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述几种卫生史志中,大都有丰富的疫情资料的搜集与整理,其中的疫情记载可说是颇为详细。以传染性极强、病死率极高、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极大的鼠疫为例,东北三省、内蒙古、广东、广西、福建等几个省的卫生史志均有翔实记录,尤其是对新中国成立后的鼠疫流行情况记载甚详。据《吉林省志·卫生志》记载,1950年6月27日至10月18日,吉林省农安县发生人间鼠疫,流行114天,30个自然屯发生鼠疫患者120人,死亡47人。1951年7月15日至9月13日,吉林省双辽县后太平屯发生人间鼠疫,流行61天,发生鼠疫患者67人,死亡19人。1951年7月24日至10月4日,吉林省开通县(今通榆县)鸿兴区发现人间鼠疫,流行了83天,于3个自然屯发生鼠疫患者16人,死亡8人。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吉林省志》(卷四十:卫生志),吉林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69~70页。从《吉林省志·卫生志》记载的总的情况来看,1950~1958年吉林省虽然每年在部分县市仍发生局部性的人间鼠疫,但发生鼠疫的患者数逐年下降,特别是每个鼠疫疫点平均鼠疫患者数较建国前明显减少。1958年以后,吉林全省未再发生人间鼠疫流行。新中国成立前后黑龙江省的鼠疫流行强度较弱。据《黑龙江省志·卫生志》记载,1946~1954年,黑龙江省的哈尔滨疫区共发生人间鼠疫7次,患者206人,死亡194人。其中原发性鼠疫135人,死亡124人,分布在哈尔滨市郊区10个自然屯;外地传入者两次,患者71人,分布在市内50条街道。黑龙江省的泰来疫区从1945~1953年共发生人间鼠疫4次,分布在6个疫点,患者24人,死亡22人。其中,除1945年为外地传入者外,其他均为原发性鼠疫。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黑龙江省志》(卫生志),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13~116页。内蒙古、广东、广西、福建等省区的卫生史志也都有新中国成立后鼠疫流行的翔实记录。李洪河:《建国初期的鼠疫流行及其防控》,《求索》2007年第2期。
各地所编卫生防疫站志、环境卫生志和卫生院志等,也有非常丰富的疫情资料。特别是各地卫生防疫站志,其疫情记载甚详。以《河南省卫生防疫站志》为例,该志对新中国成立后的各类急慢性传染病如天花、鼠疫、霍乱、麻疹、猩红热等,地方病如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大骨节病、克山病等,以及各种寄生虫病如黑热病、疟疾、丝虫病等的流行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据该志记载,1952~1958年,天花在河南省25个县(市)发生,且主要集中在西南部山区,以南阳县发生最多(1954年350例),其他地区散发。其发病数及死亡数建国后呈逐步下降趋势,1950年7334例,1951年780例,1952年发病241例,1954年406例,1956年6例,1957年无病例报告;病死数1950年574例,1951年69例,1952年6例。河南省卫生防疫站志编委会:《河南省卫生防疫站志(1953—2003)》,2003年8月内部印行,第29页。各地环境卫生志、卫生院志虽也有相关疫病和疫情记录,但与各地卫生防疫站志的记载相比,其疫情记录相对较弱。
值得一提的是各类疾病史专志中的疫情记载。相对于各地卫生志、卫生防疫站志等,各类疾病史专志对一些疾病流行与防控的描述则更为专业、更为详细。据笔者所掌握的有限资料,1994年由长期工作在新疆鼠防第一线的鼠疫防治工作者和鼠疫专家所编著的《新疆鼠疫》,向我们描述了新疆解放后40年间的鼠疫疫情及其防控的历史;张鸿猷:《新疆鼠疫》,地方病通报编辑部1994年内部印行。内蒙古通辽市卫生局组织相关鼠疫专家编纂的《通辽鼠疫》,非常详细地记载了1917~2007年间鼠疫流行状况与不同时期的防治情况;于昌沛、乔子良、周汉:《通辽鼠疫》,《通辽鼠疫》编委会2007年内部印行。广东省长期工作在鼠疫防治、研究、监测工作第一线的专家们编写的《广东鼠疫》,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广东鼠疫流行的历史、疫源地特点,以及鼠疫控制、监测和调查研究的经验与各种数据资料,具有很强的文献史料的价值。