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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训宝: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论述考
发布时间: 2018-10-26    作者:顾训宝    来源:第十七届国史学术年会论文集 2018-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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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大以来,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内容涉及多个方面,此处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考据。

  一、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论述

  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问题,2014年9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的讲话中进行了深刻系统的论述。

  对于中国政治改革走什么样的道路,他明确提出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论断:“在前进道路上,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2]

  对于坚持走这条道路的重大意义,他认为,“以什么样的思路来谋划和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作用”,“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坚持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更是关系根本、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3]。

  对于坚持走这条道路的合理性,他分析指出,首先,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模式,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都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4]。其次,评价一国的政治制度是否是民主和有效的,应该采用科学的评价标准。主要是看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诉求等。最后,我们选择的政治制度、政治发展道路具有许多优势,集中表现为四个“能够”:能够有效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能够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能够有效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等。总之,“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强大生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5]。

  对于如何坚持走这条道路,他认为应该做到以下三点:第一,必须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6];第二,必须“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7];第三,必须“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决不能放弃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8]。

  二、关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论述

  关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在不同场合多次论述了该问题,其中论述比较集中的是在2014年9月份,适值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的纪念活动。据相关数据统计,仅在这一月份的讲话中,他提到“民主”一词多达122次。

  在他的系列重要讲话中,他对保证人民当家作主问题给予了高度评价。早在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他就强调指出,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9]。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他进一步论述了人民当家作主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他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0]此处,他认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所在,无此则没有社会主义的一切,可见他对人民当家作主问题的重视程度之高。同年9月21日,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六十五周年大会上,他再次强调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必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11]。此处,他不仅再次强调了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性,而且要求必须去落实,并指出了寻求最大公约数的落实途径。

  对于如何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他在系列重要讲话中主要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第一,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12]。第二,“要求我们在治国理政时在人民内部各方面进行广泛商量”[13],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第三,其实现形式应该是丰富多样的,不应拘泥于刻板的形式。“通过依法选举”,让人民的代表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同时“通过选举以外的制度和方式”,让人民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14]。第四,需要人民群众有“完整的参与实践”。[15]

  三、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

  关于依法治国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更是多次提及,对此的论述集中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前后。我们选取了几个方面进行了整理。

  (一)关于要高度重视依法治国的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贯高度重视依法治国问题,在多次讲话中从不同视角对此反复强调。

  2012年12月4日,是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在首都各界为此举行的纪念大会上,他从尊重宪法角度强调了坚持依法治国的重要性,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16]。

  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他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视角强调了依法治国问题。他指出,“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一定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17]

  2014年10月29日,他在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作的说明中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18]。这次他把依法治国问题提到“国之重器”、“重要依托”、“根本要求”的高度来论述。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他从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的视角指出,“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19]。

  2016年12月4日,在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对“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作出重要指示时强调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20]。

  (二)关于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的论述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1]。至于这个总目标的内涵,他认为,具体来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主要包括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主要是要做到共同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从而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他还指出,真正领会这个总目标,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深刻把握:第一,这个总目标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即“我们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22]。在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问题上,必须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明确的信号。第二,这个总目标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23]。依法治国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必须有一个纵览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第三,必须明确实现这个总目标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其必要性在于:这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其重要意义在于:这“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24]

  (三)关于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的论述

  关于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认为这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必须深刻理解、正确把握。深刻理解两者的关系,应首先弄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其核心要义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25]。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26]他认为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因为方向正确与否、政治保证是否有力,直接关系到全面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否办好。

  其次,他指出必须明确两者的关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27]。在依法治国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最后,他指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必须“要向干部群众讲清楚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28]

  (四)关于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论述

  关于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讲话中进行了集中论述。他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第一,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29],如果路走错了,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都没有意义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重大课题,“基本的东西必须坚持”,即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30]

  第二,必须扎扎实实把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全党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善作善成的作风,重点落实好以下几点:一是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31];二是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32];三是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任务,“着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33];四是着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五是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坚决破除束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障碍”[34]。

  四、关于行政体制改革的论述

  关于行政体制改革,他在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提及,但对其深刻系统的论述集中在2013年2月前后,尤其是在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通过初步梳理,他对行政体制改革的论述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行政体制改革的内涵

  关于行政体制改革的内涵,2013年2月28日上午,他在中南海怀仁堂举行的民主协商会上作出了阐述。他指出,行政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为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必须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破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的目标,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35]这是他对行政体制改革内涵较为深刻的论述。

