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国史网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重要新闻 | 影像记录 |  教育指南
中国概况 | 人物长廊 | 大事年表
国史珍闻 | 图说国史 | 60年图片
专题研究 | 理论指导 | 政治史 | 经济史 | 征文启事 | 学 者
学术争鸣 | 学科建设 | 文化史 | 国防史 | 地方史志 | 学 会
论点荟萃 | 人物研究 | 社会史 | 外交史 | 海外观察 | 境 外
特别推荐 | 文 献 | 统计资料
口述史料 | 图 书 | 政府白皮书
档案指南 | 期 刊 |  领导人著作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研究机构 >> 国史年会 >> 历届年会论文 >> 第十三届国史学术年会论文集
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与新中国海权的维护
发布时间: 2014-11-05    作者:王巧荣    来源:国史网 2014-11-05
  字体:(     ) 关闭窗口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100多年来中国人民饱受西方列强侵略凌辱的历史已不复存在。近代百年屈辱史,给中国的主权独立、领土完整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中国海权遭到的破坏尤为严重。面对复杂的国际局势,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国家领海安全和权益保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坚决维护新中国的海权,为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做出了卓越贡献。

  一、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面临的主要海权问题

  新中国成立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海洋权益面临诸多挑战,我国的领土完整和主权独立受到严重威胁。主要表现在我国的海洋主权安全受到威胁,同时,中国岛礁和领海的主权遭受侵害等问题。

  (一)美国在西太平洋的海上霸权对中国海权的安全构成威胁

  新中国成立后,美国为确保其在亚太地区的战略优势地位,对刚刚成立的新中国采取孤立、遏制、封锁和禁运政策。一方面,通过与中国周边国家建立双边和多边军事联盟挤压中国的战略空间。20世纪50年代初,美国先后与中国海洋周边的泰国、澳大利亚、新西兰、菲律宾、日本、韩国签订了《美泰共同防御援助协定》《美、澳、新安全条约》《美菲共同防御条约》《美日安保条约》《美韩共同防御条约》等一系列双边安全条约。1954年,美与英、法、泰、菲、澳、新西兰、巴基斯坦等国签订了《东南亚集体防御条约》。美国建立的这种轴心辐条式的联盟结构,通过对中国沿海制海权的控制,形成了对中国战略空间的弧形包围圈。

  另一方面,美国及其盟国在西太平洋的军事力量不断地在南海海域进行军事演习,炫耀武力,对新中国进行军事威慑。美国以保护海航通行为借口,1954年2月底到3月5日,联合英、法等国在印度支那海岸及中国的南海海面,大规模地举行挑衅性的联合海军演习。崔奇:《美国对印度支那战争的干涉》,《人民日报》1954年2月26日。

  为了增强《东南亚条约组织》的联合作战能力和合作能力,1956年9月23日至10月21日,东南亚条约成员国在爪哇海和南中国海一带举行代号为“信天翁”的军事演习。美国的航空母舰、潜水艇和舰载机,是演习“作战力量”的主要核心。《马尼拉集团军事演习结束》,《人民日报》1955年11月24日。1957年4月,《东南亚条约组织》的六国——英、法、美、澳大利亚、新西兰、泰国的海军和空军在暹罗湾和南中国海举行大规模的海空演习。陈汝厚:《东南亚集团的演习说明什么》,《人民日报》1957年4月30日。

  与此同时,美国还悍然对中国领土、领海进行侵占和侵扰。1950年6月,美国第七舰队侵占中国台湾省的高雄、基隆港,并以此为基地,不断地或直接或间接支持国民党当局对中国领海进行侵扰。据不完全统计,1950年6月至1954年2月,美舰侵入中国领海共有336次,704舰次。《美国蓄意对我国扩大侵略制造紧张局势》,《人民日报》1954年7月29日。此外,美国还公然占领中国岛礁。1951年9月,美国根据其与日本缔结的《旧金山对日和平条约》,以“作为唯一施政当局”的身份,开始对北纬29度以南的西南诸岛等进行托管。并于1952年2月29日、1953年12月25日,先后发布第68号令(即《琉球政府章典》)和第27号令(即关于“琉球列岛的地理界限”布告),擅自扩大托管范围,将中国领土钓鱼岛划入其中。1971年6月17日,美国通过美日《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协定》,将钓鱼岛的“施政权”私相授受给日本。《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http://wwwgovcn/jrzg/2012-09/25/content_2232710htm。这不仅是对中国钓鱼岛主权的严重侵犯,也为中日今日钓鱼岛主权争议埋下了祸根。1957年5月,美国军队侵占中国南沙群岛的3个岛屿,并在岛上驻扎了航空队。《不容美军侵占南沙群岛》,《人民日报》1957年5月23日。美国在中国近海的这种霸权行径,不仅使中国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也使中国海洋主权的安全受到严重挑衅。

