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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1966年中国共产党人社会主义民主认识的历史地位
发布时间: 2015-12-30    作者:李先波    来源:国史网 201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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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6~1966年是中国共产党人[1]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第一个十年。对于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社会主义民主认识和实践,《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评价是:党的八大从加强执政党建设、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和群众联系等方面指明了方向,[2]全党开展整风运动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正常步骤,但随着毛泽东阶级斗争理论和实践的错误发展,个人专断、个人崇拜现象逐步滋长,[3]加之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没有制度化、法律化,法律没有应有的权威,最终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发动。这一总体评价也揭示了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社会主义民主认识与阶级斗争扩大化此消彼长的渐进演变过程。在这一总体评价之下,学界对于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中国共产党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思想进行了“个体”和“个案”研究的较多,也有将这一时期与改革开放后的社会主义民主认识和实践进行比较研究。有的研究已经注意考察当时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发展变化以及中苏关系的变化对中国共产党人社会主义认识和实践的影响。但从与苏东国家比较的角度来审视中国共产党人社会主义民主认识和实践,尚属空白。本文将以“形而上”的社会主义民主认识为对象,从与同时期苏东国家比较的视角,简要阐释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社会主义民主认识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中的历史地位。 

  一 

  关于1956~1966年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人社会主义认识的具体内涵,依照马克思主义民主的基本观点,国内学界大多认可从宏观的民主建政理论、中观的民主程序理论、微观的民主方法论等三个层面进行解析。与上述三个层面的划分相类似,也有外国学者主要根据《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的相关论述将毛泽东的民主认识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用于人民内部的政治教育的“民主方法”——说服,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民主的政治参与,即党和国家机关实行的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原则;三是宪法规定的人民享有的一定的自由和民主。[4] 

  具体而言,宏观层面的民主制度方面,中国共产党人认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是“真正的完全的民主”。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毛泽东指出,有了人民的国家政权,才有人民的民主,才能实行民主。[5]在文章中,毛泽东阐述了选择人民民主专政这一国体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必要性。1951年2月28日,刘少奇出席北京市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时讲话指出,人民代表会议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民主政权的最好的基本的组织形式。“现实已经证明并且将来的历史还会证明,新民主主义的人民代表会议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国家制度,比旧民主主义的议会制度民主一万倍。”[6]中共八大政治报告中也指出,中国同一切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一样,是人类历史上最民主的国家,我们的民主属于绝大多数人。1957年2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发表讲话中也指出,“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是任何资产阶级国家所不可能有的最广大的民主。”[7] 

  中观层面的民主程序方面,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人认为,民主集中制是一切机关和团体均应当实行的根本制度和组织原则,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根本制度。没有这种民主集中制,就不能建设社会主义。[8]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和集中的辩证统一和有机结合。社会主义民主既是通过贯彻群众路线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来实现,同时,贯彻群众路线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过程也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是过程和目的的统一。用毛泽东经常讲的话来说,就是要允许群众说话,把群众发动起来,以高度民主实现高度集中。 

  微观层面的民主方法论方面,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人把民主看作一种方法、手段、形式和作风。所谓民主的方法,即是说服而不是压服方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即整风的方法。所谓民主的作风,即是要允许别人说话,能够倾听不同的意见。所谓民主的形式,即小民主和大民主。其中论述最多的是民主的方法和民主作风。 

  宏观层面的民主制度决定了民主的性质和目标,中观层面的民主机制是抽象的民主目标转化为具体民主的中介和纽带,微观层面的民主方法是实现民主参与的具体行为。从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社会主义民主认识和实践历程来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决定了最广大的人民享有当家作主的权利,但这一权利从“应然”到“实然”,既要有适合人民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民主方法和形式,更为重要的是要有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本质属性,可操作性强的民主落实机制和实践程序。而正是中观层面民主实现机制的缺位和错位,导致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社会主义民主认识难以有效贯彻体现在具体的民主建设实践中,致使微观层面的民主方法与民主制度的脱节。应该说,作为民主的机制,民主集中制只是一种组织原则,而构建带有民主“普遍价值”的代表制、普遍选举制、监督制衡等机制,对于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二 