  (二)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

  2013年2月28日,他在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具体来讲,就是要解决“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重点是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36]他认为,之所以将转变政府职能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因为行政体制改革的过程,就是政府职能体系从计划经济条件下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断转变的过程。他指出,改革开放30多年来,虽然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但还存在诸多问题,如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对微观经济干预过多、对宏观经济调节不完善、公共服务较薄弱等。因此,“进一步改革政府机构、转变政府职能,不仅是提高政府效能的必然要求,也是增强社会发展活力的必然要求”[37]。

  (三)转变政府职能的总方向

  他在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明确要往哪里转,要弄清方向问题。他认为,结合以往的经验,当前转变政府职能的总方向就是“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38]。他强调,要按照这个总方向,科学界定政府职能范围,优化各级政府组织结构,理顺部门职责分工,突出强化责任,确保权责一致。2013年11月9日,他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进一步指出,要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正确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既积极主动放掉该放的权,又认真负责管好该管的事,从‘越位点’退出,把‘缺位点’补上”。[39]

  (四)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明确怎么转的问题。他认为,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需要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成熟先行”的原则[40]。他在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要抓住主要矛盾和重点问题,要讲究瓜熟蒂落、水到渠成,条件成熟、形成共识的先推进,能改的先改起来,不要奢望毕其功于一役,有的改革还需要时间,等条件成熟了再作推进。

  第二,需要处理好“大和小、收和放、政府和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关系”[41]。他在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处理好大和小的关系,要稳步推进大部门制,但不是所有职能部门都要做大,关键要看怎样摆布符合实际、科学合理、更有效率;处理好收和放的关系,要做到适当放权,但并不是说什么权都要下放,该下放的当然要下放,但该加强的也要加强;处理好政府和社会的关系,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同时也要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的规范和引导;处理好管理和服务的关系,政府不仅有服务职能,也有管理职能,两者不可偏废,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政府该管的不仅要管,还要切实管好。

  第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变”[42]。他指出,无论政府职能怎么转,都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都要接地气、通下情。要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政风建设,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五、关于人民政协的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的论述集中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六十五周年的讲话中。他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相关论述。

  第一,高度评价了人民政协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他指出,通过回顾人民政协六十五年的发展历程,可以深刻地认识到,人民政协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产生于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革命的伟大斗争,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光辉实践。由此可以看出,人民政协“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力量”。[43]

  第二,系统总结了65年来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应坚持的重要原则。他指出,做好人民政协工作,一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人民政协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发展;二是“必须坚持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必须明确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三是“必须坚持大团结大联合”,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四是“必须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有效组织各党派、各团体、各界人士等共商国是。[44]

  第三,明确指出了今后推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几点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今后为了使人民政协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作出更大的贡献,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必须明确,人民政协是适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这一优势和特点;二是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代表性强、联系面广、包容性大的优势,坚持紧扣改革发展献计出力;三是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要坚持发挥它在发展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四是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要坚持广泛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能量;五是人民政协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坚持推进履职能力建设。[45]

  另外,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还论述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爱国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政策、“一国两制”实践等问题。

  (作者为曲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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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文系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执政为民思想研究(17BKS024)”,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治国理政研究专项重点项目“习近平总书记的‘为人民服务’思想研究(16BZLJ02)”阶段性成果。

  [2]《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59页。

  [3]《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59页。

  [4]《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60页。

  [5]《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62页。

  [6]《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54页。

  [7]《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62页。

  [8]《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59—60页。

  [9]《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90页。

  [10]《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54—55页。

  [11]《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76、72、73页。

  [12]《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89页。

  [13]《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73页。

  [14]《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74页。

  [15]《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73页。

  [16]《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87页。

  [17]《习近平出席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4-01/08/c_118887343.htm。

  [18]《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141页。

  [19]《习近平: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共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人民网,http://cpc.people.com.cn/n/2015/0203/c64094-26496095.html。

  [20]《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人民日报》2016年12月5日。

  [21]《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147页。

  [22]《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147页。

  [23]《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147页。

  [24]《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148页。

  [25]《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146页。

  [26]《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146页。

  [27]《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146页。

  [28]《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147页。

  [29]《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182页。

  [30]参见《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183—186页。

  [31]《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187页。

  [32]《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188页。

  [33]《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189页。

  [34]《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191页。

  [35]《中共中央举行民主协商会》,《人民日报》2013年3月1日。

  [36]《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52页。

  [37]《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52页。

  [38]《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53页。

  [39]《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55页。

  [40]《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3页。

  [41]《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53页。

  [42]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78页。

  [43]《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67页。

  [44]参见《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67—68页。

  [45]参见《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68—71页。

    相关链接 - 当代中国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 两弹一星历史研究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政协网 - 中国网  - 中国军网 - 中央文献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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