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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国有经济理论的核心理念及其重大影响
发布时间: 2014-11-05    作者:冷兆松    来源:国史网 201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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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有企业、国营企业和国有经济、国营经济

  毛泽东在不同时期和场合,用过国有企业、国营企业和国有经济、国营经济等概念。它们之间有什么关联呢?

  关于“国有企业”。1934年,毛泽东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与人民委员会对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中说:“苏维埃在目前不应当企图垄断所有的生产事业,但创办并发展一些特别需要与特别有利的国有企业,则是可以而且应当的。”毛泽东:《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与人民委员会对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1934年1月24日、25日),《红色中华》二苏大特刊第3期。1949年,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说:“农业社会化的步骤,必须和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强大的工业的发展相适应。”《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77页。但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毛泽东很少再使用“国有企业”这个词,取而代之的是“国营企业”。

  关于“国营企业”。1940年,毛泽东说:“应该奖励民营企业,而把政府经营的国营企业只当作整个企业的一部分。”《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68页。1948年,毛泽东说:“合作社和国营企业不同,国营企业是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它不带资本主义性。”《毛泽东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41页。1949年,毛泽东说:“在发展工业的方向上,有些糊涂的同志认为主要地不是帮助国营企业的发展,而是帮助私营企业的发展;或者反过来,认为只要注意国营企业就够了,私营企业是无足轻重的了。”《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27页。1953年,毛泽东说:“人民新增的购买力,要靠国营企业主要是地方国营企业来满足,私营企业只能占去一小部分。”《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88页。1959年12月至1960年2月期间,毛泽东说:“……我们的国营企业,解放以后,一直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性质……”《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35页。

  关于“国有经济”。1961年,毛泽东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中说:“无产阶级不能剥夺劳动者,不能剥夺农民和城市小生产者,只能剥夺剥夺者,这是一条基本原则。资产阶级、地主阶级是剥夺劳动人民的,他们使那些小生产者破产,才有了无产阶级。他们剥夺的方法比我们一些人‘高明’一点。他们是逐步逐步地使小生产者欠账、破产,而我们一些人是一下子就把人家的东西拿过来。用这种方法来建立社有经济、国有经济是不行的。”《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34~235页。

  关于“国营经济”。1934年,毛泽东在《我们的经济政策》说:“合作社经济和国营经济配合起来,经过长期的发展,将成为经济方面的巨大力量,将对私人经济逐渐占优势并取得领导的地位。所以,尽可能地发展国营经济和大规模地发展合作社经济,应该是与奖励私人经济发展,同时并进的。”《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3~134页。1939年,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说:“中国革命的全部结果是:一方面有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又一方面有社会主义因素的发展。这种社会主义因素是什么呢?……就是民主共和国的国营经济和劳动人民的合作经济。”《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50页。1941年,毛泽东写道:“国营经济和合作社经济是应该发展的,但在目前的农村根据地内,主要的经济成分,还不是国营的,而是私营的,而是让自由资本主义经济得着发展的机会,用以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和半封建制度。这是目前中国的最革命的政策,反对和阻碍这个政策的施行,无疑义地是错误的。”《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93页。1947年,毛泽东说:“新中国的经济构成是:(1)国营经济,这是领导的成分;(2)由个体逐步地向着集体方向发展的农业经济;(3)独立小工商业者的经济和小的、中等的私人资本经济。这些,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全部国民经济。”《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255~1256页。1949年,毛泽东说:“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社经济,我们就不可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地走向集体化,就不可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就不可能巩固无产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权。”《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32页。1950年,毛泽东说:“……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71页。

  从毛泽东的论述中,可以得出如下判断。

  第一,当使用“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这两个概念,毛泽东只是从生产资料所有制这一个角度做出判断,生产资料属于国家(或政府)所有的企业即称为“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总和构成国有经济。

  第二,当使用“国营企业”和“国营经济”这两个概念,毛泽东是从生产资料所有制和经济管理体制这两个角度做出判断。“国营企业与私营企业因为所有权的关系,不能讲完全相同,完全相同是不可能的。”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1953年6月15日),《党的文献》2003年第4期。生产资料属于国家(或政府)所有、并且由国家(或政府)派员负责领导管理、根据国家统一计划组织生产和调拨产品的企业即称为“国营企业”——这实际上是“国有国营企业”的简称,这种国营企业的总和构成国营经济——“国有国营经济”的简称。