  苏共二十大前后,苏东各国都不同程度地强调“民主化”问题。可以说,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是当时社会主义阵营各国面临的共同紧迫任务。苏共二十大后,世界知识出版社陆续出版了一套《各国共产主义政党文丛》,这套丛书对这一时期各国共产主义政党的重大会议文件和重要纲领做了选译。从中可窥见这一时期社会主义阵营各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状况。需要强调是,鉴于比较的严谨性和对称性,本文关注的重点仍是社会主义阵营各国社会主义民主认识方面的成果。在此仅举匈牙利、波兰、保加利亚、民主德国、罗马尼亚五国为例: 

  匈牙利 

  1956年6月29日,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决议,重申民主集中制是党内生活的基本准则,遵守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各级机关和全体党员的责任。[9]以卡达尔为首的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中央反思“匈牙利事件”的教训,认为造成这一悲剧,“最大的错误产生在政治领域里,特别是政治体制”。[10]1957年开始,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把推进社会民主化,改革政治体制,作为振兴国家的最基本任务。在匈牙利政府发布的《关于当前最重要的任务的声明》中,把民主化作为当前国家制度和管理机关工作的重要任务。[11]1957年匈牙利颁布人民监督法,1958年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监督委员会,该委员会拥有对部长会议、法院和检察院以外的所有组织和机构的监督监察权,成为匈牙利一个有效的群众性社会监督组织。1959年11月30日,卡达尔在向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的七大所作关于政治形势和党的任务的报告中,对过去三年来扩大国民议会和地方议会职权对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产生的积极作用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实质是民主”,为此,匈牙利要继续扩大各级议会的职权和地方国家政府机关的自治权,并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看作是完全建成社会主义的中心任务之一。[12]为此,匈牙利对选举制度进行了改革,除州议会和首都议会议员由间接选举产生以外,其余各级议会议员均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同时,精简国家机构,扩大地方政权机构的活动和经济自主权。1962年11月20日,卡达尔在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的八大上所作报告中指出,大规模的阶级冲突时期已经结束,民主已经成为匈牙利的特征。将通过提高经选举产生的地方议会机构的自主权,探索能使各阶层居民更广泛参与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的方式,将国家机构的一些任务和职能划归社会机构。[13]1964年9月,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中央成立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重启于1958年中断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波兰 

  波兹南事件发生后,波兰统一工人党中央第一书记奥哈布在谈到该事件的背景时,并不认为由于发生了波兹南事件而需要改变争取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方针。而是强调应当加强法制和监督,以免民主化过程被敌人所利用。[14]1956年7月28日,波兰统一工人党二届七中全会通过关于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和党的任务的决议,决定继续贯彻国家生活民主化、消除个人迷信的后果以及加强法制的方针,认为这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根本要求使然,是巩固党和人民政权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争取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和建设社会主义的唯一途径。[15]决议通过的民主化措施包括扩大厂矿企业中的工人民主、扩大人民代表会议的权限和独立性、提高议会的作用和改进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要求严格遵守社会主义法制、开展来自下面的批评和使政治生活公开化等,以彻底实现党的生活和国家社会生活的民主化。[16]同年10月,波兰统一工人党召开二届八中全会,哥穆尔卡在发言中除了重申坚持二届七中全会确定的民主化方针以外,还提出了制度的民主化问题。他指出,民主化是通往建设最好形式社会主义的唯一道路。哥穆尔卡认为波兰民主化纲领的最重要问题是把议会的作用提高到国家权力最高机构的作用,并让其切实行使最高立法和监察权力,并对政府和国家机关工作进行独立的广泛的监督。[17]1957年5月15日,波兰统一工人党二届九中全会召开,哥穆尔卡在大会所作《党的政策中的关键问题》的报告,其中提出了“彻底完成民主化”的口号,将民主化视为波兰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保证,是波兰社会主义建设结构中的政治骨架。并具体提出了工人自治、农民自治和议会民主为核心的所谓“波兰道路”。[18]全会通过了《关于目前形势和党的最重要的任务的决议》,并从上述三方面着手改革政治经济体制。1959年3月19日,波兰统一工人党第三次代表大会通过关于党的基本任务的决议,明确提出,成立工人自治和提高工会的意义与职权是社会主义民主化过程中的首要任务,并将民主化措施扩展到经济领域。[19]但此后,波兰改革逐渐停滞、思想趋于保守。[20] 