  (二)周边国家对我岛礁、领海进行肆无忌惮地挑衅和侵占,严重威胁中国的领土完整

  日本投降后,中国政府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于1946年派高级官员麦蕴瑜由海军护送,分赴西沙、南沙群岛,在岛上举行了接收仪式,并树立碑石。此外,还派兵驻守南沙太平岛,测量和调查了各种情况,重新命名东沙、西沙、中沙、南沙4群岛名称及各岛、礁、滩的名称。至此,一度被外国非法侵占的南沙群岛重新置于中国政府的管辖之下。直到1956年,国际上没有一个国家对此提出异议。之后,南越政府、菲律宾等国先后以各种手段侵占和侵扰我南海部分岛礁、领海。

  1956年4月,南越政府派遣由40余人组成的保安排,以接替法军为由,侵占我西沙群岛珊瑚岛。韩振华:《我国南海诸岛史料汇编》,东方出版社1988年版,第674页。6月1日,南越政府发表公报,声称对西沙和南沙群岛拥有传统主权。随后,又侵占了我西沙群岛甘泉岛、南沙群岛南威岛,并将南沙群岛划入其福绥省。李国强:《南中国海研究:历史与现状》,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3版,第233页。1961年7月13日,南越政府将西沙群岛定名为定海村,自承天省改隶广南省的和万郡。《“外交部”南海诸岛档案资料汇编》,台湾“外交部”研究设计委员会1995年编印,第738页。到了1966年,南越当局由于兵力不足,除珊瑚岛以外,不得不从其所占据的我西沙群岛其他岛屿上撤离。然而,20世纪70年代以后,南越当局在南海又展开了新一轮的外交和军事攻势。1971年7月15日,南越外交部发表声明,重申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主权。这项声明称,数百年来,越南在历史和法理方面对两群岛均有完全主权,所以否认任何外国对两群岛的主权要求。吴士存:《南沙争端的起源与发展》,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年版,第82页。1973年8月,南越舰只多次侵入中国中建岛、琛航岛进行勘察,9月南越出版的新地图竟把中国西沙群岛划入其版图。韩振华:《我国南海诸岛史料汇编》,东方出版社1988年版,第675页。1975年越南民主共和国统一越南全境后,改变了其一贯承认西沙和南沙群岛主权属于中国的立场,转而占领南沙群岛部分岛礁,进而对全部西沙、南沙群岛提出所谓领土主权要求。

  1956年5月,菲律宾副总统兼外长加西亚在一次记者会上宣称:南中国海上包括太平岛和南威岛在内的一群岛屿,由于距离菲律宾最近,理应属于菲律宾。《“外交部”南海诸岛档案资料汇编》,台湾“外交部”研究设计委员会1995年编印,第842页。但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菲律宾对中国南海部分岛礁主权仅仅是有所图谋。20世纪70年代,菲律宾不惜冒更大的风险,再次在中国南海主权问题上挑起事端。1971年7月11日,菲律宾总统马科斯公然声称,南沙群岛是所谓“有争议的”岛屿,“占领是决定性的因素,占领就是控制”。韩振华:《我国南海诸岛史料汇编》,东方出版社1988年版,第684页。事实上,在此之前,菲律宾已经侵占了中国南沙群岛中的马欢岛、费信岛、南钥岛,中业岛,在下半年,又先后侵占了西月岛、北子岛、礼乐滩。《南中国海研究:历史与现状》,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3版,第261页。

  与此同时,日本也不断就钓鱼岛主权问题进行挑衅。1970年8月31日,日本冲绳地方立法机构通过法律,确认钓鱼岛群岛属于冲绳石垣市,亦即单方宣布了钓鱼岛主权属于日本。1972年3月8日,日本外务省发表了《关于尖阁列岛领有权》的官式声明,声明罗列了一系列钓鱼岛属于日本的所谓证据,为日本方面处理这个问题定下了基调。

  二、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主要举措

  针对美国及其盟国的战略围堵、武装侵占、恶意侵扰行径,面临周边国家对中国岛礁、领海的肆意蚕食和非法占领的严峻形势,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从维护国家利益出发,坚决反对美国的侵略和挑衅,积极巩固海防反对美国战争恐吓及侵略行为,采取强有力措施反对各种侵犯中国海洋主权的行为。

