本主张,即各国有权根据本国国情,独立自主地选择自己的发展道路,别国无权干涉;各国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平等的成员,任何国家都不应谋求霸权,推行强权政治;以和平方式解决国与国之间的一切分歧和争端,而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在平等的基础上,加强和扩大经济、科技、文化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和繁荣,反对经济贸易中的不平等现象和各种歧视性政策与做法,更不允许动辄对别国进行所谓的经济制裁,并特别强调:“双方主张确立新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安全观,认为必须摈弃‘冷战思维",反对集团政治,必须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之间的分歧或争端,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以对话协商促进建立相互了解和信任,通过双边、多边协调合作寻求和平与安全”。 这些内容还写入同一天中俄两国元首签署的《关于世界多级化和建立国际新秩序联合声明》之中。
1999年3月26日,江泽民在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上发表讲话,更加全面地论述了中国关于新安全观的内涵。他说:“历史告诉我们,以军事联盟为基础、以加强军备为手段的旧安全观,无助于保障国际安全,更不能营造世界的持久和平。这就要求必须建立适应时代需要的新安全观,并积极探索维护和平与安全的新途径。我们认为,新安全观的核心,应该是互信、互利、平等、合作。各国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以及其他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是维护和平的政治基础。互利合作、共同繁荣,是维护和平的经济保障。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对话、协商和谈判,是解决争端、维护和平的正确途径。只有建立新的安全观和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才能从根本上促进裁军进程的健康发展,使世界和平与国际安全得到保障。裁军的目的在于增进安全,而安全必须是各国的普遍安全。国家无论大小、贫富、强弱,都有享受安全的平等权利。” 这里第一次指出新安全观的核心是“互信、互利、平等、合作”。江泽民在2000年9月6日出席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的发言和2001年6月15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大会的讲话中,都重申了“建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合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和国家关系的主张。
2001年7月1日,江泽民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的讲话,对新安全观的表述做了调整,将八个字当中的“合作”改为“协作”,即“国际社会应该树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努力营造长期稳定、安全可靠的国际和平环境”。学术界有人把这个讲话作为新安全观形成的标志 ,如果没有后边的文件,笔者以为这个结论是成立的,因为中共十六大报告也是这样表述的。但是,由于在2002年中国政府正式发表了新安全观的文件,文件不仅仅论述了新安全观的核心,还论述了新安全观的各个方面。因此,以文件的公布作为新安全观形成的标志更妥当一些。
2002年的7月31日,在斯里巴加湾市举行的东盟地区论坛外长会议上,中国代表团向大会提交了《中国关于新安全观的立场文件》。这个2200余字的文件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中国在新形势下的安全观念和政策主张。文件在“引言”中指出:“历史证明,武力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争端与矛盾,以行使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为基础的安全观念和体制难以营造持久和平。人们普遍要求摒弃旧的观念,以新的方式谋求和维护安全。在此形势下,以对话与合作为主要特征的新安全观逐渐成为当今时代的潮流之一”。在“背景”中强调:“越来越多的国家希望基于以下原则构筑自身和国际安全:在《联合国宪章》、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及其它公认国际关系准则的基础上开展合作,充分发挥联合国的主导作用;通过谈判和平解决领土、边界争端和其他有争议的问题;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改革和完善现有国际经济与金融组织,寻求共同繁荣;除防止外敌入侵、维护领土主权完整等传统安全领域外,重点对打击恐怖主义、跨国犯罪等非传统安全领域予以关注;根据公正、全面、合理、均衡的原则,在各国普遍参与的基础上,实行有效的裁军和军控,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维护现有国际军控与裁军体系,不搞军备竞赛。上述安全意识的形成与发展,是人类文明的进步,也构成了新安全观的基础。”在“政策”中对新安全观的核心作了全面解读:“互信,是指超越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异同,摒弃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心态,互不猜疑,互不敌视。各国应该经常就各自安全防务政策以及重大行动展开对话与互相通报。互利,是指顺应全球化趋势发展的客观要求,各国应在维护本国利益的同时,互相尊重对方的安全利益,在实现自身安全利益的同时,为对方安全创造条件,实现共同安全。平等,是指国家无论大小强弱,都是国际社会的一员,应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不干涉别国内政,推动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协作,是指以和平谈判的方式解决争端,并就共同关心的安全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合作,消除隐患,防止战争和冲突的发生”。
二、中国新安全观特点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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