  保加利亚 

  1956年4月,保加利亚共产党中央全会通过决议,决定采取措施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扩大人民参与政治管理的权利;扩大国民议会和地方人民议会的权限。1958年6月,保加利亚共产党召开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日夫科夫在所作中央委员会总结报告中指出,保加利亚国内的阶级斗争的性质和形式已经由于社会的经济和阶级结构的变化而发生了本质变化,阶级斗争表现形式已经并不尖锐。[21]基于此,报告认为,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必要性和一切条件都已具备,而使国家和国家机构沿着更加民主化、更加完善化的道路发展,在过去和现在都是保加利亚自然的、合乎规律的过程。[22]大会通过的关于总结报告的决议对1956年“四月全会”以来在恢复党的生活的列宁主义准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加强议会和社会主义法制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等方面取得的进展和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决议指出,必须在巩固集中制的同时,进一步精简机构,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加强对国家机关及经济工作的社会监督,杜绝官僚主义和脱离群众的现象,以便继续使国家机关的民主化进一步完善,以更好地发挥其在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职能。[23]1962年11月,保加利亚共产党的八大通过决议,决定继续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扩大人民对国家机关的监督。 

  民主德国 

  1958年7月,民主德国统一社会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乌布利希在所作大会报告中,对四大以来党把发展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作为中心任务所采取的扩大人民议院和行政区代表大会的职权、改善集体领导、加强民主集中制、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反对官僚主义等举措所取得的重要成就给予了肯定。[24]但同时认为,民主德国内部存在很多非对抗性的矛盾,但这些矛盾不是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其中民主集中制在实行中也出现了过分集中与民主不充分的矛盾,而解决矛盾的首要问题就是继续扩大社会主义民主。[25]乌布利希指出,应当在1956年3月第三次党代表会议所作出的关于发展民主法制的决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人民民主,同时反对将民主建立在自由主义基础上的修正主义观点。[26]大会决议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德国目前面临的主要任务,而在各方面采取发展民主的方法来发挥人民的积极性则是各级党组织的义务。[27] 

  罗马尼亚 

  1958~1959年,对于党和国家政治生活问题,罗马尼亚党的领导人更强调同修正主义斗争的尖锐性,强调现代修正主义是世界工人运动的主要危险。[28]1960年6月召开的罗马尼亚工人党第三次代表大会上,乔治乌·德治所作工作报告提到社会主义民主只有一次,反而强调:从思想意识中消除资产阶级教育的影响,是阶级斗争和新旧斗争的主要领域。要求党必须彻底、坚决批判异己的思想观点。[29]1965年7月,罗马尼亚共产党九大以后,为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吸收工人阶级为首的广大群众参与对公共事务的领导,罗马尼亚建立了一套民主制度。包括:改革领导体制,党政分工,将行政机构由五级改为三级,提高办事效率;废除一长制,实行集体领导制,工人参加管理,建立劳动人民委员会和劳动人民大会,建立从基层企业、到地方和中央的由生产工人代表参加的集体领导制度;扩大社会主义团结阵线内部各群众组织的职权,建立健全全国性的民主机构等。齐奥塞斯库强调,要把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当作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建设事业的一项根本任务,培养一种新型的经济民主和社会民主。[30] 

  可见,在苏共二十大前后,结合本国实际,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成为大多数社会主义阵营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个主要特征。上述五国中,除罗马尼亚在一定时期强调阶级斗争和修正主义思想的影响以外,其他各国采取的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举措,尽管从语言表述上略有差异。但就本质而言,都是围绕克服过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带来的消极影响,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扩大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权和监督权。在苏共二十大以后至1957年反右派斗争扩大化以前,中国共产党人对于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思考也大致是从这些方面展开。但也有独到之处,如中国共产党人提出的“双百方针”、“两个万岁”等思想,就连当时力主民主化的波兰和匈牙利等东欧国家的改革派都对此推崇备至,认为中国共产党人提出的“双百方针”等表明了一种民主化的倾向。[31]《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在《人民日报》发表当天,苏联《真理报》也同时用三个版面刊载了全文。[32]而且,从上述五国这一时期社会主义民主认识和实践来看,同样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曲折,甚至倒退。 

  因此,从当时社会主义阵营各国社会主义民主认识的具体实际来看,中国共产党人的社会主义民主认识顺应了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中民主发展的趋势,但同时结合中国政治生活的具体实际,又提出了一些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认识。总的说来,就“认识”方面,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民主的探索并不落后于时代。 