  鉴于这些概念存在上述关联,也为了与当今话语体系相适应,本文以国有企业指代毛泽东所说的国有企业或国营企业,以国有经济指代毛泽东所说的国有经济或国营经济。

  二、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是我国国有企业的本质属性

  1961年9月17日,毛泽东写道:“指示及总则已阅,很好”。这里的“总则”指《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的总则,总则规定:国营工业企业是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的经济组织,又是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有按照国家规定独立进行经济核算的权利。《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9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561页。这是对我国国有(国营)企业的本质属性的明确界定,即:我国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同理,我国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性质的经济。

  毛泽东把全民所有制严格区分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共产主义全民所有制。1958年12月他写道:“使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向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转化,使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向共产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转化”《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57页。。1959年12月至1960年2月他说:“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之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它的性质总还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当然将来还会从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过渡到共产主义全民所有制,达到了这一步,它的性质,在一定时期内又会没有多大变化。”《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35页。

  毛泽东既肯定了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与共产主义全民所有制之间的内在联系,又多次论述了两种全民所有制的性质、特点、分配制度等多方面的重大区别,多次提醒不要把二者混为一谈,并且指出了这样做的危害性。1958年8月他写道:“过渡到了全民所有制,如国营工业那样,它的性质还是社会主义的,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然后再经过多少年,社会产品极大地丰富了,全体人民的共产主义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都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教育普及并且提高了,社会主义时期还不得不保存的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都逐步地消失了,反映这些差别的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法权的残余,也逐步地消失了,国家职能只是为了对付外部敌人的侵略,对内已经不起作用了,在这种时候,我国社会就将进入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时代。”《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7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360页。

  三、向社会主义全面的全民所有制过渡

  以“全民所有的成分”为基础和标准,毛泽东发展出社会主义全面的全民所有制、全民所有制、小全民所有制三个概念,并提出对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制度、体制、机制等诸方面影响极其深远的重要理念——社会主义的任务,就是实现全面的全民所有制。

  (一)社会主义全面的全民所有制和全民所有的成分

  1958年11月毛泽东写道:“社会主义的全面的全民所有制的含义,是(一)社会生产资料为全民所有;(二)因此社会产品(不但是生产资料的产品,而且是生活资料的产品)也为全民所有。在过渡时期的目前阶段,除国营企业和其他国营企业的生产资料和产品已成为全民所有以外,人民公社的生产资料(土地、森林、水池、种子、肥料、牲畜、农具、农业机器、工业厂矿)和产品,应当逐步地增加全民所有的成分,即逐步增加生产资料的全民性部分和逐步增加产品能由国家调拨的部分,根据国家计划生产,根据国家计划调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7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514~515页。

  在这里,毛泽东除了阐明社会主义的全面的全民所有制的含义之外,还用“应当逐步地增加全民所有的成分”这段话,清楚地表述了一个重要的概念和一个重要的理念。首先是全民所有的成分这个概念,即生产资料的全民性部分和产品能由国家调拨的部分。其次是应当逐步地增加全民所有的成分这个理念,即逐步增加生产资料的全民性部分和逐步增加产品能由国家调拨的部分。

  (二)社会主义小全民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

  根据全民所有的成分的多少,毛泽东划分出小全民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两个概念。

  全民所有的成分较少较低的县级国有企业、以人民公社形式出现的大集体所有制等,都属于小全民所有制。1958年11月,毛泽东写道:“现在出现的县办工业,就带有向全民所有制发展的因素。但尚非全民所有制,可以称为县民所有制,即所谓小全民所有制。在全县范围内能够由县调配的劳动和产品,都属于这种制度。”《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7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514页。

  产品可以由国家统一调拨的中央国有企业、国营农场、军工企业等,全民所有的成分最高,达到全国性的程度,属于全民所有制。1958年11月,毛泽东指出:“在现时,还只是在国营工业、运输业及其他国营企业和事业方面存在着全民所有制”《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7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566页。,“国家能够调拨的产品,只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生产的产品。”毛泽东:《读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谈话记录》(1958年11月9~10日),中央文献研究室资料数据库;《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上卷,第54页。

  (三)完成社会主义建设的集中表现,是实现社会主义全面的全民所有制

  1958年至1960年期间,毛泽东说:“完成社会主义建设的集中表现,是实现社会主义的全面的全民所有制……社会主义时期的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的全面的全民所有制。”“在现阶段,利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货币制度、价值规律等形式,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生产、有利于向社会主义的全面的全民所有制过渡”。《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7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514、513~514、566页。“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整个国民经济变成了单一的全民所有制”。《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35~136页。这里所说的整个国民经济变成单一的全民所有制,也就是全面的全民所有制。