沈荣煊:《广东鼠疫》,广东科技出版社2005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鼠疫专家通过查找广西各地地方志书如《桂林市志》、《临桂县志》、《柳江县志》、《柳州府志》、《罗城县志》、《梧州市志》等,主要对建国前广西的鼠疫疫情进行了集中性的描述,也有少量篇幅涉及新中国成立以后广西的鼠疫流行情况。李寿生:《广西鼠疫历史纪事》,广西民族出版社2009年版。在建国后各地广泛开展的“送瘟神”运动中,全国各地所编撰的血吸虫病防治史志如《云南省血吸虫病防治史》、《开化县血吸虫病防治史》等,不仅详细记载了各地严重的血吸虫病流行情况,而且也反映了党和政府以“天连五岭银锄落,地动三河铁臂摇”的宏伟气魄,与血吸虫病展开的波澜壮阔、深入持久的斗争。
作为对上述地方卫生史志的补充,一些卫生保健组织等编写的医药卫生史料也有较为翔实的疫情资料。早在1964年,北京医学院医史学和保健组织学教研组就编撰了北京医药卫生史料,其中有关于建国前后北京市的鼠疫、天花、霍乱、斑疹伤寒、回归热、白喉等的流行和防治的翔实记载。北京医学院医史学教研组、保健组织学教研组:《北京医药卫生史料》,北京出版社1964年版。其他如天津、武汉、上海等地也都有相应的卫生史料的编撰。所有这些,都为人们了解新中国的疫病流行情况提供了一个真实的历史记录。
二
新编地方卫生史志作为地方志的一种,其价值和功能也应是方志研究者所关心的重要问题之一。最初的方志工作者曾将地方志的功能定义为“资政”、“教化”和“存史”,尽管这一说法因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但其透视出的方志所具有的价值与功能,在今天仍未过时。新编地方卫生史志所包含的较为权威的疫情资料,一般都经过系统的整理与加工,实事求是地记载了一个省、一个地区、一个县的疫情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围绕此问题所进行的学术研究可以为当下党和政府及各类社会组织以负责的态度时刻警觉地对待流行病,理性而有组织地应对疫情和有效地运用公共权力与社会力量加以防治,力争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损失和民众疾苦,提供有价值的参考。这大概就是所谓地方卫生史志的“资政”作用。
除上述“资政”的作用之外,若从地方卫生史志及其所包含的丰富的疫情资料的角度来考察,新编地方卫生史志还有保存医疗卫生和各种疫情资料的价值。因为志书的生命在于史料的完整和真实,志书工作者必须以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态度记载历史。新编的各类地方卫生史志也是修志人员广征博采、精心搜集的资料,修志者本身的观点和立场往往不能遮掩各种卫生医疗、疫病疫情资料的真实。笔者在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鼠疫流行史进行系统考察的时候,发现早在1988年,广东的冼维逊即在其编著的《鼠疫流行史》中记录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福建省的鼠疫流行情况:1950年福建省27市县发病1447例,死627人;1951年21市县发病300例,死118人;1952年5市县发病286例,死36人。参见冼维逊:《鼠疫流行史》,广东省卫生防疫站1988年内部印行,第155页。但到了1990年代中期,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经过查阅档案资料,发现福建的鼠疫流行情况与上述冼维逊的记载略有偏差。其实际情况是:1950年福建全省发生鼠疫患者1445人,死亡628人,死亡率为434%;1951年发生鼠疫患者300人,死亡119人,死亡率为3666%;1952年发生鼠疫患者290人,死亡36人,死亡率为124%,发病数后两年比1950年各下降80%,死亡率的下降则更为明显。1953年以后,福建再未出现鼠疫流行。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福建省志·卫生志》,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58页。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认真态度,既纠正了相关疫情偏差,又在某种程度上保存了当地的疫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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