  三 

  中共八大前后,中国共产党人结合苏东风波的教训,开始思考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形成了诸多正确认识,找到了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正确方向。整风“反右”斗争前后,中国共产党人对于阶级斗争形势的认识发生急剧变化,致使改变了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航向,转而选择了群众运动式的“大民主”方式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目标”的一面被拔高、进而“抽象化”,作为“手段”的一面被放大、具体化,致使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在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中的应有地位被矮化。三年“大跃进”宣告了中国共产党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路径选择的失败。“七千人大会”前后,中国共产党人在反思中试图回归中共八大确定的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方向,并做出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所能做出的最大努力。但这种努力很快被从阶级斗争方面进行反向总结的声势所淹没,阶级斗争扩大渐成燎原之势。直至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这种趋势和状况才得以纠正。 

  在《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中,有一段关于斯大林错误的总结性话语,用于反思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社会主义民主认识和实践问题也同样发人深省:“制度是有决定性的,但是制度本身并不是万能的。无论怎样好的制度,都不能保证工作中不会发生严重的错误。有了正确的制度以后,主要的问题就在于能否正确地运用这种制度,就在于是否有正确的政策、正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33]有学者也指出,当时中国共产党人社会主义民主认识和实践出现曲折甚至倒退的症结在于:没有把民主法律化、制度化、程序化,把民主参与简单地等同于群众运动,干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正常秩序。由于忽视了法制建设,对本来应该通过健全法制和完善体制,弥补制度上的缺陷而加以解决的官僚主义问题,却认为主要是思想问题、意识形态问题或旧社会遗留下来的阶级斗争问题。[34] 

  从历史的纵横发展来看,20世纪50年代中期,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是当时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发展的内在需要和普遍潮流。社会主义阵营各国也在不同程度、不同向度上做出自己的思考与选择。中国共产党人比较早地认识到“以苏为戒”,独立探索符合本国具体实际的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性。就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而言,也比较早地做出了符合中国具体实际、时代潮流和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发展轨迹的思考与选择。然而,人们对于实现社会主义民主这一“最广泛最真实”民主的迫切期待,致使人们忽视了“最广泛最真实”民主得以实现尚需诸多条件。社会主义民主一样存在发展的阶段性。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社会主义民主认识受到多重因素的干扰,其间也出现曲折,甚至倒退。但当时中国共产党人提出的一些方针和理论,以今天的认知水平来看,仍是正确的。如党的八大前后提出的“双百方针”、“两个万岁”以及扩大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等,当时建立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合视察制度至今仍在施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方法的功效直至今日仍不容忽视,只不过在当时的特定历史条件下,这些正确的认识失却了得以顺利推行的空间和时间。 

  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和社会主义阵营的历史和现状来看,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并没有现成的成熟的理论经验和具体办法。学界公认列宁时期的苏俄和俄共民主建设方面是较为成功的,列宁本人对于社会主义民主制做出了重要的理论贡献,也堪称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典范。但问题是,列宁建构的俄共民主机制既成就了列宁,也成全了斯大林的个人专断。换言之,斯大林正是通过“民主”的党内斗争攫取了最高权力。既然列宁的民主建树成果卓著,为何如此脆弱不堪?如果列宁早逝、许多民主设想还没有制度化是一个最佳的理由,那岂不是苏联社会主义民主的存亡系于一人之手?这是否又陷入了一个悖论呢?所以,客观来说,列宁式的社会主义民主也没有得到时间和实践的充分验证。 

  列宁在《评经济浪漫主义》的长文中有句名言:“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35]对于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人的评价也是如此。有的人一方面认识到伟人也是人,也有人性弱点,努力把伟人拉下神坛;但另一方面又抱以“神”、“完人”的标准去要求、衡量伟人的言行。这种自我割裂的认知标准,除了宣泄情绪,无助于客观公正的研究。历史人物之所以称为历史人物,即是在于其认知和视阈只能达到其所生活的时空的高度,也只能达到其所处时代的限度。 