  (一)对中国海洋主权实行管辖,维护中国海洋主权权利

  针对中国海洋主权安全面临的诸多挑战,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多次发表针对性声明,明确中国的领海范围,宣示中国的海洋主权,甚至进行武装反击,坚决维护中国领土、领海完整。

  美、英等西方国家片面缔结的《旧金山对日和约》草案中故意不提日本放弃的南威岛和西沙群岛的主权权利归还问题。1951年8月15日,周恩来外长发表严正声明,指出:西沙群岛和南威岛正如整个南沙群岛及中沙群岛、东沙群岛一样,向为中国领土,在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略战争时虽一度沦陷,但日本投降后已为当时中国政府全部接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南威岛和西沙群岛之不可侵犯的主权,不论美英对日和约草案有无规定及如何规定,不受任何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部长周恩来关于美英对日和约草案及旧金山会议的声明》,《人民日报》1951年8月16日。声明明确向全世界宣示了中国南海诸岛的主权权利。1956年至1975年,中国政府、外交部先后发表7次声明,依据《人民日报》相关报道统计。对菲律宾、南越及日本等国的各种对中国岛礁、领海的非法侵占和挑衅行径提出严正抗议,并表示中国对相关岛屿的神圣主权不可侵犯。

  1974年1月15日起,南越西贡当局出动军舰、飞机侵犯我西沙群岛领海、领空,强占我岛屿,向我正在生产的渔民和执行正常巡逻任务的海军舰艇开枪开炮,悍然侵犯我国领土主权,对我国人民进行猖狂挑衅。《我渔民、舰艇被迫进行自卫还击》,《人民日报》1974年7月20日。对此,1974年1月19日,我舰艇部队和渔民、民兵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进行了英勇的自卫还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声明》,《人民日报》1974年1月21日。激战4小时,中国收复了甘泉、珊瑚、金银3岛。

  (二)建立新中国海上军事力量,捍卫中国海洋主权的安全

  新中国成立后,为防范美国等西方国家潜在的海上侵略和战争威胁,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非常重视海上军事力量的建设。早在解放前夕,1949年1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目前形势和党在一九四九年的任务》指出,1949年和1950年我们应当争取组成一支能够使用的空军,及一支保卫沿海沿江的海军。《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7页。1949年4月2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第一支海军——华东军区海军宣告成立。这一天也被中央军委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军的成立日期。1949年10月,毛泽东在会见即将上任的海军司令员萧劲光时说道:有海就要有海军。过去我们有海无防,受人欺侮。我们把海军搞起来,就不怕帝国主义欺侮了。再说,我们要解放台湾,也要把海军搞起来。海军一定要搞,没有海军不行。萧劲光:《萧劲光回忆录续集》,解放军出版社1989年版,第2页。1950年4月14日海军部队领导机关成立,人民海军正式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个军种。人民海军是在异常困难的条件下起步的。海军部队人员大部分是从陆军、空军抽调而来,此外,从知识分子、原国民党海军人员中吸收一部分。海军的武器装备,主要以接收来的国民党海军的各种旧装备为基础。此外,接收、征用了沿海各省有关单位的一部分商船、渔船;在香港购买了数十艘旧船;打捞出几艘沉船。虽然底子很薄,但人民海军却在新中国百废待兴、财力有限的条件下建立并逐渐成长。到1976年,虽然其间历经曲折,但人民海军在武器装备、军事技术、人才培养及后勤保障体系方面都得到了较大发展,已形成一支多兵种合成、初具现代化水平的近岸防御力量。

  第一代领导集体除了重视海上防御力量建设之外,还重视海上威慑力量的建设。在美苏两国展开以研制战略核潜艇为标志的新一轮军备竞赛的背景下,新中国第一代领导集体准确判断国际形势,根据中国当时的技术状况和经济实力,在1958年6月确立了以发展核潜艇为主的海军装备计划。1959年中苏关系恶化后,苏联决定中断对华技术援助。但中国发展核潜艇步伐并没有因此而停止。我们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方针,不等不靠,依靠自己的国防科研技术自行研制。几经曲折,1970年12月26日,中国第一艘核攻击潜艇下水。1974年8月1日,中央军委发布命令,将第一艘核潜艇正式编入人民海军的序列。中国成为当时全球5个拥有核潜艇的国家之一。

  经过20多年发展建设,人民海军已成为一支保卫国家海防安全的重要的防御力量,为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初步行使海洋管理权

