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大林很快对刘少奇的这一要求给予了积极的响应。他回复说:“这是好事,有困难,但可以办。”同上书,第35页。毛泽东也非常赞同,7月25日,他复电刘少奇:“同意在莫斯科建立一个中国大学。我们正需要学习苏联在各项工作中的和资产阶级不同的一套学说和制度,设立这样一个大学是很必要的,但经费应讲明由中国负担为适宜。同意在目前就开始派遣各种参观团到苏联去参观和学习各项经验。”《毛泽东年谱》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538页。
经过中苏双方的协商,考虑到当时的中国形势已有别于20世纪20年代、中国革命即将在全国取得胜利的具体情况,最后决定由苏联帮助中国建立一所新型正规大学,培养建设人才和管理干部,学校设在中国境内,由苏联提供教授和专家。8月7日,毛泽东复电刘少奇、王稼祥,同意“中国大学不设在阿尔马达而设在北平,由苏联派教授”。《刘少奇年谱》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220页。这所中国大学就是后来的中国人民大学。
刘少奇秘密访苏可谓是满载而归,不仅为建立新中国争取了有力的政治支持和经济援助,学习了苏联的经验,回国时随行的还有多达220人的苏联专家队伍,而且由苏联帮助中国建立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空军和海军学校也成为刘少奇同苏联达成的一揽子协议中的一部分,这对新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专门人才的培养,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二
刘少奇在回国以后立即着手中国人民大学的筹建工作,从学校的组成、领导的任命、教育方针的确定、科系的设置、教学计划的制订、聘请苏联专家教员、招生规模、生源落实及经费预算等各项工作都一一过问,亲自处理。
1949年夏秋之际,中央组成了由陆定一、钱俊瑞、吴玉章、成仿吾、范文澜、薛暮桥、陈伯达、王明、谢觉哉组成的10人筹备委员会,着手筹备工作。筹备委员会聚集了相关部委负责人、党内最著名的教育家、理论家,由此可见中共中央对创立新中国第一所正规大学的重视程度。苏联政府派遣费辛科、菲里波夫两位专家来华协助筹建中国人民大学。
筹备委员会和苏联专家经过一个多月的调研商讨,业已形成具体计划。1949年11月12日,刘少奇亲自写信给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政治局,报告筹备创办中国人民大学的情况和建校计划:“即以原华北大学、革命大学及王明谢老之政法大学三校合并为基础来成立人民大学。另由人民大学附设一部政治训练班,即保留原革命大学一部分(约收学生三四千人)机构,照过去一样继续招收学生进行四个月的政治教育,以继续改造知识分子。”“人民大学拟由中央人民政府设立,任命中国人做校长,聘苏联同志为顾问。苏联顾问及教授的薪资,拟照苏联专家一样办理。”他建议“政治局即日审查这个计划,并予以批准,然后提交政务院通过施行。”《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54~155页。
12月11日,刘少奇又向正在苏联访问的毛泽东报告关于人民大学成立的决定和聘请苏联教授、教员事宜,并确定了科系的设置及本科的招生名额:“第一年招收本科学生一千四百人,训练班学生三千人,其中夜校学生一千人。本科设经济系、计划系、财政信用借贷系、合作社系、贸易系(学制均为三年),法律系、外交系(学制均为四年),工厂管理系(学制为两年)。训练班设经济系、贸易系、合作社系、外交系、财政信用银行系、统计系、法律系、教育系、工厂管理系(学制均为半年)。本科及训练班定于一九五○年二月一日开学。”报告提出,为人民大学聘请50位苏联教授和教员。《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55~156页。
1949年12月1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即根据党中央政治局的建议,于第11次政务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中国人民大学的决定》。《决定》确立学校的教育方针是“教学与实际联系,苏联经验与中国情况相结合”。《刘少奇论教育》,教育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76页。
为了保证中国人民大学招生计划的顺利进行和按时开学,1950年1月23日,刘少奇亲自签发了《中共中央关于成立中国人民大学的决定》。这份发往各大区党委的文件告知中国人民大学的任务和系科设置,并将其本科各系招生名额的分配为:华北区327名,华东区177名,东北区162名,华中南区139名,西北区77名,总共为882名。黄达:《吴玉章与中国人民大学》,山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136页。《决定》指出,“中国人民大学的创办,是一件大事,各地党必须保证该校本科此次招生的完满成功”。刘少奇还特别加上一句话,有关“各项由各中央局、分局令各级党委保证实现”。《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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