  马克思曾言:“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36]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文中指出,只有“国家以整个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以后,即社会主义革命以后的时期,国家的政治形式才是最完全的民主。”而这也是民主自行消亡之时。[37]显然,社会主义民主尽管是最完全真实的民主,但并不意味着这种本质能够自我实现、自我彰显。无论社会主义制度诞生于何种社会,都不可避免地带有那个社会的“痕迹”。不可能无产阶级政权一经建立就立刻拥有了最完全社会主义民主赖以实现的各种条件。社会主义民主的高度发达也同样是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恐怕时至今日,中国也没有达到实现最完全民主的前提和条件。因此,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同样必须实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本国具体实际的正确结合。立足中国实际,还要不断从中国共产党人社会主义民主认识和实践的历史中汲取养分,根据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建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阶段性目标,与时俱进地更新社会主义民主认识,创新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制度、机制、方法和手段,不断繁荣和发展国家和社会政治民主生活,实现“又有民主,又有集中;又有自由,又有纪律;又有个性发展,又有统一意志” [38]的政治局面。 

  [1]本文所指的“中国共产党人”即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陈云等党的第一代领袖群体。 

  [2]《〈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人民出版社1983年内部出版,第20页。 

  [3]《〈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人民出版社1983年内部出版,第26页。 

  [4]萧延中主编:《思想的永生》,中国工人出版社1997年版,第136页。 

  [5]《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76页。 

  [6]《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56~57页。 

  [7]《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320页。 

  [8]《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64页。 

  [9]中共中央党校科社教研室国外社会主义问题教研组编:《匈牙利社会主义资料选编》,求实出版社1987年版,第60页。 

  [10]转引自刘勇民、杨章明、杨荫滋等:《苏联和东欧八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04页。 

  [11]转引自刘勇民、杨章明、杨荫滋等:《苏联和东欧八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05页。 

  [12]﹝匈﹞卡达尔·亚诺什 :《论匈牙利社会主义建设(1957~1985)》,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72、77页。 

  [13]中共中央党校科社教研室国外社会主义问题教研组编:《匈牙利社会主义资料选编》,求实出版社1987年版,第128页。 

  [14]中共中央党校科社教研室国外社会主义问题教研组编:《人民波兰资料选辑(1944~1984)》, 1986年,第 

  149页。 

  [15]中共中央党校科社教研室国外社会主义问题教研组编:《人民波兰资料选辑(1944~1984)》, 1986年,第 

  167~168页。 

  [16]中共中央党校科社教研室国外社会主义问题教研组编:《人民波兰资料选辑(1944~1984)》, 1986年,第 

  170~177页。 

  [17]中共中央党校科社教研室国外社会主义问题教研组编:《人民波兰资料选辑(1944~1984)》, 1986年,第211、214页。 

  [18]《一年来的波兰局势》,世界知识出版社1958年版,第22、30页。 

  [19]中共中央党校科社教研室国外社会主义问题教研组编:《人民波兰资料选辑(1944~1984)》,1986年,第310~311页。 

  [20]蒋锐:《东欧人民民主道路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62页。 

  [21]《保加利亚共产党第七次代表大会文件》,世界知识出版社1959年版,第72页。 

  [22]《保加利亚共产党第七次代表大会文件》,世界知识出版社1959年版,第74页。 

  [23]《保加利亚共产党第七次代表大会文件》,世界知识出版社1959年版,第175、177页。 

  [24]《德国统一社会党第五次代表大会文件》,世界知识出版社1959年版,第235页。 

  [25]《德国统一社会党第五次代表大会文件》,世界知识出版社1959年版,第17页。 

  [26]《德国统一社会党第五次代表大会文件》,世界知识出版社1959年版,第238页。 

  [27]《德国统一社会党第五次代表大会文件》,世界知识出版社1959年版,第322、327页。 

  [28]《罗马尼亚在社会主义旗帜下走向新的胜利》,世界知识出版社1959年版,第10、18页。 

  [29]《罗马尼亚工人党第三次代表大会文件》,世界知识出版社1961年版,第71页。 

  [30]刘勇民、杨章明、杨荫滋等:《苏联和东欧八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37~139页。 

  [31]沈志华:《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第3卷(1956~1957):思考与选择——从知识分子会议到反右派运动》,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98页。 

  [32]《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178页。 

  [33]《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人民日报》1956年12月29日。 

  [34]张启华、张树军:《中国共产党思想理论发展史》下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914页。 

  [35]《列宁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54页。 

  [3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47页。 

  [37]《列宁专题文集:论马克思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1页。 

  [38]《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83页。 

    相关链接 - 当代中国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 两弹一星历史研究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政协网 - 中国网  - 中国军网 - 中央文献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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