  海洋管理是国家政府部门通过法律、政策、行政和经济等手段,对海洋事务进行干预,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协调海洋活动,调节不同海洋利益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对海洋管理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加强海关、海洋运输和港口监督管理。旧中国的海关、海洋运输和港口管理大权操纵在帝国主义手中,中国处于有港无权的状态。新中国成立之后,人民政府立即收回海关、海洋运输和港口管理大权,并陆续制定了有关的政策和法规进行规范管理。通过颁布《关于设立海关原则和调整全国海关机构的指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其实施条例,中国开始真正行使独立的海关管理权。通过颁布《关于1950年航务工作的决定》《关于统一航务港务管理的指示》《外籍轮船进出口管理暂行办法》《海港引水暂行通则》《船舶登记章程》《进出口船舶联合检查通则》等,中国海洋运输和港口管理逐步走向规范。

  海洋调查是人类正确认识海洋、合理开发利用海洋和有效地管理与保护海洋的基础性工作。第一代领导集体非常重视这项工作。1956年12年制定的《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中,把对中国海洋的综合调查和开发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为实施这一规划,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海洋组组织了大规模的全国海洋综合调查,从1958年开始到1960年基本结束。杨文鹤、陈伯镛等编著:《二十世纪中国海洋要事(1901~2000)》海洋出版社2003年版,第77页。随着全国海洋综合调查的开展,我国相继组建了一批海洋研究机构。中国科学院把青岛海洋生物研究室扩大为综合性的海洋研究所后,在上海又成立了华东海洋研究所,在广州成立了南海海洋研究所,在大连成立了东北海洋工作站。福建省也成立了福建海洋研究所。海军在青岛成立了海军第四海洋研究所。为了进一步完善海洋教育体制,我国建立了第一所专门培养海洋科技人才的山东海洋学院,在上海和舟山又建立了上海海运学院和浙江水产学院。

  1964年7月22日,国家海洋局的成立,《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百二十四次会议》,《人民日报》1964年7月23日。使新中国有了统一管理中国海洋事务的专门机构。国家海洋局成立后,积极开展海洋调查和科研工作,为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建设服务。1964年10月,国家海洋局在天津组建了海洋科技情报研究所,并接管沿海各地的海洋台站,编制沿海潮汐表。1965年成立了海洋水文气象预报总台,开始发布中国近海部分海区天气预报和海浪预报,接着陆续在青岛、宁波、广州三地组建了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在各分局成立海洋调查大队和海洋调查队,开展海洋调查工作。1965年以后,国家分别在青岛、杭州、厦门、天津、大连组建第一、第二、第三海洋研究所,海洋仪器研究所,东北海洋工作站等机构,开展我国河口港湾和海岸带的调查以及海洋仪器的研制工作。从20世纪70年代起,国家海洋局开始承担国家下达的大量海洋科研任务,成为中国海洋调查和科学研究的主体力量。

  三、对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维护中国海权的思考

  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经过不懈努力,为维护中国的海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然而,新中国前期,中国政府面临着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经历着诸多严峻考验。国际上主要是应对美、苏两个超级大国对中国安全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国内主要是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建设、“文化大革命”的严重冲击和破坏,以及台海两岸的武装对峙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牵涉了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的主要精力,因而,此时中国海权的管理主要是应对性的管理,它为我们今天的海权管理留下了宝贵经验和诸多参考。

  (一)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为维护和捍卫新中国海权做出的贡献

  一是明确了中国的领海范围。1958年9月,中国政府发表的《关于中国领海的声明》,明确规定了中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之后,1958年10~12月,海军根据周恩来总理指示,完成了自鸭绿江口至北仑河口的领海基线点测量,共测定控制点和方位点316个,地形和水深图64幅。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新中国海洋地质工作大事记(1949~1999)》,海洋出版社2000年版,第8页。这为中国政府进一步完善领海制度提供了依据。明确领海范围对于维护新中国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代以来,中国领海遭到列强肆意的践踏。沿海成为列强的“航道”,江河成了他们的“内湖”。1931年,虽然国民政府曾经颁布过3海里领海制,但领海制度形同虚设,列强的军舰仍自由游弋在中国的海洋江河。新中国成立后,虽然已经收回了航运权,但在台湾海峡通行的美国军舰经常驶到离中国12海里甚至更近的海域,危及中国的安全,侵犯中国的海洋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领海的声明》明确宣布12海里中国海洋主权管辖范围,并规定一切外国飞机、军用船舶,未经中国政府许可,不得进入中国的领海和领海上空。任何外国船舶在我国领海航行,必须遵守我国政府的有关法令。这是根据国家主权原则,在总结中国领海管理的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结合国际实践而制定的,它标志着新中国领海制度的初步建立,彻底结束了百年来帝国主义的军舰可以在中国海域长驱直入的历史。