  毛泽东坚信,社会主义时期的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的全面的全民所有制,或者说,向社会主义的全面的全民所有制过渡。尽管在这种过渡的具体时间和做法上,毛泽东在不同的情况下有过多次反复,但是对于这种信念,他不但从来没有动摇过而且一直在千方百计地使之变为现实。在毛泽东的有生之年,全国的城市经济基本上变成了单一的全民所有制一统天下的局面。

  简而言之,“完成社会主义建设的集中表现,是实现社会主义的全面的全民所有制”,是毛泽东国有经济理论的核心理念,也是毛泽东经济理论的核心理念。

  四、利用商品生产把我国五亿农民引导到全民所有制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很快完成了对官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剥夺,把它们转变为国有企业;1956年底,我国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至此,我国的城市经济或者说工商业经济基本上转变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国有经济。

  但是,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业经济,从全民所有的成分上看属于小全民所有制,“现在存在的以人民公社形式出现的社会主义大集体所有制,也就系小全民所有制”《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7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514页。,离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还差得很远,是实现社会主义的全面的全民所有制进程中的主要引导和升级对象。

  1958年11月,毛泽东召集部分中央领导人和部分地方负责人在郑州举行工作会议。毛泽东在讲话中,提出利用商品生产把我国五亿农民五亿农民,是当时中国农业人口的总数。引导到全民所有制的设想。

  毛泽东说:有些人大有要消灭商品生产之势,他们没有分清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区别,不懂得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利用商品生产的作用的重要性。恩格斯曾经说过,“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33页。产品在旧社会对人是有控制作用的。斯大林对恩格斯的这个公式所作的分析是对的,斯大林说:“恩格斯在他的公式中所指的,不是把一部分生产资料收归国有,而是把一切生产资料收归国有,即不仅把工业中的生产资料,而且也把农业中的生产资料都转归全民所有。”“恩格斯认为,在这样的国家中,在把一切生产资料公有化的同时,还应该消除商品生产。”《斯大林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46页。毛泽东说,现在我们的全民所有是一小部分,只占有生产资料和社会产品的一小部分。只有把一切生产资料都占有了,才能废除商业。我们的经济学家似乎没有懂得这一点。商品生产可以乖乖地为社会主义服务,把我国的五亿农民引导到全民所有制。《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40页。

  毛泽东虽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做出了不少的努力,但是,农业和农村在毛泽东有生之年并没有实现全面的全民所有制,只有作为国有农场职工的农民才变成了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职工——这只是五亿农民中的极少数。

  五、毛泽东国有经济理论的核心理念对中国经济的重大影响

  国有经济理论是毛泽东经济思想的核心内容。毛泽东坚信,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是我国国有企业的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时期的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全面的全民所有制。这种理念,被高度内化到这一历史时期中央和各级政府方针政策之中,对中国经济的基本制度、体制机制、运行模式等诸方面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1953年由中央宣传部制发、经中共中央批准的总路线宣传提纲总路线宣传提纲,是指中共中央宣传部1953年12月制发、经中共中央批准《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596页。和1955年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350页。,这两篇重要文献对新中国经济的制度体制和工业化道路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这两篇文献,全面深刻地反映和贯彻了毛泽东国有经济理论的核心理念。这里各列举一例。

  总路线宣传提纲规定,必须首先发展国营工业,并发展国营交通运输业、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逐步实行农业和手工业的合作化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保证国民经济中社会主义经济的比重不断增长,“使社会主义工业成为我国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起决定作用的领导力量”。《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603~609页。一五计划规定,在“一五”期间,“将变更各种社会经济成分之间的关系,即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在国民经济中会有很大的增长,而其他经济成分则相应地缩小其原来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以主要有色金属和水泥为例,依据一五计划的规定,到1957年主要有色金属“几乎都将为中央国营和地方国营的企业所生产”,国营企业水泥产量将占全国总产量的68%、公私合营企业占32%。《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357、380、396页。

  以一五计划为开端,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是以国有企业为中心和重心设计和展开的,而且直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时,国有企业一直都是新中国工业化的唯一主角,除农业之外的工业、交通运输、金融保险、电影电视广播、商业等所有行业和领域,都形成了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体制机制。这种格局,到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之后才发生了明显变动。

  总之,1949年至1978年的中国经济,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经济发展模式、经济管理体制等诸多方面,虽然经历了数不清的大大小小或长或短的反复,但是,最终还是实现了毛泽东国有经济理论的核心理念所指向的以国有国营经济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的经济制度、体制机制和运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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