  二是为中国海上力量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海上实力是一国海权的重要保障,海军是国家海上实力的重要力量。人民海军成立后,经过逐步发展,海军主战和后勤装备基本配套成形。到1955年,海军总人数已达188万余人,先后组建的各兵种部队已有23个舰艇大队,6个航空师和2个航空独立团(含轰炸机、歼击机、侦察机、水上飞机、教练机和运输机),19个海岸炮兵团,8个防空兵团以及专业勤务部队。拥有了驱逐舰、护卫舰(艇)、常规动力潜艇、导弹艇、鱼雷艇、猎潜舰(艇)、布雷舰、扫雷舰(艇)、登陆舰(艇)等主战和各种相关勤务舰船;有喷气式战斗机、鱼雷轰炸机、强击机、水上反潜巡逻机及运输机等航空兵装备。与此同时,中国造舰工业也得到快速发展,海军装备逐步从转让制造、仿制改进过渡到自行设计研制阶段。1959年,中国自行设计的一种新型巡逻艇研制成功,并于1960年5月起在大连造船厂开工生产。这种巡逻艇于1962年11月定型,正式命名为62型,改名为护卫艇。之后,到70年代中期,中国先后自行设计建造037型猎潜艇、053H型导弹护卫舰、051型导弹驱逐舰等水面舰艇及核潜艇。虽然中国海军在兵种配备及装备建设方面主要是适合近岸防御战略而建设的,但中国海军在发展中取得的这些成就,为今后中国海军从“黄水海军”走向“蓝水海军”奠定了一定基础。上述中国自主设计研制的水面舰艇及其后来以它们为原型制造的各种升级舰艇,直至今日仍是人民海军现役各类舰艇的主力。

  三是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中国领土的完整。对他国非法侵占我国岛礁、领海的行为,中国政府均提出过严正抗议、交涉,并多次发表声明、谈话,表明中国对他国非法占领的这些岛礁、领海拥有的主权无可争辩。虽然这些声明和抗议没有完全阻止个别国家对中国岛礁、领海的侵占行为,但依照国际法的有关规定,这些声明、谈话宣示了中国的立场和态度,表明了中国对那些被侵占的岛礁、领海的主权权利,待时机成熟时,中国随时有收回这些岛礁、领海的权利。

  (二)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为维护新中国海权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一是关于海洋权益意识方面的经验。由于受中国传统陆缘文化的影响,加之当时人们对海洋在国家发展战略中重要性认识水平的限制,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对于海洋权益的认识更多关注的是海洋主权的政治、安全利益,而对海洋经济利益重视不够,依托海洋走出国门、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战略意识基本没有形成。

  二是关于人民海军发展战略方面的经验。建国后相当长一个时期,中国海军执行的是“近岸防御”战略,这是与当时中国经济实力状况及中国海军实力状况相适应的。这一战略在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为未来人民海军的扩展打下了基础。通过一系列战斗,人民海军不仅协助其他军兵种解放了除台湾、澎湖、金门、马祖以外的东南沿海全部岛屿,而且还在海上作战中彻底粉碎了国民党军队的海上袭扰行动,遏制了美军可能对中国的侵犯,实现了保家卫国的目标。但是,由于海事力量的严重薄弱,中国海军无力控制周边近海,导致属于我国的300万平方公里的“蓝色国土”基本上处于弃守状态,一些远离大陆的岛屿开始遭到周边国家侵占。中国有漫长的海岸线、有辽阔的海洋国土和专属经济区,没有强大的海军根本无法保障领土的完整和海洋权益的维护。

  三是关于中国岛礁及周边海域管理方面的经验。上文所述第一代领导集体在不同场合关于中国海岛的主权宣示,明确表示中国领土主权不容侵犯,这种严正立场虽然使个别国家肆意侵占、蚕食中国岛礁、领海的行径有所收敛,但中国海岛、领海的部分岛礁还是不时被一些周边国家所侵占。这尽管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而其中一个因素是我们没有制定周密安全的海洋战略、缺乏对海洋权益持续有效的管理,值得我们深思。

    相关链接 - 当代中国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 两弹一星历史研究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政协网 - 中国网  - 中国军网 - 中央文献研究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当代中国研究所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06035331号
    地址:北京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旌勇里8号
    邮编:100009 电话:66572307 Email: gsw@icc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